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青楼与科举考场一河之隔 顺治三年始废教坊制
近日翻阅一书,名曰《板桥杂记》,作者余怀,生活在繁华之都金陵,感慨明清历史变革,想抒发一下兴衰之感,却找了一个特殊的角度——“唯狭邪之是述,艳冶之是传”。他讲的是明末清初金陵的“艳史”,作者自己说“皆实录也”,其实说白了就是一部涉黄记录。
有涉黄就必定有扫黄,在《板桥杂记》的原始记录后面,则是当时声势浩大的扫黄行动,看来,对净化社会环境的诉求,古来已然。
清朝涉黄记录:
青楼与科举考场仅一河之隔
《板桥杂记》从历史源头来寻求金陵色情业发达的原因,“金陵为帝王建都之地”,在六朝和明初,都是政治经济中心,其他时间也是经济繁荣之地,这里“甲第连云”,高尚住宅一片接一片。因此,娱乐活动很频繁,往往一些不健康的娱乐也会如影随形而来,“每开筵宴,则传呼乐籍”,一有宴会,就会叫娱乐人士来助兴。这里的“乐籍”,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古代官方的演出机构,不能想当然地以为是唱歌跳舞和演奏而已,秦汉以来形成的“乐户制度”,其实就是“青楼制度”。
《板桥杂记》标明了金陵明末清初的红灯区区域:一则是“旧院”,当地人称为“曲中”,具体范围是:前门对着武定桥,后门则在钞库街。这里乌烟瘴气,青楼密集,“妓家鳞次,比屋而居”;二则是在长板桥,具体范围是:前面横亘中山东花园,后面有秦淮朱雀桁;三则是秦淮河,“两岸河房,雕栏画槛,绮窗丝障,十里珠帘”,河两岸的建筑以及河上的灯船,“天下所无”。
对于青楼活动的场面,此书也有记录,应该也算是涉黄记录吧。例如在“旧院”一带,那些沉迷声色的“纨绔少年,绣肠才子”一登门,首先是听到犬吠,接着是鹦鹉叫,入了大堂则是鸨母迎客,当地称鸨母为“假母”,接下来便是丫鬟拥出女主角,再就是设宴欢谈。
而在长板桥一带,每当“夜凉人定,风清月朗”的时候,那些所谓的名士就出来在这一带闲逛,“携手闲行,凭栏徙倚。忽遇彼姝,笑言宴宴”,似乎都是偶遇搭讪的样子。
秦淮河上更加明目张胆,总有些人会帮人指明某名姬住在某处,“指目曰:某名姬在某河房”。活动也十分猖獗,一到黄昏,灯船都集中起来,灯火通明,秦淮河上好像有一条火龙在蜿蜒,照彻天地,还嚣张地击鼓奏乐,活动范围从宝门水关一带到通济门水关,一直闹到天明。原文为:“薄暮,须臾灯船毕集,火龙蜿蜒,光耀天地,扬槌击鼓,蹋顿波心。自聚宝门水关,至通济门水关,喧阗达旦。”
尤其离谱的是,当时的科举考试重地——贡院,居然与青楼只有一河之隔,“旧院与贡院遥对,仅隔一河。”结果这条河成了青楼活动的区域,每到乡试的时候,读书人和青楼人都云集在此,“或邀旬日之欢,或订百年之约”,读书人与青楼女子或者约定短暂之欢,或者约定一生之情。
《板桥杂记》对此以讽刺的笔调写道:“此平康之盛事,乃文战之外篇。”所谓“平康”,是指唐朝长安的一个街区,即平康里,这里就是红灯区;所谓“文战”,就是指科举考试,考场如战场,所以说“战”,但这些灯红酒绿之事则是考场以外的传记,即所谓“科举外传”。不过,真有那么浪漫吗?
