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十三五”文化强省规划 加快三晋文化走出去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讯日前,《山西省“十三五”文化强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
规划提出,到2020年,山西省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将更加活跃繁荣,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努力实现文化基础设施全覆盖,标准化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骨干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增加值不断提高,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三晋文化“走出去”成效更加显著;建成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文化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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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署了九大重点任务,分别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传承弘扬优秀文化和加快三晋文化“走出去”步伐。
其中,在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方面,《规划》明确,今后将推动“文化+”新业态发展。围绕“文化+”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推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工艺美术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网络文化等新兴文化业态重点扶持。推动优秀文化资源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更多融入公共空间,丰富城乡文化内涵。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农业、体育、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以下为《规划》全文:
山西省“十三五”文化强省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为进一步推动山西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及《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文化建设的蓬勃发展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化产业实力不断壮大,文艺精品持续涌现,文化市场更加繁荣,人民群众文化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三晋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1.全社会文明素质普遍提升。“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教育,学习型社会建设成效明显。省委中心组“六学六用”经验在全国推广。哲学社会科学日益繁荣,实施了社科研究“百部(篇)工程”,组织“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等一系列重大课题研究,推出《山西经济社会蓝皮书》等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成果。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出台《山西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提炼并大力弘扬“信义、坚韧、创新、图强”的“山西精神”。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德孝文化广泛弘扬,道德模范、感动山西人物、山西好人等道德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日益显现,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推进,诚信建设不断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成效显著,长治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山西大剧院、省图书馆新馆、山西体育中心、山西科技馆、太原美术馆等文化设施相继投入使用。市级“五馆一院”(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群众艺术〉馆、科技馆、体育馆、剧院〈场〉),县级“三馆一院”(文化〈博〉馆、体育馆〈场〉、图书馆和多厅影院)建设稳步推进,在县有文化(图书)馆和乡有文化站的基础上,普遍实现了村有文化室的目标。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25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3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196个、农家书屋28000余家,全省注册登记各级各类博物馆124座、城市数字影院96家、银幕448块、村级文化活动场所28200个。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全部实现免费开放。省、市、县三级公益文化设施建设达标率达到80.06%,比“十一五”末提高28个百分点。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全面推行,出台了《山西省省级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实施方案》《山西省省级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实施细则(试行)》,2015年全省各级政府购买惠民演出达到9974场,观众超过800万人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长治市、朔州市荣获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称号。
3.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快速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产业法人单位逐年增多,2015年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达到268.65亿元,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达到16000个。文化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区域特色正在形成。重点骨干文化企业带动效应明显,省级出版传媒、广电网络、演艺、日报传媒、广电传媒、影视等六大骨干文化企业集团营业收入突破120亿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文博、工美、旅游三大集团启动运营,各类中小文化企业竞相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扎实推进,截至“十二五”末,全省共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9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41家。太原高新区被认定为我省首个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成功举办两届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别位居中国最具特色十大文博会第八位和第四位,“文化三晋、美丽山西”品牌影响深入人心。省政府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旅游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统筹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
