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群众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和竞技体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群众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广州市竞技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体育局反映。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根据省人民《关于加快转变我省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粤府〔2012〕58号)、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44号)以及市委、市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和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的要求,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育为民、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将发展群众体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加大体育惠民力度,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市民身体素质,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努力构建新型城市化群众体育发展的新格局。
全面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为中心,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展和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和体育城乡均衡协调发展水平,推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化、活动体系化、场地普遍化、锻炼科学化、体质优良化、健身生活化。到2016年,群众体育工作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保持在50%以上,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水平的城乡居民比例保持在95%以上,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水平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0%,每万名市民平均拥有社会体育22名,老城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平方米,其他地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以上。市级建有多功能体育中心、体育馆、体育场、游泳池、全民健身中心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公园)。80%的区(县级市)建有体育馆(或使用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或1万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和游泳池。80%以上的街道建有15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小广场(公园)和使用面积累计达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活动场所。100%的镇建有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并拥有能开展篮球、足球、游泳、田径等项目的活动场所。每个社区(行政村)建有1个以上的健身点。100%的街道(镇)有文化(体育)工作站(中心)、社会体育服务点和国民体质监测点。
(一)加大统筹力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主导、部门协同、协会组织、社会兴办”的原则,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为核心,加大对公共体育资源的统筹协调,推进城乡体育事业均衡发展。一是按年度计划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完成全市35个镇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逐年增加经费投入,推动农村文体活动室、社区多功能体育活动室及公共运动场所建设。二是以增强基层公共体育服务能力为重点,通过政策倾斜和投入支持,健全以区(县级市)为中心,街道(镇)为基础,方便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网络,努力建成“城市10分钟体育圈”和“农村5公里体育圈”。三是完善全民健身四大网络基础。充分发挥后亚运时期的影响力和人文物质基础,加快构建具有“岭南特色、广州风采、现代特征、惠及市民”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断加大设施、组织、活动和服务四大网络建设以及体育场馆惠民力度,努力建设有示范效应、辐射效能、带动能力的群众体育中心城区。四是建立对农村地区的帮扶协调工作机制,增加对群众体育薄弱地区的经费投入,通过“体育进社区”、“体育三下乡”等活动,重点加大对街道(镇)、社区(村)全民健身工作的扶持力度,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农村地区公共体育资源的扶持。
(二)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群众体育工作体制机制。围绕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调整体育部门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一是转变观念。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民健身条例》、《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战略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迫切要求。要从重竞技轻群体、重要素驱动轻创新驱动的传统模式中转变过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体育健身多样性和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使群众体育工作科学发展的轨道。二是调整工作重心。以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为核心,强化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突出体育工作在领导力量、政策导向、制度设计、资源配备、工作重心等方面向群众体育倾斜,建立各项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的新模式。三是改进工作方法。按照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要求,群众体育要依靠各级和社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和体育在协助部门开展行业管理、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建立起各级党政领导重视、体育部门主导、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四是建立和完善群体经费投入分配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彩票公益金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全市各级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改变经费分配方式,以保民生、保重点为原则,采取以代补、以评定补、先建后补的办法,鼓励和调动各区(县级市)、街道(镇)加大经费投入。五是构建基层文化体育卫生综合性服务新格局。依托街道(镇)原有文化体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文化(体育)工作站(中心),社会体育服务点和国民体质监测点,建设经费以区(县级市)为主、市适当补助,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予以支持。