清代人告诫:
青楼处处是陷阱
“冶游”子弟要自重
从历史记录来看,想要在这里结才子佳人之好,基本上都是做梦,更多的是色情陷阱在等着你。大家记得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否?一进青楼就玩闭眼猜谜游戏:猜猜我是谁?生肖是什么?当周星驰演的“包大人”还闭眼猜谜时,他的行李箱早被翻了个底朝天,从而暴露了他穷光蛋的身份,立即被毒打和罚做苦工。
《板桥杂记》里也有类似事件,桃色陷阱处处有,“忽裘敝而金尽,亦遂欢寡而愁殷”,一旦这些浪荡公子没钱了,着装也寒酸了,立即遭白眼,人财两空,功名也泡汤。当然,愁眉苦脸,欢乐少,忧愁重,也是活该,早干嘛去了?
《板桥杂记》的引导方向是很正确的,其作者告诫此类人士:“虽设阱者之恒情,实冶游者所深戒也。青楼薄幸,彼何人哉!”这是青楼里那些不良人士常设的圈套陷阱,来此地之人都应深为警戒。自古青楼薄幸,那都是些什么人啊,读书人也敢去惹?
书中也记录了青楼的管理机构——教坊司。教坊司是什么样子呢?也是衙门的样子,有主管官员,有办公室,有雇佣工作人员,有打屁股的板子,而且官员的官服也像模像样,班子很齐全。“司有一官以主之,有衙署,有公座,有人役、刑杖、签牌之类,冠有带。”不过,教坊司里的人似乎也觉得自己的职业上不了台面,自惭形秽,因此在见到客人时是不敢作揖回礼的,多少有点害臊,“但见客则不敢拱揖耳”。
清朝扫黄记录:
顺治三年开始 清廷明令禁止
一个健康的社会群体,历来就有净化社会环境的诉求。宋朝的时候,还只是停留在限制的阶段,到明朝宣宗的时候,则有过大规模关闭青楼的举动。
至顺治三年,即公元1646年,开始废除教坊制度,其实就是官妓制度。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顺治下旨命令教坊司的女子不得入宫参与活动,改用太监代替,以杜绝涉黄活动,“停止教坊司妇女入宫承应,用太监四十八名”。到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这项制度就固定下来了。顺治的举动似乎取得了实效,就在这一年,有官方记录称:“裁革女乐后,京师教坊司并无女子。”
康熙延续了顺治的这一政策。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康熙下令,谁胆敢开设窑子,引诱妇女从事青楼活动,其为首者将斩首,从犯则发配黑龙江,给部队当奴隶。
雍正是位铁腕皇帝,在扫黄方面也是如此。在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他彻底废除了教坊司,改为“和声署”,教坊司从四爷的时代开始,真的成了一个历史名词。
其次,雍正也着手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甚至是几百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一起来看四爷的一份谕旨:“朕以移风易俗为心,凡习俗相沿,不能振发者,咸与以自新之路,如山西之乐户、浙江之惰民,皆除其贱籍,使为良民,所以厉廉耻、广风化也。”大意就是说社会上一些不良习俗沿袭太久,这些沉沦在其中的职业人士,不能靠自己的力量振作,那么就用行政命令的手段让他们走上自新之路,除掉他们的贱民户籍,让他们成为良民,以激励廉耻,改善风俗。
而这些被雍正解脱出来的人士,包括山西的乐户。所谓乐户,一部分指从事音乐舞蹈的人士,也有一部分是官妓。李斗的《扬州画舫录》就有界定:“国初官妓,谓之‘乐户’。”山西的一些“乐户”由来已久,甚至上溯到明朝初年时,明成祖朱棣杀侄子建文帝夺位,将一些抵抗官员的家属打入“乐户”,押到山西。例如名将铁铉因为曾给朱棣以军事上的沉重打击,被俘后又誓死不屈,朱棣大怒,杀死铁铉之后,其两个女儿就沦落为乐户当官妓。雍正此举算是试图解决此历史问题,还是值得肯定的。
当然,在封建社会,不能完全铲除涉黄的土壤。至晚清,死灰复燃,《清稗类钞》记载,咸丰时,社会风气又很败坏,“咸丰时,妓风大炽”,在南京的胭脂胡同和石头胡同等处,往往聚集了这么一些场所,门口挂着纱灯,贴着红帖,士大夫也经常出入此处,甚至荒废公事,早上去衙门签名报到,中午就来这些胡同里鬼混,“除却早衙迟画到,闲来只是逛胡同”。作者感叹:“相习成风,恬不知耻。”刘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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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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