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名日战犯70年前在武汉受审 系东京审判组成部分
本报讯(记者万建辉)1946年2月20日,武汉军事法庭在汉口成立,距今整整70年。那一年,亚洲共有50多个法庭对各级战犯进行审判,合称东京审判。这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国际审判。武汉军事法庭正是参与“东京审判”的中国10个法庭之一。
武汉军事法庭辖湖北、湖南、江西、安徽4省及河南部分地区。法庭最初设在汉口统一街口,1946年3月到6月迁到位于游艺路的汉口地方法院,随后迁回统一街,直到1948年初解散。
武汉军事法庭自1946年5月31日开庭,至1948年初,共审判80名日本战犯。其中7人被判死刑,20人被判无期徒刑,26人被判有期徒刑,27人被判无罪。这里先后审判了柳川悌、奈良晃、长伴健雄等8名少将以上高级将领,其中2人列入1947年7月国民政府战犯处理委员会公布的《日本重要战犯名单》,4人被判无期徒刑,1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3人被判无罪。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来到汉口游艺路武汉市交通管理局院内。1946年到1949年间,这里曾是汉口地方法院办公楼,也曾是武汉军事法庭所在地。三层黄墙红瓦西式建筑保存较好,横截面呈U字形,二楼楼道建有白色立柱,楼顶坡面红瓦排列整齐,整栋楼内外装饰一新,室内仍在办公使用,几乎看不出是栋老楼。
市交管局位于汉口中山大道北。记者随后来到中山大道以南的汉口统一街,从大兴路万商白马商城处进入统一街南街口。统一街是一条西南朝东北走向的狭长老街,两边多为两三层楼的老旧民房。直到统一街和民权路的交叉路口,才见到两栋部分拆除、体量稍大的西式老建筑。再往东北方向走,有不少建材店,直到统一街和中山大道、前进四路交叉的路口,可以看到长江饭店、武汉工艺大楼两栋大楼。
当年武汉军事法庭设在统一街哪栋楼,这栋楼已拆除还是至今保留,仍有待考证。
武汉审判的
日本高级将领名单
1947年2月18日,《武汉日报》报道武汉审判一批日本经济战犯(武汉图书馆提供)
无罪
无罪
无罪
无期
无期
10年
无期
无期
柳川悌
军衔:中将
职务:第59师团长
奈良晃
军衔:中将
职务:第60师团55旅团长
及第68师团长
长伴健雄
军衔:中将
职务:第34师团长
梶浦银次郎
军衔:少将
职务:231联队联队长
堤三树男
军衔:中将
职务:第68师团长
村上宗治
军衔:少将
职务:独立第5旅团长
7年(复审改判无罪)
佐藤甲子孝
军衔:少将
职务:待考证
佐知川庸治
军衔:少将
职务:待考证
(记者黄征 整理)
审判经济罪犯是武汉法庭一大特点
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教授刘统——
审判经济罪犯是武汉法庭一大特点
记者黄征副题引题题一题二
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刘统教授,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审判研究(1946-1948)”首席专家。昨日他向长江日报记者表示,武汉军事法庭对日本将领级战犯的审判做得比较好,注重审判经济罪犯也是一大特点。
中国审判为东京审判做出重要贡献
刘统介绍,从1945年8月到1947年5月,中国各地共逮捕日本战犯2357名,并相继在北平、沈阳、南京、广州、济南、武汉、太原、上海、徐州、台北10个城市设立专门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从1945年12月至1947年12月共计审判日本战犯2435人。
“东京审判的是甲级战犯,亚洲还有50多个法庭对乙级、丙级战犯进行审判,其中包括中国的10个法庭,这个整体才叫东京审判。”刘统说。
日本在亚洲的侵略行为主要表现在中国境内,中国方面提供的证据构成了东京审判的主要内容。同时,东京审判也引导了国内审判,使国内审判由最初的复仇审判转到对重大犯罪事件的审判,惩办了一批日军高级将领战犯。
新中国成立后,关押在苏联东北地区的日本及伪满战犯被引渡回中国,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的特别法庭在沈阳进行审判。
“中国对日审判是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算起,大大提前了对日军罪行的定罪时间,为东京审判提供了重要帮助。”刘统说。 武汉审判日军将级战犯做得较好
刘统介绍,10个城市法庭中,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的军事法庭工作开展较早,审理的案件也相对较多。其中,武汉军事法庭对日军将级战犯的审判做得比较好。
