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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赛区安全都难保证,谈何其他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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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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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现行的《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19条来看,“对赛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纪律委员会将予以进行无观众比赛等处罚,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些“情况”的其中一条是:“观众大规模向场内投掷饮料瓶等杂物,使比赛多次中断或较长时间中断,或造成重要伤害。”

  从“麦超被砸”事件来看,虽然球迷掷可乐瓶伤人一幕发生在赛后,没有导致比赛“多次或长时间中断”,但麦超受伤不但是事实,而且是中国职业联赛举办以来的首例,在国内外造成的恶劣影响十分严重,完全符合“造成重要伤害”的条件。

  显然,中国足协目前对青岛赛区的处罚无论从事实的认定还是量刑的适用来说,均不符合规则所定。而这个处罚决定由谁作出并执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是也!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于2009年改组,由11名法律界和体育界的“专业人士”组成。事实上,这11人其实就是8名律师、1名大学教授、1名中国足协退休干部和1名体育大学退休干部。当年中国足协号称这个纪律委员会一改以往由足协内部人士和各地方足协代表组成的架构,聘用了法律界专业人士为主体,是一个重大改革。但从过去几年的运作来看,这个纪律委员会无论在体育范畴还是法律范畴,屡屡作出难与“专业”二字挂钩的决定,每年因纪律处罚而发生的争议有目共睹。

  现任中国足协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张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是现任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也曾任职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可以说,张剑是目前中国足协内的法律专才。但无论是年初的“刘健转会合同案”还是如今的“麦超被砸案”,他主政下的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均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令人不能不产生联想的是,为什么这两个案件的主角都是青岛中能俱乐部?从表面给出的公开资讯来看,这11人中有10人的背景是在北京供职,如此构成的纪律委员会难道还有“广泛代表性”吗?如果再往深一步考究,如今纪律委员会中的这些“专业人士”又有几名是山东籍?

  抛开纪律委员会是否“秉公执法”不论,就说日之泉俱乐部在该起主教练受伤事件中的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是青岛赛区支付?还是中国足协收到青岛赛区的罚金后向日之泉俱乐部支付?这些问题是否应该增补进今后的《处罚办法》里?

  日前,中国足协执委会在北京召开了会议,会上大谈今后如何健全中国足球顶层设计云云。但如今仅是一个次级联赛的赛区安全问题的处罚都难以服众,谈何他论?

  中国足球为何上不去,大抵如是!

  (张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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