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IPO:产能利用率下滑仍募资扩产,安全生产许可证疑过期,涉环保、事故纠纷
来源|价值线研究院
作者|价值线研究员 金科
明日发审会将迎来一家“三进宫”企业。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科技)曾于2015年11月30日首度冲击IP0“折戟”。
2017年9月,在泰和科技二次上会前,因尚有相关事项需进一步落实,证监会决定取消创业板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2年之后,泰和科技第三次卷土重来,但价值线研究院研究发现,其依然存在不少瑕疵。
01
产能利用率连续下滑,募资被指圈钱
招股书显示,泰和科技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规模化水处理药剂专业生产商,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一直为水处理药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国内少数大规模生产水处理药剂的厂家之一,自主研发了水处理药剂连续化制备工艺关键技术,改变了传统的间歇式单釜操作生产方式。在聚合物生产中,通过水相有机合成技术,不使用有机溶剂,提升了产品收率及质量,降低了产品能耗,减少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实现产品的绿色合成。
公司产品有阻垢缓蚀剂、阻垢分散剂、杀菌灭藻剂、螯合剂、粘泥剥离剂、清洗预膜剂、除氧剂、反渗透阻垢剂、清洗剂、杀菌剂等,可以满足多样化水处理化学药剂需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HEDP、ATMP、1227、HPMA等。
价值线研究院在翻阅泰和科技的招股书时发现,自2015年起,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出现下滑,仅2017年出现了小幅反弹。2016、2017年度公司产能利用率均不足70%,今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更仅有41.37%。
泰和科技表示,2017 年下半年以来,包括公司在内的水处理剂生产商纷纷布局未来客户中远期需求,增加产能。HEDP 市场短期内供给增加,在此情况下,公司作为大型水处理剂生产商之一,为了维护行业内良好的竞争态势,保持了相对较高的产品售价,因此HEDP产、销量均有所下降,产能利用率出现暂时性下降。
在产能利用率走低之际,泰和科技却铁了心用募集资金扩充产能。招股书显示,泰和科技拟公开发行3000万股,登陆深交所募资8.44亿元,分别投向年产28万吨水处理剂项目3.92亿元、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3.15亿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640.8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000万元。
面对竞争对手产量加码,公司产品自身提价,市场份额减少,公司该思考的是未来如何应对市场激烈的竞争,如何改变产能利用率下降的窘境,一味扩大产能,是否涉及圈钱?
而针对项目建成后的前景,泰和科技又画了一张大饼。
招股书称:本项目建设期计划实施周期为30个月。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各年的达产率分别为 23.68%、35.36%、50.68%、65.52%、76.26%、100%。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净利润 74,086.63 万元。
招股书显示,2017年其产能才实现了23.83万吨,净利润为0.87亿,年产28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等项目上马后,如何让净利润达到2017年的7倍多,招股书并未详细说明。
02
安全生产许可证疑过期
2018年9月,泰和科技向证监会递交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于两个月后到期。
价值线研究院发现,在信用山东、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商信息网站上,查不到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情况。几个不同的信息来源均显示,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2018年11月9日为止。
工商网站企查查显示的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工商网站天眼查显示的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价值线研究院又在互联网上进行了进一步搜索,也没有找到公司2018年11月9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相关信息。
根据2017年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等申请文件、资料。
而相关文件显示: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将采取1.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从过往的IPO案例中,不乏因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否的案例。比如去年1月IPO被否的腾远钴业,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储存和销售氯化钴和硫酸钴产品的行为,以及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即进行项目建设的行为,证监会要求其说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针对这一现象,价值线研究院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对其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资质情况进行核查,避免企业带病上市的情况出现。
03
屡涉环保、安全生产纠纷
早在2013年,就有居民曾举报泰和科技污染水源。有网友在微博称:“身为旅游大道的枣台路边有一个市中区政府的一个重点企业,山东泰和水处理有限公司,竟然排放化工废水!恶臭无比!我们怎么办?”从该网友贴出的图片来看,相关河段河水被染成了乳白色。
微博网友举报图片
接到举报后,枣庄市中区环保局与西王庄乡先后2次到现场进行查看。经查,山东泰和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外排,枣台路路边河道白水是由于受大雨天气影响,企业厂区内地面残留物被雨水冲刷一并排入厂外泄洪沟所致。责令企业新建应急池一处,做好雨污分流和前期雨水的收集;加强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的发生。
泰和科技还涉及因污染造成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招股书称,自2015年末至今,果园经营人孙守德、姬祥娥不断向信访部门上访,反映:受发行人老厂区(已于2015年底完全停止生产)排放污染物影响,其承包的苹果园出现减产、绝产现象,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历次要求的赔偿金额自400万元至1110万元不等。
泰和科技表示,当地镇政府、区政府、环保局等部门对上述事件进行多次研究和沟通,并且2017年8月22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将该信访事项交由当地有关部门转办,相关部门建议信访人由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及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主动提供司法援助,但均被孙守德、姬祥娥拒绝。
泰和科技于2018年6月8日提起诉讼,起诉孙守德控股的枣庄市市中区鑫源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相关方侵害发行人名誉权,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后经法院判决:被告鑫源合作社委托没有资质的申金奎、孙景岱、杨列祥出具鉴定意见,却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该鉴定意见得到有鉴定资质的权威部门确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停止侵权,并当面向泰和科技赔礼道歉,但驳回了泰和科技关于赔偿等其他诉讼请求。
招股书还显示,泰和科技报告期内曾发生安全事故。2015年1月13日,公司老厂区聚合物车间发生一起一般反应釜物理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 年11月9日,公司PBTCA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除一人受到轻微灼伤外,无其他人员伤亡。
2018 年 3 月 6 日,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驻市执法检查组、枣庄市安监局会同枣庄市市中区安监局对泰和科技进行了安全检查。经检查,2018 年 3 月 27日,枣庄市市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市中)安监罚(2018)301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5台四合一便携式报警器未定期监测,维护、保养、监测未建立台账;受限空间作业票编号为0000515未落实二小时检测一次的规定;动火作业票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4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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