4.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文化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省级新闻出版和广电合并成立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县两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局合一;省市县三级广电“局台分开”,电台、电视台合并,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省级部门依法减少和规范文化行政审批事项82项。出台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10多个政策性文件,为文化改革发展注入了新动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出版、发行、影视、演艺、新闻网站、非时政类报刊等领域578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核销事业编制15100个。改制文化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顺利完成。省图书馆和山西博物院相继组建理事会,出台理事会章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迈出坚实步伐。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不断加强,舆论引导能力有效提升。山西文化体制改革“四轮驱动”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
5.优秀文化得到大力传承发展。说唱剧《解放》、舞剧《粉墨春秋》等剧目先后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全省获此殊荣的作品达到8部,名列全国前茅。先后有5人次获得全国戏剧“梅花奖”,全省“梅花奖”获得者共达到了49人次,其中4人获“二度梅”,在全国居于首位。380余种图书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说唱剧《解放》、舞剧《粉墨春秋》,电视剧《幸福生活万年长》《革命人永远是年轻》,电影《终极大冒险》,图书《少年的荣耀》《乍放的玫瑰》,广播剧《种树人》,歌曲《阳光路上》等一大批优秀作品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金鸡奖、华表奖和飞天奖等。《山西文化资源地图》《物联网》等17种出版物分别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和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等国家级奖项。《山西文华》大型丛书编纂工程启动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明显。全省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116项、保护单位168个,居全国第三。首批112个乡镇开展乡村文化记忆工程试点。启动了云冈石窟、五台山、应县木塔等的保护工作。出台《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出版《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图集》,形成了梯次结构合理的非遗名录体系。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深入推进。三晋文化“走出去”成效显著。以影视、动漫、书报刊、演艺、工艺美术品为主要内容的山西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体系初步形成。中国黄河电视台节目覆盖美洲、澳洲和东南亚。鼓乐、歌舞和戏剧等90多个团组先后出访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对外交流104批次,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文化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重要支撑,必须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更好地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必须充分发挥文化凝聚民族精神、提升公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的重要作用。
2.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省委、省政府确定并实施的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为我省加快发展明确了思路、方向和路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化综改试验区建设等战略要求有力的精神文化支撑。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等任务要求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成长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大力推动文化与旅游、金融、科技、互联网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激发全民文化创造活力势在必行。
3.全面深化改革为文化建设注入了新动力。全面深化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文化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必须着眼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推动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市场主体,推动文化消费,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文化建设投入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的布局和结构还不尽合理,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区域、城乡文化发展还不平衡,服务质量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尚不到位,市场主体发育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文化消费动力不足,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等融合不够,文化产业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文化产品原创能力不足,版权保护意识薄弱;利用网络媒体、移动媒体加强文化传播力不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破除,与文化资源大省的地位还不相称,全面实现“文化小康”依然任重道远。
综合判断,我省文化改革发展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利条件很多,面对的难题和挑战也很多,必须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准确把握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加快文化改革创新,建设文化强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五大发展”新理念,认真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挖掘我省深厚的文化底蕴,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全面提升三晋文化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不断塑造美好形象、逐步实现振兴崛起,努力建设文化强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根本,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保文化建设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效果由人民评判、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充分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正确把握文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强化政策引导,注重道德调节,坚守社会责任,推动文化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繁荣,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广泛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文化建设经验和优秀文化发展成果,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在山西广泛普及,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更加活跃繁荣,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社会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努力实现文化基础设施全覆盖,标准化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骨干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增加值不断提高,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现代传播体系逐步建立,文化带动力、影响力、传播力大幅提升;三晋文化“走出去”成效更加显著;建成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文化强省。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1.深入推进理论学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基本教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打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重点抓好基层党员干部学习。
