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刘健案“和解”等于“未解”
原青岛球员刘健的“合同门”事件,演变到如今,却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通过笔迹司法鉴定、真相即将大白时,突然传出这样一个消息:原本水火不容的广州恒大、青岛中能、刘健三方,很有可能要和解。
从1月2日算起到昨天,刘健的转会纠纷案已持续了近100天。一开始,刘健铁了心要零转会走人,恒大理直气壮要“护犊”,而中能则高喊着要“维权”。相互指责乃至攻击的场景屡屡上演,中国足坛普遍存在的“阴阳合同”也终于被暴晒于公众的目光之下。
到底谁对谁错、谁在撒谎?8日,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召开了“终极庭审”,仍然没有对外宣布仲裁结果。但总算有突破——经过足协送交权威司法部门笔迹鉴定,“阴合同”中刘健的签名系伪造。
既然是伪造,这份假合同自然无效,足协也完全可以依据此事实作出判决。但记者了解到,从会后中能与恒大反馈的结果来看,双方最终以和解方式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最大:刘健加盟恒大,而中能也能从某些方面得到另外的补偿。比如说,恒大出2000万元从中能买入两名年轻球员。
俗话说,和为贵。和解对于三方,确实都能达到一定目的:已经坐了几个月球监的刘健能够踢上球,饱受中卫缺人之苦的恒大能够补充有实力的球员,而中能则能得到一直想要的利益补偿。
皆大欢喜?恐怕未必。相比刘健是不是能够顺利转会,外界更为关心的是,中国足坛普遍存在的阴阳合同该怎样处理?俱乐部送交足协备案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合同造假将受到怎样的处罚?但如今,一切却都是模糊的问号。
所谓的“和解”,就是掩盖真相。为了达到各自的私利,牺牲的是整个中国足球。如果像这样的合同造假都不需要付出代价,其他俱乐部将更加明目张胆、肆无忌惮;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潜规则”,将更加大行其道。
中能早已公开了刘健“续约至2017年”的合同,事情其实很简单:要么刘健违约,要么中能造假,没有“折中”。奇怪的是中国足协的态度,始终遮遮掩掩,最后甚至充当“和事佬”的角色,劝说双方和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联赛的管理者,怎么能把规则视同儿戏?刘健的“合同门”原本是中国足协借此严打俱乐部阴阳合同的一大契机,处理不好却会产生相反的副作用。
如果最终是“和解”,等于“未解”,无疑是把球迷都当傻子,欠公众一个交代。如何服众? 本报记者 关尹
- 标签:
- 编辑:兰心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