(三)突出中心工作,统筹和规划城乡全民健身设施。以城乡规划为先导,加强和统筹市、区(县级市)、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力度。进一步规范场馆管理工作,明确内容、时间、定价原则、惠民措施等;加大惠民力度,增加免费优惠时段、免费项目和优惠折扣。二是增建百姓身边的体育活动设施。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和支持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实用、便民为原则,合理布局健身径、篮球场、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健身苑等体育设施,不断满足市民多元化锻炼需求,让城乡居民享受到“运动就在口”的方便。三是打造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主阵地。将广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天河体育中心、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城体育中心、水上运动中心、射击射箭运动中心打造成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推进区(县级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形成市、区(县级市)、街道(镇)全民健身活动主阵地;支持有条件的街道(镇)建设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体育设施。四是扩展、利用绿道体育资源。推进“融体于绿”工程,注重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全市绿道体育休闲功能,配置绿道体育设施,增强绿道全民健身功能,提升绿道质量,丰富绿道内涵,将绿道体育带打造成具有广州特色、国内领先的群众体育示范和全民健身休闲。五是、完善老城区的群众体育设施。根据广州气候特点,对老城区现有的室内外体育设施进行合理,提高体育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不断满足市民的健身需求。六是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按照社区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建立社区体育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定期更新和社区体育设施,确保社区体育设施常用常新,安全利民。
(四)加强协同管理,完善和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市、区(县级市)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各类人群体育协会,以发展社区体育组织为重点,以文化(体育)工作站(点)、晨晚练点为依托,形成机构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区(县级市)、街道(镇)、社区(村)四级体育组织网络。一是加强基层体育建设。区(县级市)要建立体育总会,积极发展各级单项体育协会和各类人群(老年人、残疾人、农民、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体育协会。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群众性体育组织。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全民健身组织。依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社区和体育场馆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各类体育俱乐部,将社区体育、学校体育结合起来,形成一体化管理运行模式。三是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出台《广州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特色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增加创建国家和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数量;按照积极创建、规范管理、注重质量的原则,开展广州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逐步形成水平高、管理严、社会效果好、各具特色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网络。
(五)构建联动格局,丰富和创新全民健身活动体系。调动、整合各级和社会力量,明确工作重点,共同打造丰富多彩、形式各异,具有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全民健身活动精品。一是着力培育市级三大主题系列活动。以“爱我珠江亲水节”、“绿道行”和“全民健身月”三大主题系列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丰富横渡珠江、广州国际龙舟赛等水上和沙滩活动的内涵,突出广州水城特色;依托全市绿道网,组织开展绿道行、健步行等休闲健身系列活动,突出广州绿城特色;以8月8日全民健身日、体育节、体育花会和每四年一届的广州市职工运动会等体育嘉年华活动为契机,举办各类人群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突出广州亚运城市风采。二是强化区(县级市)、街道(镇)全民健身活动创建。以推进“一区(县级市)一品牌、一街道(镇)一特色”工作为抓手,根据区域特色和群众需要,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常年不断、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体育健身活动,切实推进市民健身活动经常化、生活化。三是引导发挥各类群众体育组织作用。利用单项体协、行业体协等社会组织,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开展各类人群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和监督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恢复工间操、操等简单易行、方便实用的体育活动,充分利用闲暇时间增加锻炼时间和次数,进一步增强身体素质。四是充分发挥学校体育作用。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积极推进体教结合,开展学校大课间的创编,落实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活动和比赛。
(六)加强科学指导,提升和推进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推进科学健身实施工程,广泛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三下乡”活动,把科学健身知识送到千家万户。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体育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体育管理制度,加强对公益性和职业社会体育的培训,提高社会体育专业技能和上岗率,积极组建由社会体育、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指导志愿服务。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点创建工作,每个健身点确保“四个固定”,即: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项目、固定社会体育。每个社区至少拥有1个健身活动点和配备1名社会体育。二是进一步推进市、区(县级市)、街道(镇)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广州市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标准和规范,配备测试设备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在街道(镇)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点,推行医疗卫生和国民体质监测“一站式”服务,确保常年体质测定工作全覆盖。每年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将其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并向社会公布结果。三是充分发挥广州市全民健身网站服务平台的作用。实时公布全市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增加市民卡预约订场、体育信息浏览、锻炼知识查阅、个人运动处方查询等功能。四是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推广活动。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编制印发“全民健身指导手册”,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开设全民健身宣传栏目,广泛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引导市民科学锻炼。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建立市群众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督办、考核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各区(县级市)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把组织落实本工作方案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对群众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各区(县级市)要根据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计划,细化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各级要认真履行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将群众体育工作纳入考核评估体系,制定细则、完善制度、明确要求。