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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成立职业联盟? 专家:年内应该有眉目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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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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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分析职业联盟的第一任主席很可能是于洪臣

  据昨日出版的《体坛周报》报道,中国足协经长时间的磋商后决定正式成立“中国职业足球联盟”,从而取代职业联赛理事会,一旦通过民政部的程序,中国足球将开中国职业体育的先河。不过成都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足协执委、《人民日报》体育部主任记者汪大昭,他表示职业联盟的成立恐怕还没有这么快,但年内应该会有眉目。据《体坛周报》透露在《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颁布之后,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中国足协必须在民政部注册成立一个全新的职业联赛管理运营机构,对于这个全新机构是继续沿用“职业联赛理事会”的名字,还是改叫“职业联盟”,中国足协曾有过犹豫,但最终还是决定叫“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目前,足协内部正在积极进行职业联盟的内部机构设置和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等,待一切工作完成后,就会到民政部走相关的注册程序。

  忆当年

  “G7革命”曾提出过成立职业联盟

  职业联盟是什么?其实这曾经是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诉求,2004年中超元年时,以大连实德、北京国安为首的七家俱乐部投资人发动的以“政企分开、管办分离”为主要目标的“G7革命”,其主要诉求就是成立全新的职业联盟,由职业俱乐部自己来管理和运营中超联赛,但当时以阎世铎为首的中国足协高层坚决不允许成立职业联盟,并在阎世铎联合地方体育局的情况下瓦解了G7。

  2012年,中国足协特别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方案中提到了将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其性质为“相对独立的,专门管理我国足球职业联赛的机构”,职业联赛理事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各个俱乐部的话事权,但与当年“G7革命”时提出的“由职业俱乐部自己来管理和运营中超联赛”的职业联盟还有一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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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足协的关系如何?

  将来足协不管联赛运作,但遇大事仍会过问

  足球职业联盟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并不是一个新鲜的东西,它实际上是让各个俱乐部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不会再出现联赛事务和俱乐部事务遭到足协或个人过多干预的状况。汪大昭认为,职业联盟和现在的职业联赛理事会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职业联赛理事会是没有法人资格的,“而职业联盟如果成立,必须要去民政部注册,拥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去年3月,中国足协秘书长张剑在谈到全新的职业联赛理事会(那时还没有明确职业联盟的概念)时就表示,将来这个机构是法律地位上国家一级的社会团体,和中国足协的定位是一样的,而《体坛周报》也表示,成立职业联盟实际上相当于成立了一个“全新的足协”。那么,未来中国足协和职业联盟之间是否将彻底脱离关系,不再有管辖关系呢?对此,汪大昭解释说:“世界上有职业联盟的国家或地区,没有说和他们足协没关系的,全世界都没有这样的先例!英格兰足总在英超联盟中也有一票否决权。将来职业联盟成立后,三级职业联赛的运行都是职业联盟在做,足协不会管具体运作的这些事情。比如说一个联赛的赛制、名称、标志都是足协来确定的,然后职业联盟拿去运作,足协就不再管了,除非是到了重大问题时,像扩军什么的,导致赛制需要调整,这时足协就会过问,但平时正常运行的事情足协是不会来管的。”

  另外,有知情人士向成都商报记者透露,今年1月14日中国足协召开的职业联赛研讨会议上曾深入讨论了成立职业联盟的细节,而足协目前也在考虑是否像在职业联赛理事会中一样,在职业联盟也拥有行使一票否决权的权力,“这主要是考虑避免职业联盟的一些决定有可能会损害到中国足球的利益,这时就需要足协出手了。”知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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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联盟主席有何限制?

  俱乐部人士若当选主席,就不能身兼两职

  《体坛周报》透露,职业联盟将来会选举产生一位主席,很可能就是目前主管职业联赛的“专职执委”于洪臣。对此,汪大昭表示可以理解:“第一届职业联盟成立时,在大家都不是很熟悉职业联盟的情况下,推选出足协的人士担任主席,相信其他人也不会有太多意见。运行一段时间后,大家也都了解是怎么回事了,那时联盟可以自行推选一位新主席。”

  不过,将来如果职业联盟推选出某位职业俱乐部的管理者出任主席,是否对职业联赛的公平性构成影响呢?汪大昭表示,足协对这个问题已经有所考虑,“如果是来自职业俱乐部的人士被选举成为职业联盟主席,那么他必须和原俱乐部脱离关系,不能身兼两职,既是某俱乐部的总经理,又是职业联盟的主席,这是不行的。”

  作为中国足协执委之一,汪大昭认为成立职业联盟最积极的一面是俱乐部的话语权将极大增加,“过去在职业联赛理事会开会时,俱乐部反映比较多的是他们作为职业联赛主体,话语权不够。16家俱乐部只有几个代表,反倒是一些地方足协的秘书长在里面,让俱乐部显得势单力薄。成立职业联盟之后这种情况会好得多,俱乐部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但汪大昭也提醒,要预防“把事情搞偏”,他说:“俱乐部经常说职业联赛理事会投票总是‘外人’来决定他们的事情,但有时候以他们的意见为主,出了事情他们又不愿承担责任。将来这种事情还会出现,俱乐部不能只享受权利,不承担责任啊,所以要成立职业联盟必须把这些方面的问题梳理得更加清晰。”成都商报记者 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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