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曾与家人“约法三章”:不得向机关要房子
陈毅元帅十分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他曾在1961年写就《示儿女》一诗,其中写道:“应知重理想,更为世界谋。我要为众人,营私以为羞。”
陈毅对亲属要求很严格,从来不准搞特殊化。1950年春,组织上把陈毅的父母和妹妹从四川老家接到上海来住。过了一段,陈毅督促妹妹自己去独立工作,并动员去报考学校。妹妹想上大学,请求哥哥写个条子或打个招呼。陈毅坚决不同意:“这样的条子我不能写,这种招呼我也不能打,我是共产党的上海市长嘛!你有本事自己去考,考不取就回四川。”后来,妹妹报考了卫校,被录取在上海市卫生人员训练班。
陈毅经常对干部说:“干部亲属的言行,在群众中有很强的说服力。”所以,他自己非常注意对亲友们的教育,对他们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后来,陈毅的父母提出回老家生活,他提出三条具体的安排意见:一、把两位老人直接送到妹妹家,不要惊动省委;二、找普通民房住,不得向机关要房子;三、安家事宜自行解决。“约法三章”落实后,陈毅很满意。
陈毅还有另一首示儿诗,诗中写道:“汝要学马列,政治多用功,汝要学技术,专业应精通。勿学纨绔儿,变成百痴聋。少年当切戒,阿飞客里空。”他谆谆告诫子女要有为全人类谋幸福的远大理想,莫要当纨绔子弟,“浪荡”一生。在父母的教育和影响下,陈毅的子女都非常注意严格要求自己。三儿子陈小鲁与粟裕的女儿结婚时,正好是夏天,前去家里祝贺的宾客看到桌上仅放着一个大西瓜,俭朴的“西瓜宴”就成了“婚宴”。在陈毅的影响下,子女们耳濡目染,养成了良好的品质,在生活上不仅克勤克俭,而且待人谦和。陈毅住院期间,子女们对医护人员都非常敬重,主动取药、打扫楼道卫生。良好的家风,不仅成为子女们终生的骄傲,也让他们终生获益。
高中华(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党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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