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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通知】2021年长春市职工乒乓球赛即将开赛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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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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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好《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加强职工文体阵地建设,彰显长春市职工健康体魄与奋进力量,由长春市总工会、长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长春市体育局主办,长春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长春市职工体育活动中心(长春市工人体育馆)、长春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承办的“2021年长春市职工乒乓球赛”即将开赛。请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组队报名参赛。

  (1)甲组(45岁以下):男,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包含1月1日);女,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包含1月1日)。

  (2)乙组(45-60岁):男,45岁以上(1975年-1961年12月31日出生,包含12月31日);女,45岁以上(1975年-1961年12月31日出生,包含12月31日)。

  1.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团体、单项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参赛队员小二寸电子版照片并注明姓名,参赛队员医保电子凭证截屏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标注单位全称)。

  2.参赛单位可登陆长春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QQ群(群号:699361912)共享一栏中下载竞赛通知及报名表,添加群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

  1.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市总各产业工会、公安局工会、各基层工会统一组织报名,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组队参赛。

  2.要求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报名时交电子版照片、电子版医保卡基本信息截图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无医保人员和第三方派遣人员不得报名参赛,如发现外请队员、弄虚作假者,核实无误后立即取消单位比赛资格。比赛当天参赛队员必须携带、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医保卡原件或电子版医保卡。

  3.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身体不符合上场条件或有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一律不得报名参赛。主办方统一办理指定场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参赛队必须遵守比赛时间、场序,按照比赛要求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第一场比赛按规定时间外,以后比赛按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算,迟到10分钟则视为自动弃权。

  1.各单位要加强资格审查,确保参赛队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如若队员第一次审核存有疑议,经再次审核仍有问题的单位禁止参加本届该项赛事。

  3.运动员名单第一次公示三天,对有疑议的运动员更换后再次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组委会不再受理任何关于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申诉。

  4.若发现参赛单位弄虚作假,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同时下年度内不允许参加长春市总工会举办的该项赛事,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1.团体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单项比赛采用淘汰制办法进行;团体和单项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

  2.各参赛单位必须统一参赛着装。运动员须穿着短袖T恤,短裤或短裙,主体颜色不能为白色。参赛选手着浅色软底运动鞋。

  1.根据各组报名人数而定,但获奖人数不超过报名人数(队数)的三分之二。团体赛:奖杯、奖品;单项赛:证书、奖品。

  参赛期间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做好防控措施,保证赛事有序进行。要求参赛人员14天内未经过中高风险地区,比赛当天须出示绿色健康码,扫码实名登记,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场馆参加比赛。咳嗽发烧者一律不准参加比赛。除了领队、参赛人员按规定时间、场次进入比赛场馆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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