2.加强理论宣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我省治晋兴晋强晋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阐释和解读。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充分发挥各级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及互联网新媒体等的主渠道作用,办好《理论周刊》和《理论天天学》等栏目,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建设创新计划,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广泛开展基层宣讲活动,通过百姓宣讲、微宣讲、微党课等方式,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送到基层一线和千家万户,增进思想共识,凝聚发展力量。
3.深化理论研究。深入贯彻落实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提出我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和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成果的引领作用。加强思想理论工作平台和学科建设,推进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山西特色高水平新型智库。充分发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等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研究,加强对山西改革发展等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的研究,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向的研究,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加快研究成果转化。各级党校、社科院、社科联以及各高校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队伍,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理论家和学术带头人。进一步加强部校共建工作,办好省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力加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继续做好高校宣传部长、政治辅导员、思想政治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教师等“四支队伍”的培训工作。
(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1.加强主流媒体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牢牢把握领导权和主动权。支持山西日报等党报党刊进一步扩大影响;支持山西卫视扩大全国覆盖率,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增强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支持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等省内重点新闻网站积极打造全省性综合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设“每日一星”等专栏,持续宣传我省各条战线、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强改进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传播好山西声音,塑造好山西形象。
2.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建设“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传播体系,努力实现“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到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转变。抓好融媒体中心建设,构建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全媒体、全业务、全流程、全覆盖、全扩展”采编和播发平台,建立新型多功能一体化采编平台。鼓励和支持民营文化传播企业发展。出台我省加强媒体管理以及提升新闻舆论工作水平的有关政策。完善新闻单位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实行一个导向要求和内容标准,把党管媒体的原则切实贯彻到新媒体领域,着力推进采编和经营两分开。加大新型媒体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
3.加强网络舆论阵地建设。理顺网信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推进实施网络实名制。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互联网分类管理,强化运营主体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网上政治类有害信息、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专项行动。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加强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和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建设,带动市县网站形成合力,壮大网上正能量。创新符合网络传播规律的网上宣传方式,提升网络舆情分析和引导能力。倡导网络公益活动,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引导广大青年争当“中国好网民”。
(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贯穿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深入挖掘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弘扬革命老区精神,凝聚向上向善的力量。充分运用城乡基层道德讲堂、文化礼堂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公共政策价值导向,强化法律法规刚性约束,修订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和团体章程,为人们的日常生活、职业行为、社会活动提供基本遵循。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行为实践、制度保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强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
