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陪都:明代设"两京" 清代设"留都"
所谓“副行政中心”,放在古代又叫陪都。很多朝代都设有陪都,早在夏朝,据说就曾先后有过三个被叫作陪都的“副行政中心”——安邑(今山西夏县)、平阳(今山西临汾)、晋阳(今山西太原);商代末期,朝歌成为“副行政中心”,尽管没有陪都之名,但殷纣王大多在这里办公和居住;西周灭亡殷商之前,隔着一条沣水的丰邑和镐邑(都在西安附近)被定为首都,其中更古老的丰邑是“副行政中心”。
公元前206年,刘邦在山东定陶汜水之阳举行登基大典,定国号为“汉”。初都洛阳,但不久,刘邦改变了想法,将洛阳设为陪都,而定长安城为首都。
到了唐朝,高祖李渊定都长安,但仍很重视洛阳。太宗李世民重新提升洛阳的政治地位,下令重修洛阳宫。高宗李治重设洛阳为“东都”,正式赋予洛阳以国家政治副中心的陪都地位。
明代,成祖朱棣下诏迁都北京,遂开始全面营建北京城。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正月正式迁都北京,设南京为陪都,形成了南北“两京制”。
此后代明而立的清朝也以北京为首都,但仍在关外保留了盛京(沈阳)这座留都,并设置了“留都五部”这个中央办公机构(没有吏部)。同时,由于皇帝经常在夏季居住于承德避暑山庄,后者虽无陪都、留都之类“名分”,却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扮演着“副行政中心”的角色。 (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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