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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体育专项规划草案完成公示 社区要有1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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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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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厦门市体育专项规划草案完成公示社区要有1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

  

  台海网2月12日讯据厦门晚报报道今天,《厦门市体育专项规划(2015-2020年)》(草案)将在市规划委网站完成批前公示。按照《规划》,我市每个基层社区要设置一处社区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该规划还明确了市、区、街道、社区体育设施用地指标的四级配置。其中,市级综合性体育中心面积不小于70公顷,规划两个备选方案;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五个一”工程,即一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一个标准体育场、一个标准游泳馆、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体育公园;街道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求为一场两馆。

  【海沧区】

  海沧区体育中心

  石塘立交体育公园

  厦足训练基地(选址待定)

  【集美区】

  集美新城体育公园

  集美区全民健身中心

  嘉庚体育馆

  杏林湾水上运动中心

  南薰楼游泳池

  马銮体育公园

  【同安区】

  同安体育场

  同安体育馆

  古庄体育场

  梧侣文体中心

  西湖体育公园

  厦门市运动训练中心

  【翔安区】

  翔安体育场

  新厦门市体育中心(比选)

  新厦门市体育中心(选址待定)

  -总体目标

  有能力承办国内大型综合性赛事以及部分国际水平单项赛事;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产业实力和规模进一步壮大。

  -控制规模

  2015年至2020年,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控制在400公顷左右;2020年以后,控制在640公顷左右(用地指标包含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内体育用地)。

  -发展目标

  本岛中心城区(思明区、湖里区)市、区级体育用地面积人均分别不小于0.2平方米,岛外各区分别不小于0.3平方米。街道和基层社区公共体育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全市规划人均体育用地不小于0.8平方米(包含生态红线内及公园绿地内体育用地)。

  岛内思明区、湖里区各项用地指标可根据实际用地条件酌情减少,但不应低于规定指标的70%。

  (原标题:厦门市体育专项规划草案完成公示社区要有1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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