2.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道德素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人物的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在城乡基层设立善行义举榜,关心关爱各类先进典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注留守儿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重视做好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建设文明和谐家园。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和文明旅游、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等活动。发挥重要传统节日、重大礼仪活动、公益广告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和移风易俗活动,培育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校风校训、企业精神和乡贤文化。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广泛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以及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倡导绿色环保生产生活方式。普及科学知识,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养,培育公民健康心理素质。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倡导和谐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引导公共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文化建设帮扶力度。深入实施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文化工作者专项支持计划,集中实施一批文化精准扶贫项目,推动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跨越式发展。建立文化低保、文化扶贫长效机制,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妇女、留守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
2.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一是坚持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省、市、县三级财政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本地文化场馆建设推进情况,围绕硬件建设与设备配套、日常运行维护、免费开放配套、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等出台专项惠民政策。二是坚持共建共享。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灵活给予基础设施命名权或设立善行义举光荣榜(碑),税务部门落实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宣传文化部门定期表彰捐赠机构和个人,引导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良好氛围。扶持和规范非国有博物馆事业发展。三是创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思路。按照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在一些人口较少的县城既可分开建设,也可整合建设“三馆一院”,重在完善内部功能、开展常态活动、创新服务内容。设区的市市级文化场馆和所在城区文化场馆可分开建设,也可整合建设,重在相互补位、协调布局、优化资源配置。重视社区小型文化设施建设,方便群众参与小型、分散、经常、互动的文化活动。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确保全省市级“五馆一院”、县级“三馆一院”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到“十三五”末,省、市、县三级公益文化设施建设达标率达到95%。
专栏1:基础文化设施建设
1.省级文化设施示范工程:完成山西省少儿图书馆改建工程、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完善山西省群众艺术馆,规划建设山西省公共美术馆、山西省艺术档案馆。完成山西晋剧艺术中心建设工程并投入运行,完善省属院团综合排练演出场馆。
2.市级文化设施健全工程:引导支持阳泉、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等6市全面完成市级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建设。引导各市规划建设一批剧院(场),完善市属院团综合排练演出场馆,力争实现“一团一院一所一址”建设目标。加快忻州、晋中、阳泉、临汾博物馆建设,推进太原、运城博物馆开放工作。
3.县级文化设施达标工程:引导支持50个县(市、区)开展未达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标准化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全面达标。
4.艺术院校设施建设工程:改善艺术、戏曲院校办学条件,重点改善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办学条件。推进山西艺术学院的建设。
5.文化设施建设拓展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公共美术馆建设。在国家级非遗项目所在地试点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在贫困地区试点建设国有戏曲院团综合排练演出场馆。在贫困地区开展综合性文化示范点建设。在贫困地区优先配置流动文化服务车。地方各级财政结合实际需要及自身财力,资助市、县级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公共美术馆、剧院(场)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维修改造、设备购置。
6.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按照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的标准,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7.戏曲博物馆建设工程:支持建设晋剧博物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戏曲博物馆。
8.国有艺术表演院团舞美设施升级改造计划:为转制国有艺术表演团体配置“LED”屏幕,实现舞台美术设施升级改造。
3.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一是大力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寄宿制学校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结合“智慧城市”等重大信息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实施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开展馆际合作,推动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二是扩大公益性文化服务覆盖面。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鼓励创新,加大对文化领域的版权保护力度。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三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深化改革,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赠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建设。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四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队。鼓励国有企业现有文化展览设施、文艺表演人才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为更多群众提供文化服务。推进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机关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文化活动。
专栏2:文化惠民
1.“三馆一站”及博物馆免费开放工程: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制度,面向群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公益文化单位定期下基层制度,面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基层群众开展总分馆服务、流动文化服务。对国有的新建博物馆、纪念馆和通过安全评测的古建筑、古遗址类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免费开放。
2.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统筹利用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文化惠民资金,推动经常性送演出、送培训、送图书、送电影、送辅导下乡和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进厂矿、进军营以及戏曲进校园、进农村活动。
