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奘其实是"偷渡客" 未获唐太宗颁发"通关文牒"
早报记者 徐萧
5月14日傍晚,西安以仿古入城式欢迎印度总理莫迪“入城”。仿古武士和宫女列队迎接,身着仿唐服装的“官员”致欢迎词,陕西省长娄勤俭则送给了莫迪一件“通关文牒”。有趣的是,这并不是西安第一次打“通关文牒”的牌:2006年10月15日,西安大慈恩寺就曾举行“玄奘之路·世界和平祈福典礼”,并在古城南门广场举行了“通关文牒”颁发仪式。
虽然我们在《西游记》中,一再看到唐僧每到一国就拿出唐太宗御赐的“通关文牒”,请求官府盖章放行。但实际上,历史上的玄奘本人却是个标准的“偷渡客”,他当时并没有从唐太宗手上获得过这种被称为“通关文牒”的出入境许可凭证。而且在唐代,甚至在整个古代,“通关文牒”多是一种统称或通俗讲法。
苏武所持之“节”
就是一种“通关文牒”
我们现在说的“通关文牒”,简单来说,就是官府颁发给人们通过关卡时所需的官方文书,是一种通行证式的执照类文书,在古代兼具身份证明、护照和签证的功能。自汉代到明清,“通关文牒”曾被称为传、节、过所、公验、路证等,在清末被西方护照制度取代。
汉代苏武被匈奴扣留19年,持节不屈,这个节是出使凭证,同时也是相当于现代的国籍证明。张骞持节出使西域,节作为“通关文牒”的功用更为明显。相比于官方的出使持节,一般百姓的过关凭证则称为“传”或“过所”。根据考古学家陈直研究,传与过所必须同时使用,前者相当于身份证,后者是通行证。而魏晋到隋唐,传取代了节的地位,成为因公外出公务人员的凭证,而一般百姓使用的通行证统称为“过所”。到明清,“路证”成为一种普遍的称谓。
“偷渡客”徒刑一年半
中国古代的这种“通关文牒”制度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更是一种经济行为。尤其是唐代的“过所”制度,一方面是保障行旅安全、防止作奸犯科、维护统治的政治制度,另一方面也主要是对商品流通领域进行管理的经济制度。
按照唐律,商人若携带商品游走逐利,从事商品贩运,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过所”,并持有得到批复的过所才能出入境经商。所有“过所”都会写明批准辞、批准日期,以及主判官和判依官的签名、盖章。一件过所的有效期限约为一个月,逾期就要在当地重新申请。
政府有关部门收到行商申请后,要进行审查,一般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审查申请人的人身资格,是否有冒充顶替的情况。如果审查失职,负责的官吏就要受到一年徒刑的惩罚。二是审查申请上所载货物内容是否与真实携带的一致,还要检查是否有违禁品,以及携带奴婢、牲畜的合法性。
拿到了政府批复的“过所”,但每过一个关卡,都要再次接受检查。如果不走关卡,而走其他道路,就算是偷渡,要处以一年半的徒刑。如果按照这个法律规定,玄奘既没有“过所”,又经常绕道过关,如果被追究,一年半徒刑恐怕是逃不了的了。但结果,玄奘回来后不仅没被处罚,反而受到了大唐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通关文牒”长啥样?
下面我们具体看一件吐鲁番阿斯塔那221号墓出土的唐代“通关文牒”的内容(序号为原文分行):
1 贞观[廿][二]□□□□[庭][州]人米巡职辞:(注:方框代表缺损的文字,下同)
2 米巡职年叁拾 奴哥多弥施年拾伍
3 婢娑匐年拾贰 驼壹头黄铁勤敦捌岁
4 羊拾伍口
5 州司:巡职今将上件奴婢、驼等,望于西
6 州市易,恐所在烽塞不练来由。请乞
7 公验,请裁。谨辞。
8 巡职庭州根民,任往
9 西州市易,所在烽
10 塞勘放,怀信白。
11 廿一日
这份《唐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庭州人米巡职请给公验辞》,详细注明了持有人的身份、名字、年龄、籍贯、申请缘由,以及携带奴婢的名字、年龄,甚至连牲口头数和毛色等一一注明。在后面则有官员的批文和签署。
而到了清代,除了这些信息外,我们还能看到增加了很多有趣的文字。比如康熙年间的几份“通关文牒”中,都加了一段康熙皇帝为经商管理所颁发的圣旨:
互通有无,负骗陌命。坑灭生理,虎喙孤商。资本为利,抛家宿店,飡(cān)风披星,离乡别井。□地临艰辛,□□经纪靠父母。异乡栓客,举目无亲,任凭发卖。可怜生作他乡孤客,死作异地游魂。
从中不仅可以看出行商的辛苦,还显示即便到清代,中国社会对商人仍然存在诸多歧视。加了这样一大段圣旨,小小的文书上,空间自然不多,所以商人、货物、牲畜信息就比较简略,但增加了一幅文牒持有人的画像,并写“依像放行”。这种验明正身的做法,一直延续到我们现在几乎所有的身份凭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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