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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河鲜”“江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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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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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河鲜”“江鲜”!

成都全面推进“长江禁捕” 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

2020年11月6日 成都商报电子版

饭店招牌上的“河鲜”“江鲜”字样被抹去,菜单上的“长江野生鱼”被拿掉,电商平台上再也搜索不到“野生江鲜”,电鱼机、超声波捕鱼器等被收缴……自今年9月起启动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及成都市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以来,不少细心的市民感受到了身边的变化。

11月5日,成都商报-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专项行动开展两个月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1万余家,发现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的餐饮单位148家,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餐饮单位22家,已责令整改完毕。该行动将持续到明年6月底。

排查!责令整改170家

“消费者花大价钱吃到的所谓野生鱼、长江鱼都是人工养殖的,有些甚至不是从正规渠道购进。”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的开展不仅仅是为了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成都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产业链,营造良好的社会自然生态环境,也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据介绍,结合日常监管、疫情防控和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排查,督促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销售、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指导商家及时更新店招、菜单、食品标签、销售清单、鱼缸标语等,对发现含有“捕捞”“河鲜”“江鲜”“渔港”“野生鱼”“野生河(江)鲜”和非法捕捞渔获物名称等字样、信息的,督促经营单位立即更换、删除或遮盖。截至目前,发现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或者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餐饮单位170家,已责令整改完毕。

同时,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还加强网络订餐平台违法违规信息监管,督促网络订餐平台严格商品准入管理,将相关部门提供的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纳入禁售名录,删除和屏蔽“野生鱼”“野生河(江)鲜”菜品的订餐信息,及时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采取下架、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截至10月14日,共检查外卖平台信息2574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 65次。

非法人工养殖“老虎鱼”?罚!

近日,成都某农业有限公司因涉嫌在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人工养殖的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似鲶高原鳅”(俗称老虎鱼),货值金额6807元,违法所得650元,而被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给予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对成都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水产品经销商以及餐饮经营者启动了专项检查,对每一批货物的来源和商家的营业执照、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进行详细查看,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并对现场的水产品进行抽查,提高监管的精确度和有效性。

蒲江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推进“禁渔”工作。10月13日,该局召开外卖平台“禁渔”行政约谈会,约谈了美团、饿了么、月光饱盒外送、肥猫外送等平台。要求各平台积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对涉及“河鱼”“河虾”等菜品采取下架处理。

成都商报- 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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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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