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应建立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
首都体育学院教授李相如在近日结束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建议,应建立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在集中关注校园体育的同时,还应把体育教育的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校外”。
李相如认为,建立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意义深远。今年11月底,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公报》表明,比照2010年,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总体水平虽开始呈现“稳中向好”态势,但仍隐忧重重,青少年体质下滑的总体趋势仍未能彻底扭转。
他表示,近年来,校外生活正在成为我国青少年日常学习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学生的全天休息日全年累计约180天,很多省市已将中小学放学时间提前至下午3点半。充裕的“校外时间”,使“校外体育”成为有待开发的培养学生运动兴趣与技能、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第二课堂”。
李相如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进行指导或辅导就显得迫切和重要,建立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已是时代需要。
李相如表示,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一份专门针对学生校外体育专业指导需求的调研报告表明,有超过80%的受访学生表达了需要校外专业体育辅导员指导的愿望。而对青少年校外体育锻炼加强科学指导也是家长的普遍共识,有81.5%的受访家长认为校内体育不能有效满足学生的需要,丰富多彩而又专业正规的校外体育活动,有利于孩子们身心的可持续发展。有超过70%的在校体育教师对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的设立持支持和乐观期待态度,认为这可以有效解决现阶段校内体育开展不足和效果不佳的问题,校内与校外体育的优势互补和积极联动,将会产生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巨大合力。
同时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评审委员会委员的李相如表示,现有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体育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等群体,都不可能独立担负起校外体育辅导员的职责;应由政府、学校、社会团体等联合,结合各类体育专业人士和志愿者,向社会提供专业的校外体育辅导员,逐步建立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记者顾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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