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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监管问题 - 国家体育总局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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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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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身房经营不需要办理体育市场经营许可证,直接凭营业执照营业,体育部门无法掌握其经营主体信息。健身房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体育部门并不明确,在涉及消费退费纠纷时,市场监管部门以健身房属于体育市场为由,推给体育部门,但体育部门没有行政管理依据,造成群众不满意。一些地方全民健身条例所称全民健身设施包括健身房等经营性体育设施,但不同时或配套明确健身房的具体行政部门监管职责,将进一步带来新的管理真空和监管难题。相关部门将以“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将健身消费纠纷等工作一股脑推给体育行政部门,导致基层体育行政部门进退两难、体育行政执法与监管无所适从,造成有依据又无法依法操作的局面。如果将经营性体育设施纳入全民健身设施,又不能有效监管,纳入的意义何在?基层体育行政力量和体育执法力量较为薄弱,而市场主体众多,健身消费市场不规范较为普遍,监管难度确实不小。建议体育总局能牵头明确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卫生、商务、应急、住建等各职能部门对健身房的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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