3.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计划:统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优先向无固定人员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
4.红色文化阵地建设计划:发挥省、市、县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文化普及、宣传功能,分别开设红色文化专室、专区、专栏(专架)。依托当地公共图书馆,分别在忻州、长治、吕梁等地建设晋察冀、晋冀豫、晋绥等红色文献主题馆。
5.流动文化建设工程: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基层文化机构配送流动文化服务车,实现贫困县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流动图书车、流动文化服务车配送全覆盖。开展总分馆服务和流动下乡服务。
6.数字文化建设计划: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进村入户,建立基于“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基础库群”的数字资源库平台;构建以山西省图书馆为主要节点、覆盖全省的数字图书馆服务网络,搭建新媒体服务平台;依托公益性文化单位,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提供绿色上网空间。
7.广播电视传播能力提升工程:对我省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采集、编辑、播出设备进行更新,提升其制播能力,实现贫困地区15套电视节目、15套广播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
8.全民阅读工程:制定出台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促进文化山西建设的指导意见,举办“书香三晋?文化山西”“全民阅读月”“书香漫晋”“全民阅读报刊行”“人间四月读书天”等系列活动,组织实施优秀出版物推荐、社区读书活动、公共数字阅读终端建设等工作,营造全民阅读良好氛围。
9.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爱国主义教育优秀影片放映工作,不断丰富广大农民群众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10.城乡电子阅报栏(屏)建设工程:在城乡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社区网点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者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信息。
(五)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1.完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发挥山西省文化保税区、山西省文化产业园、山西文化云平台等重大项目的辐射、带动、示范作用。围绕重点产业项目优化产业发展要素配置,做好项目储备、策划、包装、推介等工作,引导文化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聚。加快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培育10家左右高起点、规模化、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0个集聚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00个左右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企业和一大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形成一批特色文化企业、产品和品牌,尽快形成支柱性主导产业。
2.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大力挖掘三晋历史文化的深厚底蕴,加大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力度,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持续开展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利用会展、论坛、赛事等平台,提升我省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推动“华夏古中国,山西好风光”“五千年文明看山西”等品牌宣传推广。不断深化“文艺走进去”活动,积极推动文艺精品、文化产品、文化名家进景区。支持煤炭资源型城市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协同合作的良性机制。创建文化旅游大县。大力推动全域旅游。重点提升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等世界遗产景区,努力将雁门关、平型关、娘子关长城山西段等打造为知名旅游品牌,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景区,支持创演一批文化旅游演艺精品,培育开发一批文化旅游特色产品,提升《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和《太行山》等旅游演艺节目水平。加强对入境游市场的境外宣传促销,重点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宣传推广,大力开拓入境旅游市场。
3.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围绕“互联网+”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加快推进太原高新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依托山西科技创新城、山西大学城优势资源,强化产学研合作,建设山西文化企业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山西文化艺术创新基地,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重点打造以太原高新区、山西科技创新城、山西省高校新校区为中心、辐射全省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数字出版基地。
4.推动“文化+”新业态发展。围绕“文化+”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推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工艺美术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网络文化等新兴文化业态重点扶持。推动优秀文化资源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更多融入公共空间,丰富城乡文化内涵。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农业、体育、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3:文化产业重大项目
1.文化产业平台建设工程: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筹建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推进山西文化云平台建设、山西广电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优势出版资源数字化建设、山西新华书店集团全省“校园书店”建设,组建演艺剧场服务联盟,建设山西演艺院线。
2.媒体融合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媒体融合暨全媒体平台、山西广播电视台全台网络云平台、黄河新闻网新媒体平台。
3.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山西省文化保税区(山西省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山西省文化产业园、百里汾河风情文化产业带、孟母文化养生健康园、关公文化园、大同文化科技产业园、朔州七里河文化产业园、山西同方知网数字出版产业园。建设广灵剪纸文化产业园、定襄晟龙木雕文化产业园、定襄澄泥砚文化产业园、繁峙县晋绣坊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交城堆锦文化产业园、孝义皮影木偶文化产业园、平遥漆器文化产业园、平定刻花瓷文化产业园、平定砂器文化产业园、长治上党堆锦文化产业园、晋城潞绸文化产业园、高平东宅黑陶文化产业园、宇达青铜文化产业园、山西本命年文化产业园、新绛澄泥砚文化产业园、永济惠昌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基地(园区)。积极推进影视艺术中心、电影主题园区建设。
4.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打造晋城星宿文化产业园、太原动漫城。建设山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区、山西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基地、山西传媒学院动画教学基地、山西日报文化创意园区、山西省工艺美术产业示范基地。
