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默认阴阳合同是职业联赛悲哀
新年伊始,中超联赛就被一桩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转会纠纷缠住。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里,“阴阳合同”、疑似伪造合同纷纷登台亮相,当事双方也各执一词。纠纷终归会解决,但已经迈开脚步走了20年职业化道路的联赛,为什么总被各种稀奇古怪的“潜规则”羁绊?这是中国职业体育联赛必须深思并痛下决心解决的顽症。
其实,这起转会纠纷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球员刘健与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的合同于去年12月31日到期,今年1月3日上午,广州恒大俱乐部宣布与刘健签约。当天晚上,青岛中能俱乐部却公布了一份与刘健签到2017年1月1日的合同,称坚决不同意刘健转会,但该合同却并未在中国足协备案。刘健则称自己并没有与青岛中能俱乐部签这样的合同,为此,他还公布了与青岛中能俱乐部签订的“阴阳合同”,证明自己已是自由球员。
这起转会纠纷的症结一目了然,那就是青岛中能俱乐部公布的合同到底是真还是假。如果这份合同系伪造,刘健转会广州恒大不会有任何障碍,青岛中能俱乐部还将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凭借现代科技手段,鉴定这份合同的真假应该并不会太难。
如果这份合同确实为刘健所签,则取决于没在中国足协备案制度的界定和解释。按足协规定,球员注册有两个时间段,一是每年2月28日前,二是二次转会的四周内,必须在联赛第二阶段开始前完成。中国足协转会注册管理规定要求俱乐部必须在注册时附上合同复印件备案,作为解决转会纠纷的依据。但中能俱乐部却有自己的解释,声称在去年10月份与刘健曾续签合同至2017年,尽管签约时已经错过2013赛季二次转会期注册备案时间,但他们的理解是可以延到下赛季注册时再备案。刘健转会正好处于超过注册期之后至下一次注册之间的“灰色时间段”。看来,即使合同为真,这也是一笔难以厘清的糊涂账。
其实,无论青岛中能俱乐部出示的这份合同是真是假,这起纠纷终会画上句号。不过,令人感到诧异的是,无论俱乐部、球员,还是足协,甚至多数球迷,都没有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刘健出示的“阴阳合同”上。合同真假,很容易鉴别,也只是偶然事件,对职业联赛的发展并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然而,“阴阳合同”却是联赛发展的“毒瘤”!“阴阳合同”在中超联赛和CBA联赛中都长期并普遍存在,俱乐部和球员都只做不说。如今,刘健公开了“阴阳合同”,把这个问题摆到桌面,但俱乐部、球员、足协却没有什么反应,习以为常,似乎根本没认识到这是个问题。在这集体沉默之下,却是对“阴阳合同”的默许,甚至从心里认可,这才是职业联赛真正的悲哀!
在一个规范的商业社会里,必须按照通行的规则行事才能顺畅地推动事情的发展;在牵扯利益巨大的职业体育联赛中,尤其需要完备的制度。经过20年的发展,中超联赛、CBA联赛都建立了竞赛、转会、裁判等方面的制度,尽管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但总体还马马虎虎算是有了个体系。然而,令人担忧的是,职业联赛从创建开始却并行着明暗两套规则,俱乐部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甚至更善于用潜规则解决问题,比如阴阳合同、做裁判工作、所谓的主场优势。长此以往,俱乐部、球员已经习惯于用潜规则思维,用潜规则办事,用潜规则解决问题,而真正的规章制度却成了摆设。这些都是公开的秘密,而足协、篮协等管理部门却掩耳盗铃,熟视无睹。
明的制度为什么会被暗的潜规则打败?显然是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制度存在漏洞,联赛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才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要彻底根除潜规则,就必须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潜规则的根源在哪里?难道是俱乐部、球员主动放弃制度保障,转而求之于不受法律保护的潜规则吗?显然不是,他们也是潜规则的受害者,而真正的根源只在于联赛制度的设计者,在于大权在握、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联赛管理者。到底是谁,已经不言自明。 本报记者 林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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