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报:足协应该是“协调员”
当“FIFA病毒”来袭,国家队与俱乐部之间的利益协调,再度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在协调双方利益方面,足协作用至关重要,但往往被忽视,而此举也应是“足球改革”的突破口之一。
在不久前公布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针对国家队选拔与协调的有第32条和第35条两条之多。第32条称:国家队球员从各职业俱乐部征调,通过动态选拔机制,使任何时候组建的国家队都能成为当时参赛状态、技战术能力、协作配合最好的团队;第35条则表示:统筹国家队与俱乐部需求,完善国家队同职业联赛及其他各层级联赛协调制度,综合把握国家队赛事周期和国内赛事安排。俱乐部应当以大局为重,全力支持配合国家队建设。
这两条改革方案,都是站在国家队角度提出要求。那么谁来做这些协调统筹工作,中国足协责无旁贷。目前,由于中国足协和足管中心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不合理的组织结构,导致权责不清,根本无法成为国家队与俱乐部之间沟通的桥梁。
因此在笔者看来,“足球改革”应选择中国足协的“政社分开”作为突破口,让足协真正成为发展完善联赛体系、建设管理国家足球队的主要力量。到时候,俱乐部才能放人没怨言,“佩家军”才能集训、出战心无旁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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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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