5.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创领空间、清控众创空间、北美N1文创区、山西传媒学院文化科技园、C立方创空间、山大艺道众创空间、博创敢为众创空间、阳泉市众创空间服务基地、孝义市高新科技产业孵化中心、慧源众创空间、阳泉市创客空间、吕梁市离石区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新创空间、创客众创空间、不锈钢深加工众创空间、晋商联盟创客空间、88聚投、广立机械加工工业园众创空间、运城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集聚区众创空间、神灯众创、“创时代”青年众创空间、“农创联盟”众创空间、千朵众创空间、电子产品“创客工厂”众创空间、数创工场、运城星河众创空间、晋中众创家园、创咖小Q、智慧创客空间、太原理工大学科技园晓明研究室众创空间、文创驿站、普国众创空间、山西唯美诺众创空间、未来餐厅体验馆、宁武青年创业就业园、大同市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
6.文化产业展会项目:做好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山西省艺术节、山西动漫艺术节、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运城舜帝文化旅游招商系列活动、运城关公文化旅游节、山西(芮城)永乐宫书画艺术节、临汾帝尧文化旅游招商系列活动、晋城海峡两岸神农炎帝文化旅游招商系列活动、太行山文化旅游节、八路军文化旅游节、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五台山文化旅游节、山西右玉西口风情文化旅游招商系列活动、大同云冈文化旅游节、洪洞大槐树文化旅游节,以及“我们的节日?春节—平遥中国年”“我们的节日?重阳—运城舜帝德孝文化节”。推动设立文化生态保护交流博览会。
7.“三网融合”工程:推进全省电信网、有线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集卫星、有线、无线、地面数字电视、手持电视、网络电视为一体的现代数字化传播体系。
8.实体书店建设扶持工程:制定我省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实体书店创新经营管理模式,鼓励发展概念书店、体验书店等个性化、复合型书店,探索建设一批红色、古旧、民俗、景区等特色书店。
9.省级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推广工程:推动我省数字出版转型进一步升级,积极借鉴外省扶持数字出版企业模式,每年确定若干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在政策、资金、基金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1.培育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坚持企业主体、创新文化内容、发挥产业集群、打造竞争优势。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突出抓好理念先进、辐射带动力强、国际国内影响力大的重点企业的发展。实施大集团引领战略,持续加大对省属文化企业集团的支持,形成以国有文化企业为骨干、不同所有制和中小微文化企业集聚发展、优势互补的新格局。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大力推动企业集团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引导非公有资本在政策范围内有序进入出版、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动漫等领域。积极发挥山西民营文化企业协会的作用。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积极支持个体创作者、文化工作室、民办非企业文化机构发展,加大对实体书店扶持力度,鼓励多种类型、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协调发展。
2.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围绕我省金融振兴战略契机,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发挥好省级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旅游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基金、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级各类文化基金和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具有山西特点的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建立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办好文化产业类网站。大力引进社会资本,设立民间资本专业服务机构。开发适合文化旅游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完善授信模式。推动成立文化产业小额贷款机构和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担保机构,解决中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需求,对文化企业贷款进行融资担保和再担保。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纳入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范围。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项目与金融扶持对接活动。支持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山西广电传媒集团等文化企业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发行上市或挂牌交易,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
3.构建统一开放的文化消费市场。以大中城市和县城为重点,加强图书报刊、电子音像、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等文化产品市场建设,培育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大力开拓农村文化市场。加快我省电影院线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演出院线体系。着眼于提升质量和效益,积极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与文化相关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支持金融、保险、法律、工商服务、经纪、版权交易等专业服务行业的快速成长。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培育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广播影视安全保障和监测监管能力。发放文化惠民卡,充分发挥文化消费的双向拉动作用,依托演艺院线建设,在全省中心城市和县城组织文化消费季,培养文化消费理念,激励文化消费行为,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专栏4:文化市场建设
1.综合性版权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工程:建立山西省版权交易中心,作为我省版权交易、交流、展示的主要机构。建立省级版权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管一体化的网络信息平台,实现门户网站、版权登记、侵权盗版监管系统、版权鉴定系统、稿酬收转查询系统、软件正版化管理系统“六位一体”的综合技术服务平台。
2.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数字化平台建设工程: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快经典、稀缺、重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数字化转化、存储、应用。
3.全省报刊舆情监管系统建设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省报刊数据中心,建设完整的报刊出版版式和数字化报刊内容数据库,实现对报刊内容多维度挖掘和分析,提高报刊内容监测能力,逐步实现对重点报刊的建库和内容监管。
4.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监管平台建设工程:以网络、云计算等高新技术为手段,建设面向全省的集成度高、系统安全可靠,智能化、全程全网、全业务、全媒体的安全指挥调度监管平台,实现对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及版权等全媒体内容、质量及数据等监管,实现统一采集汇聚和集中存储管理。
