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体育产业十字路口亟须画上法律斑马线
“有钱就能买城市交通吗?”今天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结束的2015海口马拉松赛,因比赛期间封路导致城市交通陷入混乱而广遭诟病。面对“对周末主干道的出行高峰时段为什么没有预判,干出这样的蠢事”、“交警的立场站在哪边,市民重要还是企业重要”等质问,本想借全民健身赛事来体现社会责任的赛事运营方及出于安全考虑实施封路的交管部门,只能以沉默应对。
面对这一体育赛事与社会管理的新课题,一位资深体育赛事专家感叹:“安保、交通投入过大,无形中增加了办赛成本,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赛事安保,交通管制,能不能有新思路?”
薄弱的竞赛表演业能否因改革“松绑”
“上海踩踏事件后,涉及到公众直接接触领域的安保成本还会增加。”在体育产业领域摸爬滚打近20年的高松婴,现任北京聚力体育经纪促进中心主任,在他看来,配套服务架构和民众体育观念的欠缺,让安保问题始终困扰体育赛事,“影响民众生活肯定会受到抵制,服务是系统化工程,并非一厢情愿。但在中国举办的很多赛事,必须强行封闭道路,否则就不可能完成,即便是备受欢迎的马拉松赛事。”
随着中国的“跑族”群体日益庞大,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备案的马拉松及其相关赛事也从2011年的全年22场增加到2015年的56场。今年年初,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关于简政放权及取消赛事审批的相关要求,中国田径协会已宣布将全面取消马拉松赛事的审批。然而,更多的问题依然存在,如北京某著名路跑项目负责人表示,“目前最头疼的是无法为蹭跑族解决保险,如何保证他们的安全?在雾霾这样的极端恶劣条件下,大型赛事怎么办,都没有任何法律可依。”甚至,在一些对赛事运作流程已“驾轻就熟”的运营者看来,没有官方的认可,反而会增加更多不确定的成本,“无论谁对接,安保公司是公安局指定的,不是市场行为。以往行政办赛,都是财政支出,所以安保成本高低无所谓,钱都在行政系统内转,如果市场办赛,运行公司的承受能力就不一样。这也是即便大部分行政赛事放开,也很少有人真正做下来的原因。”
高昂的成本让体育产业围城中的人在寻找喘息的时机,但《意见》中关于“力争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记者注:2013年,中国体育产业产值约为9000亿元)的表述,则让更多围城外的人窥见高墙内的风光,尤其是在9000亿元产值中占比微弱、但空间较大的体育服务业及竞赛表演业等。
“以职业体育联盟为代表的竞赛表演业是体育产业的核心,以此才能延伸出体育装备、体育培训和全民健身等庞大的产业链。”某国际体育赛事协会专家对记者表示,目前,中国竞赛表演水平较低,与体制束缚、从业人员能力和盈利模式不清晰有关,“如中央巡视组所说,行政、事业、社团和公司四位一体,管办不分;高水平运动员不能自由流动;安保成本太高。”正是其所属机构迟迟未能进入中国体育产业高墙的3个关键制约因素。
这样的迟疑在著名体育社会学家卢元镇看来,是“政府、产业和社会的矛盾”作为中国体育产业最主要矛盾的体现,“像马拉松这样民众自发的项目,需求很强烈,高层也看到了变化,改变了观念。但若中间这层有甜头,不肯让渡手中的资源,就会产生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下一步要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
“广阔”的体育产业或许是“蓝海”一片
在国家需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前提下,《意见》的出台让体育独舞的局面有所改善,但在高松婴看来,怀揣着资本想进入体育产业闯荡一番的人,面对的却是一片“蓝海”。
“要么猴子捞月,要么登月终成,陷阱还是馅饼?这是摆在体育产业从业者面前的问题。体育产业在新生代的资本商眼中是馅饼,在曾经受过伤的运营者面前可能是陷阱。”而根据高松婴的经验,“需要场馆集体进行的项目,投机简单,但想做好很难。而更多接地气的项目,现在进来或许是个机会。”
“蛋糕肯定是,但还没成型,需要一起做。”体育产业的前景在体育赛事推广人翟越眼中,像是一个口头许诺的蛋糕,“它只是一个想象,像石油等行业打破垄断,允许民营进入,那是分蛋糕。而体育产业,目前还没有特别多的好产品能拿出来,大众的消费意识与体育文化也都需要培育。必须冷静看5万亿元的期待。”翟越感慨,“竞赛想赚钱很困难,竞赛资源被高度垄断,拿到市场上的非常少,中超、CBA等还有市场,其他绝大多数赛事都很难有所盈余。毕竟,职业体育所依赖的门票和转播权的收入基本都没有。”但在体育产业“变天”的情况下,生存路径可以另辟,“想做竞赛市场,需要创意,结合大众需求,创造有自主品牌的新赛事,新玩法才能有前景。”
但赛事创意能否受到法律保护,高松婴表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赛事法人的资格十分有限,通常带着赛事创意、具体执行办赛的赛事运营公司,往往只能占据承办方的位置,而产权则归主管协会和举办地等“主办方”所有,“想引进社会资本,产权问题怎么解决?产权如果不在主办方手上,商标注册、产权保护都不具备。”作为环青海湖自行车赛、拉萨半程马拉松挑战赛的创意人,高松婴并未被该项目的参与者所熟知,他曾经寻求过知识产权保护,但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体育赛事创意的规定,所以,高松婴只能学会适应,“我把体育赛事创意被迫形成文字,以文学作品申请保护,相当于为体育赛事做了一个剧本,这种只能从文字作品上保护的方式,实际上保护不明晰,但至少在别人‘借鉴’的行为方式之前。”
“法律上的空白就像一个没有斑马线和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即便再宽阔,行人也不知道怎样通过才安全。”首都体育学院院长钟秉枢形象地表示,“体育产业正是如此,想让其健康发展,就必须用更加完善的法律规定为它画上斑马线、种上绿植,让行人和车辆知道行径的法则。”
( 梁璇 杨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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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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