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逐项、逐级抓好指导、督办、检查、考核和惩,积极推动各项群众体育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强统筹,合理规划。体育部门牵头制定居民健身运动场所布局专项规划,明确居民健身场所的规划建设标准,并由规划部门纳入控规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规划部门根据控规和设置标准对涉及居民健身场所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条件及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配套建设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明确运营性质。已建成的体育健身设施,不得挪作他用。要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高利用率。老城区要充分挖掘空间资源,广泛配建中小型适用性强的运动场所,新城区和镇村要发挥地缘优势,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绿化带等建设健身步道、登山道等户外运动设施。要充分利用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调整优化体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大对群众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扶持群众体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比例不能低于60%。要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群众体育活动的经费投入,支持社区(行政村)和贫困地区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对贫困地区的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给予经费补贴。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兴办群众体育事业,多渠道增加对群众体育的投入。
(四)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管理,研究制订群众体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政协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群众体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发展、规划、建设、国土房管、林业园林、财政等部门要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投资、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文化、教育、旅游、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体育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旅游、卫生等事业共同发展。充分调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各行业、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形成共同支持、参与群众体育事业的合力。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根据省人民《关于加快转变我省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粤府〔2012〕58号)以及市委、市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和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的要求,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通过以评促训、科医靠前、完善赛制、人才支撑,加快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努力提升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全力推进广州竞技体育健康持续发展,积极探索符合广州特色、时代要求的新型城市化竞技体育发展的新子。
根据国家竞技体育的工作部署,以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推进竞技体育工作全面转型升级。业余训练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成绩突出,体教结合更加紧密,后备人才质量不断提高,输送到省队、八一队、国青队、国家队的运动员所占比重不断增大,逐步实现竞技体育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参赛成绩优异,力争参加2016年巴西奥运会我市参赛运动员整体实力有所提升,参加2015年第八届全国城运会广州体育代表团成绩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参加2015年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广州体育代表团团体总分第一。赛事品牌效应,国际影响不断扩大。职业体育发展态势良好,对竞技体育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一)完善业余训练体系。一是调整训练项目布局。按照“全面统筹、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把33个训练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重点项目,包括游泳、田径、跳水、击剑、羽毛球、体操、乒乓球、蹦床、射击、赛艇、皮划艇、足球、篮球、举重、高尔夫等15个项目。第二类为发展项目,包括柔道、摔跤、武术、跆拳道、网球、蹼泳、拳击、曲棍球等8个项目。第三类为一般项目,包括手球、垒球、棒球、水球、自行车、排球、花样游泳、艺术体操、射箭、棋类等10个项目。在经费投入上对重点项目予以保障。二是优化训练体系结构。进一步强化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核心地位;加大天河体育中心、水上运动中心、足球运动中心、羽毛球运动中心、大学城体育中心、射击射箭运动中心等单位建设;加强市属场馆业余体校建设,扶持各区(县级市)业余体校建设。加强市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培训建设,形成市属训练、市队区(校、协会)办、市属和区属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完整业训体系。大力推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强化各层次、各项目的梯队建设、年龄衔接、技术规范等青少年训练基础工作。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体育训练、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优势,调动基层积极性,逐步加大学校、协会、俱乐部等组织开展竞技体育培训工作的比重,进一步壮大人才培训队伍,积极推进业余训练模式的转变。三是加强联合培训和人才交流。充分运用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加强我市省“项目示范”与省内各市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吸引省内其他城市运动员来我市训练,引入竞争机制,补充我市弱势小项,拓宽我市运动员选材面,促进我市竞技体育良性发展。四是加强体教结合。建立体教结合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制度,合理布局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学训矛盾,建立训练考核评估体系,完善体育部门负责训练、教育部门负责文化教育的管理体制。利用学校资源,拓宽业余训练渠道、健全业余训练网络、增加业余训练人数,为多出“精而尖”人才打好基础。走市队校办之,采取教练员联系学校训练的方式,深入学校帮助选才,及时发现优秀体育苗子。通过,构建以业余训练带动在校学生体育锻炼、学校体育活动支撑业余训练稳步提升的新格局。
