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宝江苏分公司“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等 被罚共计60.5万元
中国网财经3月5日讯 近日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开店宝”)江苏分公司因南银)罚字〔2020〕第7号中的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等被罚款58万元,时任开店宝支付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姚顺,对开店宝公司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5万元。
据罚单详情,开店宝江苏分公司违反了南银)罚字〔2020〕第7号中的三条规定:1.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管理;2.未按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3.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
(图注:截自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官网)
据开店宝官网,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1.2亿元,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全国范围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主要业务包含“银行卡收单业务和预付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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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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