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卖槟榔遭袭胸 法院判嫌犯无罪(图2015年9月16日
色男伸出咸猪手袭胸,但因不足获判无罪。
有够!吉安乡(位于花莲县)1名19岁的曾姓须眉,开车至槟榔摊买50元槟榔时,竟对着槟榔西施露鸟,还强拉施姓女子手说“能够帮我枪吗?”女子不从,突伸出狼爪袭胸后逃逸,女子吓得花容失色,怒告须眉性,法院认为器画面无法辨识曾男所为,日前判其无罪。
指出,客岁1月才因强制罪被判处缓刑4年的曾姓须眉,该年10月19日半夜开着1辆白色轿车至吉安乡吉丰1间槟榔摊买50元槟榔,趁施姓槟榔西施将槟榔拿到车窗时,须眉斗胆露鸟边看西施枪,还欲抓女子手去触摸生殖器,施女赶紧抽手,曾男随即伸手抓奶,但仅碰触到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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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超脱,皮肤白净,身段纤细的施女今日得知曾男获判无罪,无法的说“无罪就无罪吧!”从中国嫁来15年的她,其时忙于照应癌末卧病在床的丈夫,不意工作又碰到,吓得她脑袋一片空白,她说,丈夫数月前曾经病逝,此刻只想好好和女儿过日子。
得知男获判无罪,施女感应无法。
花莲地院认为警方供给的器画面,无法鉴定影像即曾男本人,且警方因取得须眉自白,未调阅其他口器画面,认警侦查搜证未详实,加上施女仅记得犯案须眉穿戴牛仔裤,认为无法积极证明曾男所为,依无罪推定准绳,日前宣判曾男无罪。
施女吓得拉下铁门打德律风跟丈夫哭诉后报警,警方循线将曾男查缉到案,曾询时坦承犯案,但至法院开庭时,翻供否定性,辩称当天将车子借给潘姓朋友,是由于员警向他说这案子没什么,只需和当事人息争就好,他因还在缓刑期间,才自白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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