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的"阴柔文化"在汉以后开始滋生
山谷题跋 书法 方放
在考察中国文化(或中华文化)特有的神韵,即它的总体风格和效果的时候,我们经常注意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它的人文气质或民族性格。在这一点上,便涉及了“阳刚”与“阴柔”的问题。
■中国早期“阳刚文化”渗透于中华大地的深处,在各种艰难的环境下维系了民族生存的根基
先秦时期,阴阳概念被用来称谓世界上两种最基本的矛盾现象或属性:凡动的、热的、强壮的、明亮的、公开的、充实的、亢进的、有力的、外向的为“阳”;凡静的、冷的、柔弱的、晦暗的、隐蔽的、退让的、无力的、内向的为“阴”,将天地万物的“正面”和“背面”归纳成为两种普遍的姿态和倾向。当这种理解用于社会人生时, “阳刚”主要是指光明、正直、刚健、进取和有为,“阴柔”主要是指隐忍、细密、委婉、退守和虚静。
《周易》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古人主张将天地之正气定位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气质,追求一种以阳刚为主、刚柔相济、阴阳和谐的价值取向。“阳刚文化”一度成为中华民族值得骄傲的精神境界。孟子主张“养吾浩然之气”的大丈夫气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墨家“尚力”(崇尚人自己的力量)、“非命”(否认外在命运),主张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艰苦奋斗的精神;等等,都构成了“阳刚文化”的特色。几千年来,这种“阳刚文化”渗透于中华大地的深处,在各种艰难的环境下维系了民族生存的根基,使中华民族得以自强不息,生长壮大。同时,它也造就了无数优秀的民族儿女,其中不乏顶天立地、惊天动地的英雄豪杰。他们刚毅果决,不屈不挠,胸怀宽广,敢作敢为,是中华民族的脊梁和骄傲。他们以博大的胸怀、深邃的目光、崇高的精神、豪迈的气概,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成就了中华民族的伟业,为人类留下了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这是中华文化中主要的、也是最光明的一面。
■“阴柔文化”在汉以后开始滋生起来,给民族文化造成了另一种风格
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与“阳刚文化”相对的“阴柔文化”在汉以后历代王朝的扶持下也逐渐滋生起来,给中华文化的发展带来了相反的影响。
“阴柔文化”最初以老子的道家学说为代表。老子认为“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主张无为,“致虚极,守静笃”,“无欲以静,天下将自定”。他有一个著名的比喻:牙齿掉光了,舌头还在(证明柔胜于刚)。庄子及以后的道家代表人物更主张要以“心斋”、“坐忘”,达到“形如槁木,心如死灰”为能事,相信可以凭借“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至”。老庄的阴柔思想虽然遭到荀子等人的批判,但在儒家思想中也有“尚柔”的因素。例如,孔子曾主张“无欲”,与道家“尚柔”的规则一致。正如鲁迅指出的,儒道两家都“尚柔”,所不同的是,“道以柔退守”,道家的特点是阴柔;“儒以柔进取”,儒家的特点是阳柔;法家的“法、术、势”主张则有点“阴刚”的味道。总之,先秦时期中华文化所显现的至少还是一种有刚有柔、阴阳刚柔杂处交错的面貌。
但是,从汉代“独尊儒术”开始,“阴柔文化”逐渐走上了实际的主导地位。董仲舒将阴阳刚柔加以人格化的阐释和推行,是这一转折的标志。他提出“贵阳而贱阴”原则,并将其与“王道之三纲”联系在一起,认为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关系,就是阳与阴的关系:“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诸在上者皆为其下阳,诸在下者皆为其上阴。”这种比附和分割,显然是为推行其纲常政治服务的。这样一来,“阳刚文化”就在这种比附和分割中被消解了。例如:以男人为阳,以女人为阴,已然意味着对妇女的歧视和压迫;而以“在上者为阳,在下者为阴”,则使绝大多数男人也被划入阴柔的行列,男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处于妇女在家庭中同样的境地。可见,将“阳”归于“在上者”,将“阴”归于“在下者”,同时又主张“贵阳而贱阴”,就无疑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因为人人都有“阴阳”两面,对下对上就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人格分裂;另一方面,因为“在下者”终究是绝大多数人,要求他们处“阴”境而尚“柔”道,就会压抑多数人。即便是最高的“在上者”皇帝,在“天”的下面也要“敬天法祖”,保持谦抑。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统治者通过各种强制和教化推行这样的“抱阴守雌”文化,从心理和行为上压抑了社会上的阳刚之气,造成一种普遍的心理状态和社会风气,使“阴柔文化”实际上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姿态。
■就文化特质而言,不能忽视“阴柔化”心理长期积淀的影响
中国传统社会中是否存在“阴盛阳衰”的问题,并无定论,也不必细究。但不少人指出,旧文化传统束缚下的中国男人往往缺乏“阳刚之气”,确实是值得重视的。就文化特质而言,我们不能忽视传统文化影响下的“阴柔化”心理长期积淀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重齐一,轻个性”。这种文化不注重提倡和保护个性鲜明的气质,实际上是看不起每个普通的个体。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迷信权势、向上攀附或从众随俗的心理十分普遍。说话做事随大流儿,害怕与众不同,即使做坏事,因为“法不责众”,也可能逃脱惩罚。久而久之,社会中就少有了个性鲜明、言行一贯、充满阳刚之气的“硬汉”。
其二,“重和气,怕竞争”。凡事强调中庸,唯恐“过犹不及”,虽然知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但实际上并不区分“和”与“同”;况且,做君子风险大,做小人风险小,就宁肯做小人。生活中遇到矛盾时,只需将其压抑、掩盖起来,有意见也不直接说出,只要保持一团和气,无需追根究底,明理遵法。久而久之,陷入了害怕矛盾,逃避竞争,以“同”求“和”的消极状态,养成了安分守己,逆来顺受,不思进取,但求无祸的“犬儒”心理。
其三,“喜含蓄,尚谦逊”。含蓄和谦逊原本是一种高雅的文化修养和境界。但在以“礼”为纲的传统文化中,却成为一套形式主义的规范,导致分不清谦虚与虚伪的界限,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某种模棱两可、是非含混、阳奉阴违,“只重成事,不重规则”的待人方式。在某些交往中,不鼓励心口如一、开诚布公的批评和反批评,以分清是非,有些时候是表面上没事一般,却在暗地里较劲,斤斤计较,缺少大丈夫的担当勇气。
其四,“少担当,多矫情”。“阴柔化”的心态,是有所追求却不耐磨难,企求成功却难舍付出;羡人成功而不知其劳苦,叹己困顿却无心发愤,拥才情而顾影自怜,处逆境则怨天尤人;追逐时尚而无所持守,关心热闹却只限围观……诸如此类的心态,常有所见。它所消磨掉的,正是那种雷霆万钧的雄伟气概。
检视历史,当然应该承认“阴柔”亦有其功绩和价值。但在竞争、发展成为时代主旋律的今天,“阳刚”却是一种必要的品质,一种必要的社会文化气质。唯有与国民的“阳刚”气质相结合,我们的科学、民主、法治才能充分发展,中国在世界发展竞争的环境中,才能顶天立地,长治久安。
李德顺(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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