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22名股东被责令改正 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中国网财经1月14日讯 陕西证监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 证券代码:000564)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22名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供销大集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新合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泰山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十堰市新合作超市有限公司、张家口新合作元丰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江苏新合作常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苏信一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常熟市龙兴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合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河北新合作土产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悦达置业有限公司、耿发(以下简称“22名股东”)及其他股东持有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集控股)100%股权。22名股东与供销大集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就大集控股2016-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大集控股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28亿元,未完成同期22.98亿元的业绩承诺。根据22名股东与供销大集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22名股东应以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446,249,182股进行补偿。截至本措施发出日,上述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期限已经逾期,22名股东未将补偿股份过户至供销大集回购专用账户,违反了业绩补偿承诺。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9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 标签:
- 编辑:兰心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