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教科书曾因否认“尧舜”被禁 顾颉刚编写
“自从地面上初有人类以后,一直到所谓黄帝时,都是鸿荒之世,实在的事迹,还是暧昧难明。只要看这黄帝的称号,便可与再前一点的炎帝一类同样看待,或许是后来的人推想出来的一个奠土建国的古帝,便用什么五行里的土德来表示他。”
——顾颉刚
“中国所以能团结为一体,全由于人民共信自己为出于一个祖先;如今说没有三皇、五帝,就是把全国人民团结为一体的要求解散了,这还了得!”
——戴季陶
早报记者 罗昕
4月18日-19日,复旦大学上海市历史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举办了“近代以降的历史教学与历史教科书问题”学术研讨会。在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李帆谈起了古史辨学派创始人顾颉刚所编的、1920年代初中教科书《本国史》的“被禁”风波:“近年来学术界对这场风波已得出不少有益的结论,但若超越风波本身,从教科书性质出发,教科书编撰者的个体学术主张与国家意志之间的关系还有很大的探讨空间。”
被禁的《本国史》
是一部怎样的教科书?
1922年春,经胡适介绍,顾颉刚与王钟麒为当时的出版界“巨头”商务印书馆编写了一部初中本国史教科书,取名《本国史》。这部教科书分上、中、下三册,在出版后颇受教育界及学术界的欢迎。其中,上册于1923年9月初版,至1927年9月共出55版。中册于1924年2月初版,至1926年1月共出25版。下册于1924年6月初版,至1926年1月共出24版。从出版次数上看,上册无疑最为拔尖,而上册恰好完全是由顾颉刚编写的。
李帆说,由“总说”和上古史、中古史构成的《本国史》上册,是全书的精华所在。然而,就是这部教科书的“精华”,令其于1929年遭遇“被禁”的厄运。
先由山东曹州重华学院院董丛涟珠、院长陈亚三等呈请禁止,继由山东省参议员王鸿一提出专案,弹劾该书“非圣无法”。时任南京国民政府委员、考试院院长戴季陶认定这部历史教科书是惑世诬民的邪说,足以动摇国本。南京国民政府十七次国务会议由此决定由教育部查禁,通令全国不准采用。顾颉刚当时非常气愤:“这是我为讨论古史在商务印书馆所撞出的祸,也是‘中华民国’的一件文字狱。”
李帆介绍,王鸿一所说的“非圣无法”,主要是指顾颉刚所编《本国史》上册“不承认三皇五帝为事实”。《本国史》是如何表述“三皇五帝”的?大体有如下述:“自从地面上初有人类以后,一直到所谓黄帝时,都是鸿荒之世,实在的事迹,还是暧昧难明。只要看这黄帝的称号,便可与再前一点的炎帝一类同样看待,或许是后来的人推想出来的一个奠土建国的古帝,便用什么五行里的土德来表示他。”“尧、舜的传说,为后世所崇信;我们看惯了,遂以为古代真有一个圣明的尧、舜时代了。其实尧、舜的故事,一部分属于神话,一部分出于周末学者‘托古改制’的捏造;他们‘言必称尧舜’,你造一段,他又造一段,越造就越像真有其人其事了。”
《本国史》为何被禁?