(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1.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推动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政府要综合运用文化经济政策、市场监管等手段,引导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探索建立党委政府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确保党对国有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文化内容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建立健全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机制。允许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对按规定转制的文化企业,经批准可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加快全省广电网络整合,加快推进全省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强机构、硬队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加强文化统计,建立山西省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和山西省文化知识产权数据库。健全完善文化市场数据库。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顶层设计,鼓励积极探索,强化监督检查,增强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2.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等制度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3.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把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与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党委领导和法人治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成员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根据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精神,对新闻信息服务类、内容创作生产类、传播渠道类、投资运营类和综合经营类国有文化企业,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科学设置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健全企业绩效考核办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强人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八)传承弘扬优秀文化。
1.积极打造文艺精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挖掘山西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刻阐释三晋文化,强化山西文化自信。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一批以“中国梦”为主题,体现山西特色、代表国家水准的精品力作,打造文学新晋军。实施“三个一批”工程(即创演一批以“中国梦”“一带一路”等为主题的戏剧与影视艺术作品,复排一批传统经典剧目,改编移植一批红色经典剧目)。提高网络文化作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深入实施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大力推动优秀文艺作品“走下去”“走进去”“走出去”,深入开展精品剧目老区行、“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活动。支持文艺院团发展,加强排演场所建设。扶持民间文化社团组织发展。实施“山西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和“山西四大梆子振兴工程”,发展振兴地方戏曲。逐步实现戏曲进校园、进农村全覆盖。加强对地方戏曲非遗项目的整体保护,加大对各种所有制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扶持。开展地方戏曲之乡命名,努力在2020年建成全国地方戏曲生态保护示范区。不断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专家咨询评价机制,实行文艺评论特邀研究员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艺作品评价标准,改进完善“杏花奖”等评奖工作机制,造就一支思想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文艺家队伍。筹建山西文化艺术基金。定期举办山西省艺术节。
专栏5: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1.“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基层联系点,组织文艺工作者蹲点深入生活,广泛运用和提炼人民群众喜欢的语言、风格、样式,从人民生活中锻造出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精品力作。
2.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制定《山西省艺术精品创作规划》,创演一批以“中国梦”“一带一路”等为主题的戏剧与影视艺术作品,复排一批传统经典剧目,改编移植一批红色经典剧目,实施“百部红色文化精品”创作工程舞台剧创作计划。
3.红色文化精品创作工程:编辑出版《山西抗战档案》《抗日根据地历史丛书》《寻找太原抗战记忆》《档案中的山西抗战》等一批重点图书,挖掘山西红色历史资源,创作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5周年献礼影片《下柳林》《平型关大捷》,电视剧《走向胜利》等。
4.四大梆子振兴工程:加强戏曲人才培养,支持戏曲排练演出,组织出版以“四大梆子”为代表的优秀戏剧作品集,编撰《山西戏曲通识教材》。
5.艺术展示工程:举办“杏花奖”评比等艺术活动,开展地方戏曲、歌舞、曲艺调演、汇演与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展览,展示文艺创作成果。
6.美术创作工程:组织开展“烽火三晋??—抗战在山西”等大型美术创作和“红色记忆?胜利之路”工艺美术精品创作等活动。
7.戏曲进校园、进农村全覆盖工程:通过文化惠民、送戏下乡等活动,依托各级文艺院团,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广大农村及大、中、小学开展戏曲演出、普及教育等活动,推动戏曲传承发展。
8.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文学、戏曲、歌舞、曲艺、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等人才队伍建设。多途径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建立特色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打造传统戏曲与民歌民舞教学、创作高地。完善文化艺术人才奖励办法。实施“三晋文化名家支持工程”“三晋青年文化人才扶持工程”“国家级文学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名师名家培养工程”“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和“文学人才培训工程”。
2.加强对三晋文化的研究阐发。将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融入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深入开展山西传统文化研究和文化遗产资源整理研究。实施三晋典籍整理工程,推动传统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推进山西地方特色传统戏曲电影摄制工程。建设优秀文化创新、积累、传承体系。深入开展山西历史文化研究,加大对历史文化名人的挖掘与宣传,编辑出版《三晋名人》系列丛书。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抓好《山西文华》丛书编纂出版工作。鼓励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
专栏6: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工程:集中媒体资源,发挥内容优势,通过开发图书、电影、电视剧节目、网站、数据库及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活动、竞赛等,提供国学教育资源,提升群众国学素养和精神修养。
