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公共体育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市实际,研究起草体育行政管理的实施意见,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研究、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重大体育竞赛工作的规划、领导和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5.培育、发展体育产业;负责体育市场的综合管理,有关体育市场行政许可应听取有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其执法工作委托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基本建设规划。
6.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培育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工作。
8.管理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依法管理健身气功;联系指导市体育科学学会的有关工作。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体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下属嘉兴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嘉兴市体育竞赛管理服务中心(秘书处)和嘉兴市体育彩票管理服务中心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收入(单位留用)、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体育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5989.22万元。
体育局2020年收入预算598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2.61万元,占75.3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0.24万元,占20.87%;事业收入(单位留用)149.8万元,占2.50%;其他收入76.57万元,占1.29%。(三)关于体育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体育局2020年支出预算5989.2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61.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31万元、其他支出1250.24万元。
体育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62.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2.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0.24万元;支出包括: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46.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84万元、其他支出1250.24万元。
体育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2.6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412.57万元,主要是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46.69万元,占8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08万元,占8.24%,住房保障支出293.84万元,占6.52%。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事务445.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项)事务6.65万元,主要用于局项目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事务245.59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嘉兴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秘书处)人员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事务3148.59万元,主要用局下属嘉兴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人员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经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年度福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93.39万元,主要用于局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度退休福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7.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293.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人员经费280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63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体育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0.2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3521.81万元,主要是体育部门由于受部门预算总经费的控制,一部分项目经费通过与财政联合下达彩票公益金使用文件进行追加调整预算。
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599.80万元,占47.9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50.44万元,占52.03%。
(1)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599.80万元,主要用于局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体育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日常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项目经费支出。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50.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项目经费支出。
体育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0.37万元,增长5.12%,具体如下:
1. 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费用预算0 万元,上年执行数0万元。原因是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单独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7.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局所属嘉兴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非车改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20年体育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2.5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7.33万元,增长12.41%,主要是增加了二个人。
2020年体育局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0.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81.64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更新车辆1辆,未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预算绩效目标总体情况。2020年全部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1067.89万元。
(2)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重点项目2个,支出预算235.84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单位留用):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收入:指以前年度形成的留在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上的财政补助结余结转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指反映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指反映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2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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