与国家意志有冲突
“如今看来,顾颉刚说的实为常识,并非惊天动地的见解,放到当时的学术界也属平常。但在1929年的南京国民政府眼里,则为大谬不然,非禁止不可。”何以如此?在李帆看来,这恐怕需从教科书的特殊身份及所关联的政治、学术纠葛入手予以探讨。
李帆说,顾颉刚编写《本国史》上册时正逢北洋政府教育部颁行《初级中学历史课程纲要》,《纲要》只对上古史部分规定要写明“中华民族神话时代之传说,及虞夏商周之文化”,并未言及民族起源、民族认同等方面。换言之,顾颉刚所写内容在完成时并无不妥。
但是,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1929年,教育部又颁行了《初级中学历史暂行课程标准》。这套《标准》可详细多了,在课程目标中首先规定要“研求中国政治经济变迁的概况,说明近世中国民族受列强侵略之经过,以激发学生的民族精神,并唤醒其在中国民族运动上责任的自觉”。在教材大纲的上古史部分,既列出“古史的传说”条目,又列出“中华民族的建国”条目。
在这样的背景下,“三皇五帝”可意味着民族初祖、民族建构,黄帝可是“中华民族”的始祖,所以顾颉刚竟说黄帝的事迹“暧昧难明”,黄帝和炎帝“或许是后来的人推想出来的一个奠土建国的古帝,便用什么五行里的土德来表示他”,便易遭人指责为“不承认三皇五帝为事实”、“非圣无法”。
戴季陶对此曾表示:“中国所以能团结为一体,全由于人民共信自己为出于一个祖先;如今说没有三皇、五帝,就是把全国人民团结为一体的要求解散了,这还了得!”于是在教育界及学术界独树一帜的《本国史》,就这样被禁了。
李帆介绍,对《本国史》风波,其实已有学者做过分析,或认为出于政局变化和国民党之思想控制,或认为出于“留学英美派”与“留学法日派”的学派纷争和政治争斗以及出版业间的利益竞争等。
在李帆看来,超越这些细节,实际这是一个个体学术主张与国家意志之间关系的问题。他说:“学者从事学术研究,针对研究对象进行学理探讨,形成个体学术主张,此乃学者本分,无可争议。国家作为政治单位,寻求某种统一性,也是其本性所致,不无合理性。一般情形下,学者的个性化研究与国家意志之间不一定构成冲突,但编撰教科书恰恰使学者的学术研究和国家意志相遇了,两者之间不见得完全不能相容,不过基于本位不同,冲突也在所难免。”
历史学者能否在
教科书中表达观点?
那么,作为学者,是否可以通过教科书的编撰,综合自己的研究成果,表达自己的学术主张?当时顾颉刚就强调新编历史教科书,应有自己的主张和特点。“古史辨”的影子,已可见一斑。而历史学家陈寅恪在给学生讲课时也曾提到,坊间的教科书以夏曾佑的《中学历史教科书》为最好,因它有自己的风格和想法,“作者以公羊今文家的眼光评论历史,有独特见解。”不像有些教科书“辗转抄来,涉及的范围也很有限”。
但基于教科书的特殊性质,若关涉大政方针或与现实功用相联,情况似乎并不简单。如戴季陶所言:“民族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学者们随意讨论是许可的,至于书店出版教科书,大量发行,那就是犯罪,应该严办。”李帆还举了傅斯年之例,以独立学术立场和高远学术追求著称的史学家傅斯年在对待历史教科书的态度上,一反他讲求学术时的严苛,是以平和的心态发言:“在一人著书时,作史论,成一家言,本不无可,然而写起历史教科书来,若这样办,却是大罪过,因为这是以‘我’替代史实了。”
“众所周知,历史教科书是近代分科之学的产物,它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是在20世纪初清政府颁布新学制以后。”李帆说,这是由于新学制开启了现代教育体系与制度,现代教育制度下的历史教科书不同于普通读物,它是学校历史教育的主导资源,更是一般民众普遍历史观的主要来源。换言之,历史教科书所编的内容和观点不仅反映了学者对待历史的态度,同时也反映了政府的倾向,某种程度上甚至体现着国家意志,所以才有课程标准的引导和审定制度的约束。
“作为国民普通知识的基本来源,教科书当然要传播具有长远价值的学术研究成果。而在现实功用层面,两者不见得时时能取得一致,甚至可能相矛盾。”那么,选择什么样的知识和成果进入教科书,如何妥当表达以避免冲突?李帆表示这些确是教科书史研究者需进一步深入思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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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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