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后独立运行 拥有五大自主权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体育专电
8月17日下午,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在国家体育总局举行。
根据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适时撤销足球中心并按规定核销相关事业编制。
中国足协依法独立运行,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专业交流等五大方面拥有自主权。
文件指出,高度重视足球改革和中国足协改革在体育改革中“突破口”、“试验田”的定位和意义,以点带面,引领推进,最终实现中国足协改革与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的衔接和统一。
实现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足球中心)由事业单位向社团常设办事机构(协会秘书处)的转变。转变完成后,适时撤销足球中心并按规定核销相关事业编制。
中国足协是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国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是管理足球项目普及与提高工作的全国性自律机构,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足球组织的唯一合法机构。
在【相关人员的岗位转换和工作安排】上:
1.足球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进入中国足协工作,免去事业单位职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足球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选择去留。 在【足协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方面,与体育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中国足协不再作为中央预算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帐、独立核算。实行财务公开。
在【完善会员结构】方面:
制定符合实际的会员准入标准,明确会员的权利义务;通过鼓励和支持行业足球协会,联赛、女子、草根、五人制等足球组织,足球科研、法律等相关机构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吸纳各方代表成为中国足协会员;指导、加强地方足球协会的建设和完善,逐步优化地方足球协会的层级结构。
在【对外交流合作】方面:
与体育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由外交部商体育总局研究办理授予中国足协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事宜,中国足协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中国足协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由体育总局按现行外事管理规定办理,其出访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天数根据工作需要据实安排,不受因公出国批次限制。
在【加强中国足协治理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
减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增加职业联赛组织代表、经济界或法律界的社会人士代表,未在地方足球协会任职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代表不再担任中国足协执委。
健全中国足协内部管理机制。加强秘书处建设,合理设置秘书处工作机构,规范工作规则,加强纪律约束,增强服务意识,克服行政化倾向,全面提高执行力。
中国足协成立党委,由体育总局党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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