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运动队管理黑洞巨大 队员工资卡被领队侵占
北京部分外地户籍运动员追讨退役费一事已经引发了体育界内外高度关注,但运动员的个人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又何止退役费一项。记者近日又连续接到多名运动员的申诉,他们中有的人是工资卡被教练、领队侵占,有的人在竞技生涯黄金时期被迫退役,有的则因为运动队的管理疏漏,造成个人几十年后的退休生活都会受到本不该有的牵连。
运动员的个人工资卡被领队以公用名义侵占
原北京女子垒球队队员李娜,近日向记者讲述了她和队友许立新在去年年底发现的一件蹊跷事——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她意外发现自己名下曾有一张此前并不知情的银行卡,卡上的交易记录显示,在2010年~2012年5月期间,卡上有工资、奖金等收入合计2.5万余元,全部被人提走。许立新也有相似的遭遇。
李娜和许立新随后回北京女子垒球队所在的北京芦城体校了解后才知道,在2010年~2012年5月间,她们每月曾有少则500多元,多则1600多元的工资、奖金收入,但这张卡是在领队张春雪手中,卡里的钱也被张春雪提走。
李娜和许立新随后多次就此事到北京芦城体校和北京垒球队交涉,还到北京市体育局上访,但最终得到的处理结果,却是由张春雪向她们解释这笔钱的去向。“领队告诉我们,那些钱都被队伍公用了,买器材装备等。”李娜想不通,明明是自己个人账户上的钱,怎么会被队伍公用?
记者今天下午也联系到了张春雪,她表示,“李娜和许立新账户上的钱,是队伍以她们的名义向学校申请的,但实际上还是队伍的钱,所以都公用了。”对于队伍公用的钱为何要打到个人账户,并且是在李娜和许立新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张春雪表示,这方面确实有管理不当的问题。
李娜对张春雪这样的解释完全不能接受,她不相信,学校要将运动队公用的钱打到个人账户上,并且这件事一直处于隐瞒状态,直到自己意外发现。
记者也就此事向北京芦城体校了解情况,学校办公室相关人员表示,学校也在调查这件事情,也会对垒球队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但事情发生的具体原因,学校办公室依然让记者询问张春雪本人。
不为本队服务也别想为他队效力
原北京自行车队队员孙飞燕,2010年从北京队退役。当时,年仅19岁的孙飞燕仍处在运动生涯的黄金阶段,她虽然离开了北京队,仍有机会为其他队效力,但北京队拒绝放弃孙飞燕的优先注册权,使其一直无法加盟其他队,她被迫早早结束了运动生涯。
那么,孙飞燕为什么在19岁时就要从北京队退役?这又不得不说到户口和身份转正的问题。出生在云南的孙飞燕,13岁开始练自行车,2007年,16岁的她被招至北京队。进入北京队后,孙飞燕被北京队一次性注册了6年,直到2013年,同时,北京队还享有对孙飞燕三年的优先注册权。
孙飞燕进入北京队的第一年就获得了城运会冠军,第二年获得全国冠军,其间,她还入选过国家队,获得过世界杯第二和世锦赛第六。由于年龄还小,孙飞燕曾被视为是中国场地自行车项目的一颗新星。然而,北京队招收孙飞燕时许下的拿到指定比赛全国前三名就解决户口和身份转正的承诺迟迟不能兑现,2009年全运会之后,孙飞燕几次找到队里和芦城体校要求解决自己的户口和身份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遂在2010年宣布退役。
2011年,北京队曾找到孙飞燕,说只要她重新归队并拿到相应的成绩,就立即解决户口和身份问题,孙飞燕说自己已经被骗过一次,不能再被骗第二次,要求队里先给自己解决户口和身份问题后才能重新归队,双方的谈判因此无法进行下去,孙飞燕只能继续处于退役状态。
但她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再也不能回到自行车赛场。由于被北京队一次性注册到2013年,且享有优先注册权。孙飞燕从北京队退役后,一旦要复出,北京队可以优先注册,而孙飞燕又不愿回到北京队,这意味着,除非北京队放弃优先注册权,否则,孙飞燕绝无加盟其他运动队的可能。
孙飞燕回忆自己曾几次找到学校,希望北京队放弃优先注册权,给自己一条生路,均被拒绝。
“北京队不能兑现给我的承诺,同时,又不放我去其他队。我的户口进京、身份转正、退役费都落了空,连自己的运动生涯也被北京队断送。”
然而,在孙飞燕2007年与北京芦城体校签订的协议书中,对她的违约责任有明确表述,却根本没有约定北京队无法兑现帮助孙飞燕办理户口进京时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孙飞燕当时签订的协议,本身就不平等。
为北京服务许多年,养老保险却是空白
