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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写入明年经济工作重点,互联网巨头将迎强监管时代?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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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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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12月16日-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关于平台经济反垄断与资本无序扩张的工作要求在会上被再度重申,并写入了2021年中国经济的工作重点。

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新增了互联网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在“双十一”来临前,27家互联网巨头曾被同时“约谈”,市场监管总局随后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对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定交易、大数据杀熟、不合理搭售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界定。

反垄断似乎已成为互联网平台2020年的年度关键词。近期流行的社区团购打价格战,也因涉嫌资本无序扩张进入舆论视野……为何互联网平台会成为垄断形成的“重灾区”?资本无序扩张会对市场带来怎样的危害?未来互联网巨头将面临怎样的监管压力?

近日,红星新闻对话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和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常修泽,深入解读反垄断问题。

资本无序扩张何以形成垄断?

专家:通过资本无序扩张实现赢家通吃,最终造成极大资源浪费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要求。

资本无序扩张与垄断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向红星新闻解释:“垄断与资本的无序扩张分属两个不同概念,无序扩张是垄断的手段,垄断是无序扩张的结果。”他指出,所谓资本的无序扩张,即企业以追求垄断为目的,通过强大的资本优势,以消灭竞争对手为目的,达到赢家通吃的局面,最终形成市场垄断。

那么,我国垄断经济到底发生在了哪些领域?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12月19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在“2020-2021中国经济年会”上作出了回应。

“平台经济的许多业务具有金融性,有的钻了监管的空子。”韩文秀指出,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速壮大,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但与此同时,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的问题日益凸显,出现了限制竞争、赢者通吃、价格歧视、泄露个人隐私、损害消费者权益、风险隐患积累等一系列问题,存在监管滞后甚至监管空白。

而对实现垄断前资本的无序扩张造成的结果,徐洪才指出,往往会带来资源浪费、库存积压等不良后果。他以此前互联网共享单车为例作出说明:共享单车兴起后,多家企业开始进军单车行业,一个城市出现众多共享平台。在资本的无序趋势下,带来投资的盲目跟进,最终形成了市场上大量自行车的囤积。徐洪才表示,这便是资本无序扩张后果一个最佳的证明。

反观近日流行的社区团购,徐洪才也认为,各大平台为争夺市场,在资本的狂热投入下大打价格战,如果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那么也同样涉嫌无序资本扩张,其最终反而会将一项便民项目演变成一场资本的血腥角逐。

▲2021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 图据央视新闻

反垄断重点为何落在互联网平台?

专家:相比于其他产业,互联网平台更易形成垄断

三令五申叫停平台垄断,并非空穴来风。从共享单车的“从喧嚣到落寞”、再到网购平台泄漏客户隐私、购票平台出现大数据杀熟,种种现象正逐步成为社会“顽疾”,影响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这些现象产生的背后,是基于互联网平台中独角兽企业的崛起,垄断行为在大资本驱使下初现端倪。

国家对治理平台垄断已经频频出手,前不久已对阿里、阅文、丰巢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顶格处罚,三家企业各被罚款50万元。

此外,针对近期兴起的“社区团购”出现各个平台打价格战的现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12月15日也在官网发声:“将密切跟踪研究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影响,分析论证行为是否存在不正当因素。”

在徐洪才看来,与过去企业的特质不同,互联网平台往往更容易形成市场垄断。他解释称,由于平台并非某一个单一的销售商,而是将更多销售单位聚合起来,为之提供第三方服务,因此在资本上具有更强聚合性;其次,某一平台如果壮大,那么就会很快让消费者适应并产生依赖,这样一来,其他后发的小企业就难以“入局”,加之消费者的习惯性使用,决定了平台的话语权被无限扩大,从而滋生出垄断市场。

“垄断的形成,往往离不开大量资本的进入,为的就是获取整个市场的话语权。”徐洪才表示,一家互联网平台垄断形成的背后,起初都是通过资本的大量涌入(也即资本的无序扩张),最终达到挤占市场,吸纳用户,排挤竞争对手的形式。