(二)提高训练质量。一是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更加明显。进一步落实“奥运争光”计划,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评估为抓手,重点抓好高水平的教练员管理、场地建设、科医指导、训练规范、教育教学、人才质量、训练效益等工作。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切实发挥后备人才“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业余体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更加完善。制定我市业余体校评估办法并实施评估工作,通过评估进一步提升市和区(县级市)业余体校的基础建设、人才质量和训练效益,为培养优秀青少年体育苗子奠定基础。各区(县级市)要加大业余体校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文化教学条件达到当地相应类别优质学校的办学标准。三是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工作更加顺畅高效。完善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办法,把传统项目学校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评估内容,与教育部门共同推进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工作。落实特长生招生计划,将特长生培养与传统项目学校业余训练成绩结合考核。通过评估,更好地发挥传统项目学校在培养和输送体育苗子等方面的作用。
(三)提高科研支持水平。一是完善科学选材的办法和制度。在强化科研医疗常规工作的基础上,转变科医工作服务模式,调整政策资源和管理运作等相关内容,加强科技攻关能力,规范选材测试的方法、手段和基本程序,加强对运动员尤其是重点运动员在形态、机能、素质等方面的专项研究工作。积极推进基因选材工程,切实提升训科医一体化和科学训练水平。成立专项组和综合服务组,满足和队伍科医需求。进一步扩大科学选材的指导力度,提高对区(县级市)业余体校和传统项目学校等全市训练单位的选材指导和服务水平。二是切实提高我市重点运动员的科学训练水平。科研人员下队服务方式,针对我市重点训练、重点项目、重点运动员实行专项服务,提升科学训练的指导和介入,通过建立运动员状态动态分析系统,根据运动员的实时状态进行及时、有效、科学调整,切实提升运动员竞技运动水平。三是提高反兴奋剂、营养调控、康复手段等方面的能力。始终将反兴奋剂工作摆在重要,做好兴奋剂防范工作。构建营养调控体系,加强基础营养工作,充分发挥膳食和一般营养调控的基础作用,注重食物来源,重点加强高端营养调控工作。建立重点运动员个体化医疗服务方式,建立运动员医务监督档案,结合医学专业特长,探索适合运动员消除疲劳、伤病康复的有效手段和方法,为运动员以最佳训练状态参赛保驾护航。
(四)强化竞赛杠杆作用。一是市运会赛制。根据省运会方案,将市运会为自2014年起由市体育局、教育局联合举办,之后每三年一届。在市运会规程、比赛办法、项目设置、参赛资格等方面做好与省运会衔接。同时,为了调动各区(县级市)开展业余训练的积极性,市运会将设有金牌、总分等项。二是完善青少年竞赛制度。完善青少年竞赛办法,加强各类赛事的年龄结构和项目设置的对接,完善市和区(县级市)、传统学校体育比赛机制。统筹全市青少年锦标赛的竞赛规程,调整项目设置,创新竞赛办法,增加运动员的专项基本技术、身体素质和文化水平测试,提高运动员综合评价标准,并将比赛固定在每年的7、8月份学生假期期间举行,便于运动员参赛。通过全市青少年各类赛事的举办,发现和培养更多更好的体育苗子。三是提升举办大赛能力,打造品牌项目,推进职业体育发展。全力办好世界羽毛球锦标赛和世界杯乒乓球团体赛,使广州成为羽毛球、乒乓球项目承办大赛大满贯城市。重点办好广州马拉松赛、广州国际女子网球公开赛、世界女子七人制橄榄球赛等高水平体育赛事,努力提升现有国际赛事的影响力。进一步完善“一区一县级市一品牌”的赛事布局,从政策、制度、资金上给予扶持和帮助,切实做到项目布局合理,举办时间互补,各有特色,形成我市“区区有品牌,月月有赛事”的良好格局。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职业体育发展模式,全力支持广州职业体育发展,重点扶持足球、羽毛球、篮球等项目职业化。
(五)提升队伍整体水平。一是提升教练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组织教练员参加各类培训,观摩、国际性比赛,专家授课等形式,拓宽教练员视野,使其思想、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不断适应形势发展,成为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精锐之师。促进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制、常态化,每个项目每年举办1至2次各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每位教练员每年撰写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实施体育领军人才引进培养计划,2016年前引进和选拔18名教练员领军人才。二是创练员、运动员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建立聘期考核、择优聘任机制。研究制定以业绩为导向的励办法。完善广州市专业队运动员的选拔、培养、使用、激励和保障机制,按程序办理符合标准的优秀运动员的选招入队手续,进入事业编制的优秀运动员由市体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出台《广州市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办法》,妥善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三是提高运动员文化水平。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建立以体育部门为主,体育和教育部门共管的体育运动学校及业余体校管理体制,全市适龄运动员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合理安排训练时间,青少年运动员每周文化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优秀运动队(专业队)运动员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12学时。义务教育阶段运动员学习成绩达及格以上,体育运动学校学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中小学中等水平。四是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实施裁判员培养计划,重点培训打分计点项目的高水平裁判员。在驻穗高校教师及体育部门教练员、管理干部中选拔一批专业精通、外语熟练的裁判员,在市级培训和办赛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与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上级体育部门的联系,承办国际裁判和国家级裁判考试等措施,提升裁判员队伍整体水平。五是强化竞技体育干部队伍建设。定期举办青少年体育管理干部、传统项目学校管理人员以及青少年体育科研人员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出台相关人员的管理激励措施,实行严格管理、科学考核、合理惩,不断加强竞技体育人才保障工作。
(一)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区(县级市)竞技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制度,指导检查、督促考核各级竞技体育工作。将竞技体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投入、社会筹措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履行好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职责,切实解决好竞技体育工作存在的问题,推动竞技体育工作的发展。
(二)强化体育部门职责。市和区(县级市)两级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竞技体育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制定竞技体育工作规划,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方法,建立健全竞技体育工作的评价和考核体系,重点抓好青少年训练管理,着力加强各类训练单位建设,提高体育人才效益,形成主导、体教结合、社会支持的竞技体育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市和区(县级市)两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竞技体育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积极推进体教结合工作,大力开展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抓好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管理,完善相应政策措施,着力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的综合素质;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涉及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发展、国土房管、规划等部门要在训练场地的选址、立项、投资、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