成立职业足球联盟提上日程 举动受到俱乐部欢迎
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有关内容要求,中国足协内部日前提议在今年内成立“中国职业足球联盟”,取代此前成立的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协会相关人士解释,推出“职业足球联盟”意在改变以往“中国足协对职业联赛大事小事一起抓”的非职业乱象,真正体现俱乐部在运营职业联赛上的主体地位,是中国足协按照足球规律让利俱乐部的重要标志,这个提议也受到各级俱乐部的欢迎。
去年3月公布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曾提出,要“调整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而中国足协近期提议成立的中国职业足球联盟实际就是这样一个机构。中国足协相关人士昨天解释道,“推出职业足球联盟实际上就是调整改革职业联赛理事会,将来职业联赛理事会就没有了。换言之,有关职业联赛的工作,该协会做的就协会做,该职业联赛主体做的,就他们做。未来中国足协也不再设立专门的职业联赛部门。”另有中国足协人士解释称,调整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的主要目的,就是成立能够体现俱乐部主体地位的职业联盟,至于“职业联盟”名字的提出,也是借鉴了国外职业联赛管理机构名称,同时也征询了相关部门的意见。
2004年,国内职业足坛所谓“G7革命”正是以部分俱乐部在职业联赛运营上要权为主要标志,尽管此事因行为方式存争议及当时中国足协极力反对无疾而终,但类似“职业联赛的事儿由职业联赛人来操办,中国足协理应在职业联赛运营方面让利俱乐部”的声音此后多年不绝于耳。在近年来国家对中国足球空前重视这个大背景下,围绕着中国职业足球及其运营、管理的深化改革也最终成为大势所趋。
改革与完善中国职业足球,仅仅改变运营机构称谓显然远远不够,由中国足协提议成立的“中国职业足球联盟”到底在功能或者是职责上体现出怎样的“俱乐部主体地位”,这恐怕是俱乐部、职业足球从业者和广大职业足球球迷所关注的。中国足协相关人士称,如果“联盟”成立,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的总经理或其负责人将成为联盟成员。联盟下设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推选的人员,组成联盟执委会。执委会下设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分别组成的各级联赛事务工作组或委员会。此外,联盟还设秘书处,下设竞赛、市场、财务、技术、法务、人力资源等相应工作部门。值得注意的是,成立后的“联盟”将成为独立注册的社团组织,其在法律层面上与中国足协平等,但足协人士解释称,“在行业范围内,‘职业联盟’其实更像中国足协一个特殊会员,这个机构只是要依据协会章程来运营职业足球。”
对于“联盟”推出的意义何在,有足协人士这样解释,“比如以前职业联赛理事会成员中既有俱乐部的,又有地方会员协会的,中国足协有关职业联赛的大事儿、小事儿一起抓,很乱,也不符合职业足球规律。而按照当今职业足球规范的运营管理模式,足协代表应该在职业联盟中扮演协调者、监督者、规则制定者,而不是具体业务的运营者。比如足协涉及诸如联赛升降级、规模等问题,而职业联盟就可以自行确定赛程、赛历等具体事务,这样做也有益于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儿。”
那么“职业联盟”的掌门人由谁来担任?中国足协相关人士解释,“应该是中国足协的相关负责人来担任,因为职业联赛的主办者依然是中国足协,是由中国足协授权职业联盟运营的赛事,这样的任命方式也符合国际足球惯例。”由于目前相关提议还在有关部门研究、讨论之中,围绕着“职业联盟”推出的具体方案还可能产生一定变数,而各方比较关注的职业联赛经营问题也需要中国足协、中超公司进一步协调,不过中国足协能够提出这样的改革方案,他们至少让外界看到了优化改革职业联赛的诚意。
文/本报记者 肖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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