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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旅游局发布今年第二季度旅游投诉受理情况公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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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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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旅游局发布2017年第二季度旅游投诉受理情况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显示,2017年第二季度,我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共立案受理旅游投诉136件,较去年比减少54件(同比减少28.42%)。从投诉对象看,投诉旅行社39件,占投诉总数的28.68%,同比减少27.77%;投诉景区92件,占投诉总数的67.65%,同比减少30.3%;投诉星级酒店1件,占投诉总数的0.7%;投诉导游1件,占投诉总数的0.7%。136件投诉中,现已结案124件,12件正在办理之中,结案率为91.18%;理赔金额37547.8元;接受游客咨询1570余人次。

  第二季度投诉旅行社数量明显下降,39件涉及旅行社的投诉中,出境游投诉总数为5件,国内游34件。服务质量投诉18件,取消行程退费投诉7件,游客伤亡投诉6件,购物退货投诉3件,其他投诉5件。

  投诉旅行社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降低服务标准、增减旅游项目、地接服务不规范、退费清算、航班延误变更等几个方面。其中赴泰国、越南旅游线的变更和降低服务质量而产生的投诉占比较大。投诉国内游的旅游线目的地有:云南、海南、山西、、山东、广东、等省(市、自治区),购物退货投诉问题主要涉及云南、广东等。

  第二季度针对景区的92件投诉中,服务质量投诉24件,收费问题投诉17件,服务态度投诉9件,市县旅游年卡投诉7件,持证优惠投诉7件,景区拥堵滞留5件,其他投诉23件。

  景区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一些景区小交通、停车场、景区内收费项目收取费用不合理;二是部分景区服务质量较低,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待提高;三是部分景区设施设备还不够完善;四是少数景区节假日应急疏导措施不到位,致使游客在景区滞留或游览时间缩短。

  第二季度,省局直接受理立案3件;各市县旅游受理投诉数量按从多到少排序:洛阳市24件,南阳市22件,安阳市13件,开封市12件,平顶山市10件,郑州市9件,焦作市8件,新乡市7件,信阳市5件,濮阳市5件,许昌市4件,济源市4件,驻马店市4件,商丘市2件,三门峡市2件,鹤壁市1件,周口市1件。

  第三季度正值暑期,中远程旅游、近郊游和出境游在7月初开始爆发,在8月达到高峰。从目的地看,海洋游目的地最受追捧,国内的青岛、大连、三亚及出境的泰国、马尔代夫、普吉岛是最受欢迎的国内和出境游目的地。同时,草原游目的地也受到青睐,呼伦贝尔、乌鲁木齐、香格里拉最受欢迎。

  (一)加强,重视出游安全。旅行社一定要租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的车辆,不能租用“黑车”,要提醒游客注意旅行安全。游客特别是老年团和学生团出行时,要选择比较适合自身的旅游产品,选择登山、乘船、缆车等性较大的旅游项目时,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不要自行到非水域游泳,不要盲目参与具有一定风险的水上游乐活动,防止发生意外。

  (二)签订旅游合同,购买旅游保险。买旅游产品,一定要到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对合同中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条款,应询问清楚并在补充约定中注明,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于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产品,在签订合同前需慎重。广大游客出行前自行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不要通过QQ群、“户外俱乐部”等无资质的机构参团旅游。

  (三)合理,共建旅游文明。游客在旅游途中遇到困难,可向当地旅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如发生冲突事件,游客应保持冷静,不宜采取过激行为,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要学会积极沟通,文明协商,,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收集、保管好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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