武汉军事法庭审判初期,和其他城市法庭一样,主要目标是日军宪兵、监狱官员,他们在当地作恶多年,民众容易指认。后来,审判重点转向日军高级将领,武汉审判的堤三树男便是其一。
1946年9月,武汉军事法庭审判日军第68师团中将师团长堤三树男,法庭指控其部队驻扎湖南期间,所犯罪行极多。堤三树男答:“我对军纪(要求)最为严厉,时常训诫部下要爱护民众,我相信没有这个事情的,请求详查。”
1947年11月4日,武汉军事法庭再次公审堤三树男,指控其“纵兵殃民,积案累累”。堤三树男掏出准备好的书面答辩,企图狡辩。
刘统说:“堤三树男是武汉审判的最重要的日军将级军官。在审理的过程中,他再三辩称无罪,但武汉军事法庭提取系列证据,最终判决他无期徒刑。”
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审判中,由于时间仓促,多数日军将领未受到起诉和审判。徐州和太原两个法庭,甚至没有审判一名将级战犯。 武汉军事法庭注重审判经济罪犯
和其他城市相比,武汉军事法庭尤其注重对经济罪犯的审判。刘统说:“在战争期间为日军侵华提供战略物资,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的日本商界和产业界人士,也被军事法庭以战犯罪名审判。”
日本商人在中国采购战略物资,直接或间接制造军用品,为日本侵华战争提供后勤帮助,因此受到军事法庭审判。还有一些日本金融界人士,为汪伪政权建立金融体系,也属于经济战犯。
据1947年2月18日《武汉日报》报道:武汉为南北交通之枢纽,长江流域的大市场,日本使日商人“吸收物资,以供军用”。报道列举了“藤冈规中、武藤幸定为三井、三菱两洋行收集军粮”、“梅村吉彦专为日本制造日需用品,拒绝我国人民购买其物”等经济犯罪行为。
“武汉对经济罪犯的审判,从一个侧面证实并进一步深化了对日军罪行的揭露。”刘统说。
现在的统一街即将面临城市的改造升级,很难辨识当年的武汉军事法庭设在统一街哪栋楼 记者彭年 摄
武汉审判第一案
“宪兵宫地春吉杀人案”
庭审摘录
1946年6月26日上午11时,武汉军事法庭公审日本战犯宫地春吉等4人,记者及旁听者共约百人,还有许多人站在门窗外遥看庭审现场。宫地春吉被诉于1934年4月间开枪杀害蔡甸人叶朝会,并抛尸水中。
庭长问宫地春吉
问:你多大年龄?
答:26岁。
问:你是什么地方人?
答:日本静冈县人。
问:做过什么事?
答:宪兵派出所上士所长,维持治安。
问:家里有什么人?
答:父母和嫂。
问:受过什么教育?
答:高小。
庭长再问宫地春吉
问:你为什么要杀叶朝会?
答:第一,他欠缴7担军粮,而他多收了4担;第二,他强占新新澡堂;第三,他冒充宪兵队稽查名义,敲诈老百姓。
问:是谁向你告发的?
答:新新澡堂老板。
问:多收军粮有何证据?
答:听人说。
问:敲诈和冒充有何证据?
答:有被害的3个保长告发。
问:杀叶朝会报告过上级吗?
答:在杀前3天,我把他的罪状让中丸报告给了分队长。
问:报告后,得到什么指示?
答:中丸叫我严重处分。
问:有没有说枪毙?
答:叫我严重处分,我就把他枪毙了。
问:严重处分是否就是枪毙?过去有没有同样事实?
答:没有。
问:为何把尸体丢在水里?
答:毛毯包了,外边还包有草包。
问:谁包的?
答:我和中国警察,绳是高井带来的。
问:丢在水里的时候,你同去没有?
答:我和高井一路去的。
问:丢在大河里?
答:是丢在汉江水里。
(据《武汉解放战争史料》 记者万建辉 整理)
武汉市交通管理局院内,保留着一栋三层黄墙红瓦西式建筑,1946年到1949年,它曾是汉口地方法院办公楼。这栋老建筑内部,还保持着当年的建筑结构记者彭年 摄
检察官自述当年审判经过
最大困难是取得确切罪证
检察官自述当年审判经过
最大困难是取得确切罪证
记者万建辉
武汉军事法庭如何开展战犯审判工作?记者在武汉市图书馆查阅史料,发现1985年第4期《武汉文史资料》发表有武汉军事法庭首任检察官吴俊的一篇文章,名为《我所经办的检察汉奸、战犯案》,文章讲述了当年审判经过。
“审判战犯是一件大事”
抗战期间,吴俊在湖北省高等法院当检察官,1940年宜昌沦陷,省高等法院从恩施迁到更偏远的宣恩。1945年8月,在宣恩深山的吴俊得到“日寇无条件投降”的消息。
不久后,吴俊接到审判日本战犯的任务,火速赶回武汉。在汉口江汉关,他受到市民鸣鞭欢迎。
1946年2月20日,武汉军事法庭成立,汉口地方法院院长刘泽民任庭长,吴俊任检察官,湖北高等法院庭长吴献琛等人任审判官。
“审理战犯是一件大事,而且具有国际性。”吴俊写道,八年抗战,全国军民直接死于战场,或被敌奸掳烧杀死于无辜者,数千万。单就武昌来说,原有的大朝门(现复兴路)、汉阳门、文昌门内外的房屋被毁殆尽。“日本侵略者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大笔血债,应由日本侵略者负其全责。”吴俊写道。
战犯罪行调查取证难
法庭成立不久,吴俊接到战犯名册3份,有战犯300至400名,包括驻扎当阳的日军师团长柳川悌。但名册中犯罪事实描述笼统,仅为“纵兵殃民”。其他日军高级将领,也多是如此。多数战犯为大佐至曹长的中下级军官。
吴俊回忆说,武汉军事法庭所辖鄂、湘、赣、皖等省区,所受战争破坏程度无法言表。因此,“区区战犯名单,远不是全部”。
