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发布 税务总局国际司负责人精彩点评
2016
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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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税务杂志社和中国税务报社主办的2016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强调继续支持国际税收合作以建立一个全球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并促进增长”位居十件大事之首。
2016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
1.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强调‘继续支持国际税收合作以建立一个全球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并促进增长
2.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强调各成员税务部门协调一致实施G20国际税收改革成果并加强能力建设;
3.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果阿宣言》重申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公平、现代化的税收体系;
4.中国全面推行营改增助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
5.美国修订所得税协定范本,强化反滥用规则和采纳强制仲裁程序;
6.欧盟推行增值税现代化改革行动计划;
7.OECD财政事务委员会(CFA)召开BEPS包容性框架成立大会;
8.欧盟实施反避税指令;
9.印度货物劳务税(GST)改革宪法修正案生效;
10.欧盟委员会裁定苹果公司在爱尔兰补税130亿欧元。
精彩点评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对2016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进行了点评:
1.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强调“继续支持国际税收合作以建立一个全球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并促进增长”
2016年9月4日~5日,G20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在杭州举行。G20领导人就推动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和包容增长的一揽子政策和措施形成“杭州共识”。在税收领域,G20领导人“决心深化国际税收合作,加大打击逃避税行为的力度,支持发展中国家税收能力建设,通过税收促进全球投资和经济增长”。
点评:这是2016年世界税收领域头等重要的大事。G20领袖们就国际税收合作取得共识并一致表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这个共识在杭州形成了,并且释放一些重要信号。一是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的目的是促进世界经济增长。这是具有风向标意义的重大信号。此前G20的国际税收改革是为了打击国际逃避税,尤其是双重不征税。但杭州峰会上,G20领袖们的共识是经济增长高于一切。二是促进经济增长需要深化国际税收合作。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通过政策协调和征管协作,消除税收法律本地化给生产要素配置带来的障碍,是促进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三是新的国际税收合作体系必须基于公平原则。即G20集团国际税收改革总的指导原则是,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对利润征税。四是新的国际税收体系必须是现代化的。
2.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强调各成员税务部门协调一致实施G20国际税收改革成果并加强能力建设
2016年5月11日~13日,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主办,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承办的第十届FTA大会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是G20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转入实施阶段后首次召开的税收征管论坛大会,也是2016年9月G20领导人杭州峰会的重要配套活动。大会达成三点共识:敦促各成员税务局局长协调一致采取行动,实施G20/OECD国际税收改革成果;建设现代化税务部门,使技术进步紧跟时代步伐,有效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加强能力建设,帮助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使其更加合理配置资源,从国际税收改革中受益。
点评:FTA北京大会是后BEPS时代的第一个税收征管国际大会,对于G20在2013年9月开启的国际税收改革至关重要,因为改革的共识和成果需要各国税务局长们贯彻落实。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集体签署了转让定价国别报告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为贯彻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对利润征税的总原则奠定信息基础。二是中国与加拿大税务局、美国税务局签署双边税务合作备忘录。三是中国与加拿大牵头的税收征管能力建设项目有了新进展。四是与金砖国家就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合作开展了交流。这一系列成果标志着此次大会不仅是全球税收合作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使中国参与国际税收合作迈上新台阶。
3.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果阿宣言》重申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公平、现代化的税收体系
2016年10月16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在印度果阿举行。会议发布的《果阿宣言》重申: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公平、现代化的税收体系;强调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对利润征税,重申支持这方面的国际合作,包括实施税收情报自动交换标准。
2016年12月5日~6日,第四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就落实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税收成果达成共识。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就深化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提出三点倡议。一是深化国际税收合作,加强工作层面沟通交流,通过多种形式就共同关心的话题分享最佳实践,推动金砖国家经济共同走向繁荣;二是积极探讨构建有效的税收合作法律框架,从而提升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效率;三是进一步落实G20关于促进包容性发展的倡议,共同向其他发展中国家适当提供帮助,提高其税收征管能力。
