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日报:篮协应当为CBA建立新规则
职业体育,球员们有火气、冲动甚至是冲突都是相当正常的,而球迷添油加醋发泄不满也很正常。但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什么都有个度,一旦超过了设定的限度,就必须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2004年NBA的奥本山宫殿斗殴事件,肇事球迷格林被终身禁止赴底特律主场看球,阿泰斯特(慈世平)等人也遭到超长禁赛。但在CBA,违规成本太低,总想粉饰太平的中国篮协给出的处罚都是隔靴搔痒,以至于总有人敢于铤而走险一犯再犯。
乱世用重典,似乎是一条公理,但能否真正将CBA的戾气扼杀在摇篮中,目前来看并非那么简单。在CBA这个仍未真正实现职业化的联赛,所有的对手,本应都是合作伙伴,该一起维护俱乐部的名誉、维持主场票房,维护赞助商的利益。但奇怪的是,CBA这几年的敌意在不断升级,甚至恶化,哪怕双方强弱悬殊明显,但一些俱乐部之间已经势同水火。在联盟自己说了不算,中国篮协仍掌握一切生杀大权的当下,CBA的20支球队始终无法组建利益共同体,结果变成了藐视规则、互相倾轧……篮协曾规定如果球员违规,教练必须“连坐”,目前看来这项规定仍形同虚设,教练队员对此均置若罔闻。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总经理、主教练都动不动就在球场撒野,队员、球迷自然学不了好。如果篮协面对一些惯犯、公然挑战规则漏洞的行为仍然姑息,最后的结果自然是“你乱我乱全都乱”。
其实,平乱的钥匙就握在中国篮协的手中。除了教练球员球迷需要自律,篮协应当为CBA建立新的规则,通过规则的约定来就议事程序、争议解决的处理流程以及最终裁决机制等方面进行设计,否则治标不治本,不利于CBA的健康发展。公平公正公开的游戏规则,实际上是各方利益的博弈和均衡,需要平衡和协调的过程。因此实现真正的管办分离、各俱乐部能参与到民主议事的进程中、成立球员工会等,才能使CBA逐渐摆脱混乱状态,回到和谐、理智的轨道上来。
本报记者 黄一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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