日军部队调动频繁,且日军在投降前,将各种犯罪证据毁灭,这给调查取证带来极大困难。吴俊曾对记者发表谈话称,审判最大困难是“无法取得确切之罪证”。
他列举审判过程中的问题:日军战犯在湘、鄂、赣三省内犯有杀人放火及其他罪行者,经他本人侦讯的有132起,但江西“竟付阙如”,湖南仅17起;已起诉42起,其余仍在搜集证据中。
1946年5月,武汉军事法庭即将开始审讯工作,后吴俊向上级建议,尽快起诉,经审理后发现新的罪行,可追加起诉。于是,“数月间,所有案件,悉行起诉”。
武汉审判第一案:宪兵宫地春吉杀人案
武汉审判日本战犯第一案,是宪兵宫地春吉杀人案。来自蔡甸的叶廖氏举报说,1944年4月间,其夫叶朝会为汉奸所害,被日本宪兵队蔡甸分驻所所长宫地春吉逮捕并开枪打死,弃尸河中。此案经过两次开庭,宫地春吉被判死刑。
许多日军战犯是杀人恶魔,经军事法庭审判判处死刑,在汉执行。如日军第16师团小队长伊庭治保,1945年4月7日在湖南衡阳一次捕杀平民10余名,抛尸湘江;同年三四月间,强奸妇女8人,并致死。还抢劫百姓谷米、猪牛,烧毁民房,对所捕者施以酷刑等。军事法庭根据大量人证、物证,判处伊庭治保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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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日本战犯为何被判无罪
上海交大教授刘统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当年由于取证难等原因,不少日本战犯被判无罪或被轻判。
国民政府公布的《日本重要战犯名单》,共计261名。据统计,10个城市共有41名已判决的日军将级战犯,除去病死3人,自杀1人,无罪判决6人。其中,武汉审判的8名将级战犯中,3人被判无罪。
“这些将领战犯真正受到惩处的仅31名,比起公布的261人大名单,我们就看到差距了。”刘统说。
刘统介绍,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对在押的日本战犯进行深入审判,贯穿于国民政府的整个审判过程中。当年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已经逮捕关押的日军战犯,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审判,关押到最后被迫释放。
刘统认为,审判中主要依靠百姓取证,所以证据多集中于指控驻扎在城市中的日本宪兵和特务等低级职务的战犯。而对大批将佐级的日军高级指挥官,则缺乏足够的证据予以起诉。
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范围内,日军进行的多次扫荡和烧杀暴行完全没有包括在内,这也是一个巨大的缺陷。
“全面清算日军侵华罪行,还需要我们付出长期的努力。”刘统说。
(记者黄征)
一些日本战犯未被审判
民国史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袁继成教授昨日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随着国民党在解放战争战场上节节败退,国民政府对日审判后期竟对日本战犯“以德报怨,宽大为怀”,甚至不惜拉拢冈村宁次等日本战犯,请他们做军事顾问对付人民解放军。
袁继成说,尽管武汉审判判处了一批罪大恶极的日本战犯,一部分甚至在汉执行了死刑,但总体而言,这次审判准备不足,虎头蛇尾。相当一批战犯没来得及审判,或判决了没有执行,最后对这些战犯的审判工作就不了了之了。
这一点从武汉军事法庭检察官吴俊的记述中可以得到证实。当他拿到战犯名册,犯罪栏内多为“纵兵殃民”等笼统描述。吴俊感慨,“可见当时对此事,事先无有准备。抗战结束,国民党大僚们被胜利冲昏了头,不思进取,对审理战犯之事,敷衍了事。”
吴俊也直陈:因证据不足,许多案子一直未予起诉,以致无从审理。后来还有被处以死刑的3名战犯,因种种原因终未执行。
武汉军事法庭人事变动频仍,吴俊本人也于1946年9月辞去军事法庭检察官职务,回到湖北省高等法院。
1948年1月武汉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解散后,武汉百余日本战犯被押送到上海监狱,其中有9名是日本将官。
“日本侵略军头子冈村宁次于遣俘时,向武汉行营请求移送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临近解放时,南京政府不顾人民警告,将其宣布无罪释放。”吴俊说。
(记者万建辉)
(感谢武汉市档案馆、武汉图书馆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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