点评:金砖国家领导人推动的税务合作,强调公平和现代化,与G20集团的共识一脉相承。在G20税改方面,金砖国家一直积极参与,成为税收规则制定过程中一股强大的声音,也是确保税收体系公平良好的重要基础力量。金砖国家税务合作时间不长,合作领域有待拓展、水平有待提高,但合作前景广阔,这是因为金砖国家是最具经济增长潜力的国家集团。总局局长王军提出“积极探讨构建有效的税收合作法律框架,从而提升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效率”,为提升金砖国家税务合作水平指明了方向。
4.中国全面推行营改增助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
2016年5月1日,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中国将征收营业税的最后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改革,标志着中国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推行。这不仅有利于完善现代增值税制,避免重复征税,而且减税效应明显,为推动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重要保障。
点评:中国的营改增是世界性事件,因为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是重要的外国直接投资对象国和输出国。中国的营改增关乎资本的全球流动,关乎全球贸易和投资。中国最大税种中性政策目标的实现为构建全球健康税收秩序和环境作出了贡献,也为国际资本流动改良了税收法律环境,是重要的增长友好型税收政策。
5.美国修订所得税协定范本,强化反滥用规则和采纳强制仲裁程序
2016年2月17日,美国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美国所得税协定范本》。为了打击税基侵蚀行为,该修订版强化了利益限制条款,增加了反滥用税收协定规则,采纳了强制仲裁程序。
点评:修改税收协定范本是美国对G20集团税收改革做出的制度性回应。G20集团国际税收改革目的是打击跨国公司国际逃避税和双重不征税。美国是跨国投资最多的国家,自然受到的冲击最大,因此美国国内对BEPS意见不一。但是美国在相互协商以解决国际争端并增强税收确定性,防止税收协定滥用两个领域是持积极态度的,这两者都符合美国利益。
6.欧盟推行增值税现代化改革行动计划
2016年4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增值税行动计划:欧盟委员会对促进欧盟增值税制现代化的建议》。主要内容包括:作为“数字单一市场战略”的组成部分,实施简明、现代的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制度;规范跨境交易增值税制度;简化协调小企业的增值税制,降低遵从成本;让成员国设置低税率有更大的自主权;加强打击增值税欺诈的合作等。该行动计划5月25日被欧盟经济和财政事务理事会采纳。
点评:这是OECD增值税指南发布之后,区域经济协调和税收制度协调的最有力行动,其意义和影响深远。一是全球150多个国家征收的增值税或商品与服务税采取了更加统一的方式,为跨境贸易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二是为数字经济环境下跨境贸易的增值税制度协调提供了经验。三是中国的跨境服务贸易呈现快速发展势头,需借鉴国际经验,通过税收促进国际服务贸易。
7.OECD财政事务委员会(CFA)召开BEPS包容性框架成立大会
2016年6月30日~7月1日,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东京举行OECD财政事务委员会BEPS包容性框架成立大会,全球共同实施BEPS项目成果迈出新的实质性步伐。包容性框架依托OECD财政事务委员会现有组织架构建立,截至2016年底已有100多个辖区参加,中国担任包容性框架指导委员会副主席。
点评:自2016年开始,BEPS成果进入实施阶段,各国是否能够将共识落实到国内层面,决定着BEPS项目的成败。包容性框架是实施BEPS的组织与制度性框架,强调平等身份参与,着重各国的落实措施,并相应制定了审议和监督措施。
8.欧盟实施反避税指令
2016年7月19日,欧盟反避税指令正式公布。实施反避税指令是欧盟委员会于2016年1月28日提出的欧盟“反避税一揽子措施”四大核心措施之一。指令包含五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反避税措施,即,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对未实现资本利得的资产特别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跨境转让实行“出境征税”制度,限制利息扣除(利息支出占“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比例不超过30%),消除混合错配措施和一般反滥用规则。指令还对欧盟成员国将指令要求转化为国内法的具体时间做出了要求。
点评:欧盟实施统一的国际税收和反避税指令意义重大。一是指令反映了BEPS行动计划的法理与精神。指令五大方面的核心内容既是对国际税收改革成果的具体运用,又根据欧盟实际维护欧盟的税收制度竞争力。二是通过统一行动提升欧盟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尤其是相对于美国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强化非竞争优势领域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三是防止欧盟内部成员之间的恶性税收竞争问题,努力维护欧盟统一市场秩序。
9.印度货物劳务税(GST)改革宪法修正案生效
2016年9月8日,印度以GST改革为目的的《宪法第122次修正案》正式生效。根据修正案,印度政府成立GST委员会,并计划于2017年4月1日实施“双轨GST”代替现行诸多流转税:对邦内的货物和劳务,由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分别征收中央货物劳务税和邦货物劳务税;对于邦际交易,由中央征收综合货物劳务税。
点评:这项改革被誉为印度自独立以来最为重大的税制改革措施,将对印度政治经济产生深远影响。印度国内对货物劳务税改革寄予很大期望,认为改革将有效终止其全国市场分割和税种碎片化的局面,促进经济增长,降低产品成本,并增加税收收入。国际社会也对改革给予积极评价。但改革的制度红利并不能一蹴而就,目前的税率设计对于服务业等部分行业将产生明显的税负增加。另外,为保证各邦政府的利益,印度采用了罕有的中央、地方并行的“双轨制”设计,这一先天不足使得改革后的印度货物劳务税仍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税制安排。
10.欧盟委员会裁定苹果公司在爱尔兰补税130亿欧元
2016年8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裁定爱尔兰税务机关对苹果公司做出的税收裁定违反了欧盟竞争法中的国家援助制度。欧盟认为爱尔兰所作的税收裁定显著地降低了苹果公司的税负,构成了非法国家援助措施,所以责令苹果在爱尔兰补缴税款130亿欧元。
点评:苹果税案涉及欧盟、苹果公司、美国政府和爱尔兰政府各方,并与欧盟法律、爱尔兰和美国双边协定、各自国内法密切相关,其意义则从税收上升到企业竞争力、经济竞争力以及欧盟统一市场层面,影响重大。在技术层面,苹果税案触及的问题主要是欧盟内部的“政府援助”规则,但同时涉及数字经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协定滥用和税收竞争等,都是BEPS行动计划的重点领域。因此,在相关税收规则未能修改并在全球实施之前,类似案例难以得到根本解决。美国财政部在回应欧盟关于苹果税案时强调,美国积极参与BEPS项目,相关争端应在BEPS规则框架内解决,不应采取单边行动。苹果税案可能有助于推进BEPS成果在一些重要的利益相关经济体得到实施。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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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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