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刘健案"庭外和解"好讽刺
闹了 3个月的“刘健转会案”,最终可能以中国足球经典的解决方式收尾。据称,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提出庭外和解,中国足协征询广州恒大俱乐部的意见,最后在二次转会时以2000万元购买两名年轻球员的方式对中能俱乐部作出补偿,然后刘健可以为恒大队效力……拿钱的拿钱,得人的得人,足协“一碗水端平”,又当起了和事佬。
日前,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就刘健转会纠纷一事进行二次庭审,但中能、恒大及足协方面均对此事三缄其口,只是表示“刘健转会案”仍无结果。事已至此,大家都明白了,结果其实早已产生。试想一下,以中能俱乐部之前的强硬态度,如果合同没有问题,怎么可能提出庭外和解?
本来,外界对“刘健转会案”的解决还是抱有希望的,因为其内在含义早已超出“个案”范畴。舆论的普遍期待是:中国足协应当尽快拟定行业法规,以消灭所谓“阴阳合同”的生存空间,至少经查实的“阴阳合同”参与者都要承担昂贵的违规成本。但可惜的是,中国足协又错过了一次彻底整顿违规行为的历史机遇。
因为“庭外和解”,中国足协绕开了认定刘健合同真假这个“炸弹”,最后的结果可能是皆大欢喜,刘健既可以代表恒大队参赛,中能俱乐部也有可能免于处罚。但结果出来了,并不等同于整个事件真相大白,真相已经被各方联手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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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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