原北京游泳队队员杨凯,2014年从北京队退役后踏入了社会,随即才发现对个人十分重要的养老保险,却因为运动队的管理疏漏出现了大麻烦,但运动队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杨凯是外地户籍的北京队队员,自然也就不是北京队的正式队员,退役时除了拿不到退役费之外,还面临着养老保险欠缴的问题。
杨凯2003年进入北京队,2006年达到了北京队在招收他时许诺的户口进京和身份转正的比赛成绩要求。按照北京队正式队员的事业单位职工待遇,到运动员退役时,养老保险在整个服役期间都视同缴纳,但非正式运动员没有这一待遇,因此,当杨凯退役后,他才发现,比自己晚进队的队友,只因为是正式队员,退役时已经视同有了好几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而自己的养老保险却是一片空白。
“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是与退休后的退休金直接相关的,我为北京队效力的这些年,不仅退役费拿不到,竟然连退休金都会受到影响,而当我去找运动队和木樨园体校交涉时,他们就一句话‘你不是正式队员’,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不能成为正式队员?是我的原因吗?根本不是我的原因,但为什么我却要承受这么多的损失?”
麻烦还不止于此,因为养老保险是个人社保的主要参照依据,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也导致杨凯的社保记录为空白,退役后在北京生活的杨凯,如今买车、买房等一系列需要社保缴纳记录的行为都受到影响,明明为北京服务了这么多年,最后却是一切从零开始,杨凯为此感到不平的是,这一切恶果的起因都来自北京队,但为此埋单的却是个人。
运动员保障政策在执行中为何会有纰漏?
2006年艾冬梅等4名退役运动员状告教练王德显侵占财产一案,已经过去了9年,但运动员的个人权益被教练、领队乃至运动队随意侵占的情况仍未得到根本好转。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秘书长张笑世今天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运动员的个人权益被侵占的情况依然非常普遍,尤其发生在运动队招收的一些年龄很小的孩子身上,这些运动员的知识水平不足以保障个人的权益不受侵害。
但外界如何介入也是一个难题,因为这些运动队、运动员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外界如果想帮助这些运动员,如何收集证据呢?运动员自身因为知识水平所限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即便成年了,也很可能缺少为自己获取有力证据的能力。
此外,在我国的专业训练体制下,对教练员、领队等运动队的教职和管理人员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运动员的工资卡以及相关福利、待遇的申请和领取,很容易被教练员、领队全权管理,我们不否认如果教练员、领队是一个好人,运动员的个人权益应当能得到保护,但我们也不能排除教练员、领队因为掌握着管理运动员的权力,从而便利、隐秘地侵害运动员个人权益的可能性。张笑世认为,后一种可能性是我们绝对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
针对运动员屡屡遭受的待遇不公问题,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体育法学专家马法超今天向记者表示,运动员保障的问题以往可能比较多见。但到目前为止,国家已经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来保障运动员的基本权利,保障范围涉及到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照顾、伤残抚恤、职业辅导、退役安置、困难帮扶、学习资助、创业支持、聘用管理、奖励表彰等多方面,应该说比较完善。可问题在于,就退役后的补助而言,享受此待遇的仅是体制内的正式在编运动员,而试训运动员享受不到这种待遇。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2007年颁布的《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规定,根据运动训练的特殊性,体育行政部门在办理优秀运动员聘用手续前,可组织一定规模人员进行试训。但同时也规定,试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三年五年都有,这也是政策执行中出现的纰漏。
本报记者 慈鑫
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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