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疾病防治 已达国家消除疟疾目标标准
中新网济南9月28日电 (王思羽)记者27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把防治危害人民健康最为严重的疾病作为中心任务,建立健全医疗预防机构,实施预防接种,开展了黑热病、霍乱、麻风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目前,该省已达到国家消除疟疾目标标准。
“今天上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终审评估组宣布山东省通过消除疟疾综审评估(即消除疟疾本地感染病例),标志山东省已经达到国家消除疟疾目标标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袭燕表示,这是该省推进健康山东建设、实施重大疾病防控的重要成果之一,在该省疾病防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疟疾是一种传播快、易反复、难以控制的传染病,可致人死亡。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党组成员、副主任秦成勇介绍,山东省在公元前522年就有疟疾的记载,上世纪60、70年代发生过两次暴发大流行。新中国成立后,山东建立了疟疾防控体系,1949年10月成立山东省医疗防疫大队负责疟疾防治工作。1979年,山东疟疾发病人数降至7400余人,较1961年下降99.8%。
据了解,1988年山东通过了原卫生部专家组考核,达到基本消灭疟疾标准。2010年山东省全面启动消除疟疾行动,建立完善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以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为核心,贯彻“线索追踪,清点拔源”的防治策略,严格执行消除疟疾“1-3-7”工作要求,有效阻断了输入性病例在本地的传播。自2012年报告最后1例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后,山东已连续7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达到国家消除疟疾标准。
另外,秦成勇指出,虽然山东省已经达到了消除疟疾目标标准,但仅是消除了疟疾本地感染病例,而且山东省地处东北沿海,国际交往频繁,境外疟疾病例输入并引起本地传播的风险依然存在。“下一步,山东省将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健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医防协作,完善并落实各项防控策略与措施,不断提升综合防治能力,积极防止输入性疟疾在山东发生继发传播,切实巩固疟疾消除成果。”
在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上,山东艾滋病病毒暴露儿童阻断率达90%以上,1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由1992年的8%降至目前的0.16%。山东还消灭或基本消灭了天花、黑热病、丝虫病、麻风病等传染病,基本控制了白喉、地方性甲状腺肿等的发生,并夺取了抗击非典、防治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新发传染病的胜利。目前,山东已连续28年未出现脊灰野病毒所致脊灰病例,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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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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