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的教师节:不谈教师的生存问题 空谈尊师
□郭华悦
民国时,也有教师节。
只不过,最初的教师节并非由政府指定,而是民间自发倡导。当时,在一些关注教育的著名学者倡导下,把每年的6月6日定为教师节。而在其宣言中,也明确提出,倡导教师节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教师待遇”。
当时的教师待遇,究竟如何呢?光从政府发布的文件来看,当时的教师待遇,可谓是白领中的精英级别。民国建立后,孙中山就格外重视教育问题,提出小学教师的工资,必须是当地生活水平的两倍以上。举个例子,若是在某处,一个月的基本生活费要5块大洋,那教师的待遇就必须在每个月10块大洋的水平之上。后来,南京政府更是制定政策,要求每个地方的财政预算中,教育经费必须占到三成以上。
光看这两条,足以让人以为,民国时的教师是天之骄子。可实际上,事实和法令规定,却完全是两码事。
就民国时的教师待遇来看,大学教师的待遇无疑是较有保障,且工资也高。不管是徐志摩,还是鲁迅兄弟,在大学教书期间,所领到的薪水都是令人羡慕的。到了中学教师这一层,也还不乏高收入者,如季羡林任教中学时,每个月几十元的高工资,也足以让人眼红。但到了小学教师这一层,就问题频出了。
民国时的欠薪,多数都发生在小学教员身上。工资低、工作不稳定、经常有欠薪的问题……一些有远见的大学教授看到小学教师们的困境,自发组织起来,呼吁设立教师节,就是为了确保教师们的工资收入。
然而,对于当时颇为普遍的小学教师欠薪问题,教师节的设立,仅仅是一种心理安慰,无法收到实际的效果。后来,教师节尽管得到民国官方的承认,但日期从原先的6月6日,改到了当时考订出来的孔子诞辰日8月27日,而且,不再提保障教师待遇、促使欠薪问题解决,仅剩下“尊师重道”,培养学生的尊师观念。
培养尊师观念,本来就是教师节的要义,并没有错。只不过,在教师生活普遍成问题的情况下,避重就轻,不谈教师的生存问题,空谈尊师,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当然,不管是6月6日,还是8月27日,当时的教师节都未能真正受到重视。战乱时期,一切以军事为中心,在当时,各省区几乎都为了军费问题而焦头烂额,多方搜刮,更不可能将财政收入的三成用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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