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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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520”前夕,民政部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 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 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 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 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地办记。今后,在试点地区男女双方也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对前不久冲上热搜的“520暂停办理离婚登记”行为怎么看?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包括离婚登记吗?婚姻当事人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啥时候能实现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民政部在当日举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对上述热点问题一一作出解读。
人户分离现象普遍
返乡登记不便
“经过前期紧锣密鼓地筹备,大家期盼已久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终于与大家见面了。”王金华称。
前不久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其中,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多为外出打工就业、经商办企业、求学参军人员,适婚人员占绝对比例。
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目前每年平均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
王金华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带来诸多不便,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需求较为强烈。
此次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施后将带来什么变化?“ 比如男方的户籍在甘肃、女方的户籍在青海,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广州工作生活。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他们只能回甘肃或青海进行婚姻登记。但按照试点要求,这次广东省是试点省份之一,因此, 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甘肃或青海进行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广州市进行婚姻登记。”王金华说。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需提交一方有效居住证
“跨省通办”试点实施后,当事人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据王金华介绍,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 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不能其他人代劳。
此外,民政部也提醒公众,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同时也为婚姻登记机关提前核实当事人信息,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试点地区大都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为什么还要提交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有效居住证?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贞德解释称,居住证是证明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也是婚姻登记机关确定管辖权的重要凭证,持居住证办理跨省婚姻登记符合我国居住证制度的立法目的。
此外,持居住证办理跨省婚姻登记也符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要求。“婚姻登记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应当逐步向常住人口覆盖。”张贞德说。
多举措减少重婚骗婚现象
据了解,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减少重婚、骗婚现象?
对此,民政部信息中心总工程师王兴玲表示,首先要提升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的稳定性和信息的全面性,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
同时,在惩戒方面,民政部门要贯彻落实《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加大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力度。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
此次试点消息公布后,很多人好奇,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事实上,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有许多难点亟待通过试点加以解决。
比如,在当事人个人信息核验方面,需要有完备的信息系统、完善的婚姻数据和智能化技术设备配备;部门间信息共享方面,要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及时有效地共享相关政务信息;登记业务流程再造方面,要根据“跨省通办”要求及服务人群结构变化、特点等对业务流程再改造、再完善;在省际之间的配合联动方面,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各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要相互支持配合,一方有需要、各方共同联动。
王金华表示,此次开展试点的目的,就是在如何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如何适应服务人群结构变化、如何合理有效测算和配置服务资源、如何有效满足群众服务需求等方面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可行路径。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是我们的目标,待条件成熟后,我部将及时推动此项工作。”王金华称。
回应“5.20暂停办理离婚登记”:
已纠正,将加强指导监督
近日,个别婚姻登记机关发布公告称“5.20”将不办理离婚登记,引发网友热议。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对此进行回应。
他表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同属于婚姻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是对婚姻登记机关的基本要求。
“近日,个别婚姻登记机关发布公告称5月20日不办理离婚登记,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我们也注意到,上述地已就‘520暂停办理离婚登记’致歉并发布声明,纠正了之前的做法。“王金华称,民政部将会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也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加强监督。
此外,王金华还提到,近来安徽省六安市和辽宁省营口市又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营口市鲅鱼圈区应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暂停了5月20日的婚姻登记。“这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出的决定,也请大家理解。”
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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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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