而一旦垄断形成,在徐洪才看来,一方面挤占了初创企业的成长空间,导致国家创新力的下降和经济的萎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我们现在面对的大数据杀熟、平台随意涨价等行为,其实都是垄断带来的弊端。”

▲市民骑共享单车出行 图据中国新闻网

反垄断已成互联网平台年度关键词

27家互联网巨头曾被同时“约谈”,中央一年两次为平台反垄断出规定

互联网崛起的今天,随着各个线上平台巨头的出现,反垄断已逐步成为监管部门乃至整个社会的共识。

在今年“双十一”来临前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信办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于11月6日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包括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字节跳动、快手、滴滴、微博、拼多多、美团、饿了么等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出席会议。彼时便有声音认为,上述会议就是对27家互联网巨头的集中“约谈”。

而就在上述会议召开4天后,市场监管总局便于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对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定交易、大数据杀熟、不合理搭售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界定。

原计划狂欢到底的互联网盛宴,在一场“反垄断约谈”后,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股价跳水,几天时间里阿里巴巴股价下跌14%,市值蒸发7300多亿;美团股价下跌19%,市值缩水3700多亿……

▲平台服务网购 图据中国新闻网

实际上,在近2个月内,中央已接连出台多项反垄断政策及多次对反垄断表态,互联网巨头的股价也随之多次波动。一时间,反垄断几乎成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关键词之一。

而加强反垄断在政策层面更是早已有迹可循。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实施11年多的《反垄断法》迎来首次“大修”。在本次修订草案中新增互联网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从《反垄断法》中新增互联网反垄断标准,再到出台更加具体的行业反垄断指南,在徐洪才看来,我国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力度正逐步增大,并变得更加详细具体。同时,徐洪才表示:“这也透露出一大风向,即互联网平台将迎来强监管时代。”

互联网平台将迎强监管时代

专家:下一步重点在于完成垄断认定,细分垄断领域

那么,在反垄断与资本无序扩张被写入2021年经济工作重点后,平台反垄断又将如何破局?互联网企业又将面临怎样的营商环境?

就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两个层面明确了反垄断的实施路径: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要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从上述要求可看出,我国下一步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措施,将着重强调细分和责任体系的划分。”徐洪才向红星新闻解释,目前我国针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政策,尚缺乏具体的依据标准。

“市场占有率达到多少算垄断?同一性质的平台市场饱和度有多高?”在徐洪才看来,下一步反垄断的重点,首先在于完成平台企业的垄断认定,即为市场画好框架,同时要更明确处罚的力度和实施标准,方能让治理垄断有法可依。

其次,在于领域的细分、责任认定的细分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细分。徐洪才解释,下一步要逐步取缔现在大而化之的反垄断规则,加快出台平台反垄断的细分,包括对大数据杀熟、泄露客户隐私、甚至兴起的社区团购等,都应出台更有针对性的反垄断细则,以确保反垄断监管的落地。

与此同时,曾对垄断问题做过深入研究的著名经济学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常修泽也对红星新闻提出:“要全面、系统、精准地开展反垄断。”

常修泽曾在《广义产权论》一书中对垄断行为进行了详细划分。在常修泽看来,垄断共分为三种类型和六种情况:

第一类为行政性垄断,亦即权力垄断,有极少由国家立法,属于法律允许的行业,如烟草专卖,但有的则是并不合理甚至非法,如滥用权力强制进行不合理的垄断;第二类属于市场垄断,其中也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碎片化企业的适度集中,但它不属于垄断;另一种如果出现“厂商合谋”或利用某些不正当手段进行排斥市场竞争的垄断,才是要坚决反对的;第三类属于自然垄断,也分两种情况:一是真正的自然垄断,这属于合理合法,但目前却存在一类情况,即一些国有经济部门假借“自然垄断”的名义排斥竞争。

因此,常修泽也表示,未来反垄断的重点之一,即在于区别对待,有的放矢,对出现垄断的问题行业或部门实施精准打击。

杨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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