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乒超莫成山寨联赛
古有海瑞罢官,罢出了正义凛然。
如今,罢工,罢赛……不提也罢,多只为一个“钱”字。我要的利益,你给的财富,若不是一条心,便可闹个“惊天动地”。规规矩矩、平平淡淡的乒超联赛,也等来了“罢”主。张继科罢赛风波,有了新进展。昨天,乒羽中心主任、乒超联赛组委会主任刘晓农发声——张继科与鲁能确有工作合同。不上场、不出面,组委会对当事人双方各处以5万元的罚款。
有合同
刘晓农向记者展示:“2012年,鲁能俱乐部和张继科签订了4年的合同,按联赛规定,每个赛季开始前的注册,俱乐部还要和运动员签订一份合同。张继科本赛季的(注册)合同是完成的。”
可是,为啥当事双方都宣称没签合同呢?刘晓农说,每个运动员的薪资构成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赛季奖金,前两部分合同上有明确说明,而第三部分由俱乐部和球员自行协商,另立合同。
合同显示,张继科的基本工资是57万元,并有1万元/场的出场费和3.5万元/场的胜场奖。
目前双方产生分歧的恰是第三部分赛季奖金,也就是说,这部分协议尚未签订。
有处罚
乒超组委会对鲁能和张继科各打五十大板,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而这笔罚款,与合同本身并无关系。
按照乒超联赛《关于特级运动员参赛相关事宜的规定》:特级运动员(世界冠军)出现伤病,不能上场比赛,仍需努力亲临赛场。确因伤病严重不能到赛区的,必须提前书面报告组委会批准。未经组委会批准而缺席的,组委会将对俱乐部和运动员通报批评,并各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鲁能俱乐部没有在上轮向组委会递交张继科的书面申请,而张继科并未现身赛场。因此,组委会处以罚款。
刘晓农坦言,“昨天联赛组委会责成鲁能俱乐部和张继科本人积极沟通和协商,把赛季奖金协调好。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张继科每一轮比赛都要到达现场,这是联赛对特级运动员的规定。”
有漏洞
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理事许子栋律师指出,如果双方明知这份补充协议存在,张继科未经批准而缺席联赛,俱乐部疏于管理没有报告,则乒超联赛组委会对俱乐部和张继科各处5万元罚款是妥当的。
不过,他同时指出,该协议存在疑点。“其一、该补充协议没有写明合同签订时间;其二、鲁能俱乐部一方只有签字没有加盖公章,合同效力存疑。”
无疑,张继科同鲁能之间的纠纷,就是一个“钱”字。双方究竟会否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各自的权利,还不得而知。但这样的合同形式和协议内容,在法理上,仍欠缺公信力,显得有些“山寨”了。
既然是职业联赛,为什么合同不能再规范一些呢?在发生劳资纠纷时,双方处理的方式为何不能再职业一些呢?
职业联赛,莫成山寨联赛。
本报记者 陶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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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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