2.《山西文华》编纂出版工程:以“著述”“史料”和“图录”分类编列,以“尊重历史真实、突出山西特色、荟萃文化精华”为主旨,加强对山西古籍文献的抢救、整理和传承、保护,打造山西的“四库全书”。
3.《三晋名人》编辑出版工程:梳理我省历史上各个时期、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文化名人,编辑出版《三晋名人》系列丛书。
4.学术期刊出版工程:依托我省专业报刊传媒集团(中心),培育若干家省级学术期刊出版中心,建设学术期刊出版基地。利用国家学术出版网络平台,健全学术期刊评价机制,提高学术期刊质量,探索设立省级学术出版奖励资金。
5.中文精品学术期刊外文版数字出版工程:依托中国知网期刊资源优势,通过XML为核心的复合出版技术和采编发一体化数字出版平台,以中外文双语对照为基本出版模式,使我国最新学术成果能同时面向国内外学术界、教育界和社会公众三个层面的读者广泛传播,提升我国学术期刊的国际影响力。
6.对外版权贸易提质增效工程:以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山西影视集团为主体,利用各种媒介和平台,向海内外传播山西优秀历史文化,推动我省对外版权贸易数量、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
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强对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利用,杜绝破坏性开发和不当经营。扎实做好“关圣文化建筑群”、应县木塔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大力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加快推进陶寺遗址博物馆建设工作。加大对神农炎帝的考古力度。启动晋文化核心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开展古建筑和彩塑壁画的数字化保护工程,实施山西古代文明数字化展示工程,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文物资源数据库。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向公众开放力度。深度挖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允许国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在确保公益目标、保护好国家文物、做强主业前提下,依托馆藏资源,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国有文化文物单位要积极探索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和经营。以活态保护、健康传承为宗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每个乡镇都有系统完整、图文并茂的文化发展记录。深入推进国家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探索保护传统与发展创新新路径,形成“科学化、网络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文化保护体系。
专栏7: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1.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重点推进平遥城墙保护修缮工程、平遥镇国寺、双林寺彩塑保护工程、云冈石窟岩体加固及窟檐建设工程、五台山重点寺庙抢险工程、佛光寺东大殿保护工程等。推动“关圣文化建筑群”、应县木塔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大遗址保护利用工程:重点推进陶寺遗址博物馆建设。推进芮城西侯度遗址、陶寺遗址、曲村—天马遗址、侯马晋国遗址、晋阳古城遗址、蒲津渡与蒲州故城等大遗址的本体保护、周边环境整治、安全防护和展示服务设施建设等。
3.长城保护工程:重点推进老营、韩庄、十二连城等长城重点段落及重点片区的保护、修缮和利用工作。
4.红色及抗战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重点做好全省14处国保、16处省保红色遗存的保护、展示、利用工作。加强抗战遗存密集区抗战遗存保护和利用。加强红色文物征集,提升红色纪念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5.古建筑保护工程:继续推进应县木塔加固保护工程。重点做好179处国保古建筑保护,力争“十三五”末国保和前四批省保古建筑全部抢险维修到位。开展国保单位附属的彩塑、壁画的前期勘察、研究,制订保护方案,实施抢险保护加固。
6.古村落保护工程:实施13处国保古村落中国保单位的维修、安全消防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做好湘峪村、窦庄村、西文兴村、郭峪村等国省保单位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保护展示。
7.古建筑日常养护工程:加大对国、省保古建筑的轻微损伤、屋面漏雨、构件缺失、排水通畅等检查记录,全面开展古建筑屋顶除草、瓦面勾抿、瓦垄砍灰、构件补配、地面挖补、简易结构支顶及水道疏通等日常养护工作。
8.文物平安工程:按照“有机构、有可防性、自然条件允许”原则,力争第一至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第六至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高风险单位基本具备安全防护设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率达到50%以上。
9.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重点开展纺织品、漆木器、书画、青铜器等易损文物的抢救性保护修复工作,完成5000件馆藏珍贵文物和重要出土文物的保护工作。开展相关保护技术验证、保护效果评估及技术成果推广工作。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机构、装备和人才建设。
10.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展示体验区建设:结合塔儿山周边遗址群开发,加强丁村遗址“人类之源”、陶寺遗址“中华文明之源”、曲村??—天马遗址“三晋文明之源”等保护开发,建设“中国之源”主题文化园区;结合古村落保护,建设“沁河流域古村落”展示带;结合长城抢险保护,建设“雁门关长城文化”展示园区;结合武乡、左权、黎城“三角区”红色及抗战文物保护,建设“太行山抗战文化”展示园区。
11.互联网+三晋文明行动计划:组织、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资源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时代精神,通过创作、创造和创新,打造一批讲述三晋文明历史、传统美德、爱国励志故事的公共文化产品,使社会公众特别是大中小学生群体更好地接受三晋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12.文化遗产交流展览工程:策划组织系列富含中国文化、凝聚中国智慧、展现中国气派的文物对外展览,扩大文物出展国家和地区,加强交流互鉴,引进一批高水平的国外文物展览。
13.古建筑和彩塑壁画数字化记录工程:对我省“十三五”期间实施维修的、重要且濒危古建筑及其附属的彩塑、壁画进行数字化采集记录,搭建数字化采集信息平台,探索数字化成果利用和文化产品开发模式。
14.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培养30名左右科研能力拔尖、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文物保护修复技艺精湛的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培育技能型职业技术人才。
15.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在“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所涉3个市和19个县(市、区)各建设一个以上的国有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或综合传习中心,展示传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16.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巩固试点成果,做好推广普及,到2020年基本覆盖到所有乡镇。
(九)加快三晋文化“走出去”步伐。
1.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加大人文交流力度,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在交流互鉴中展示三晋文化独特魅力,推动三晋文化走向世界。建立晋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层次。设立对外文化交流专项资金。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抓好“发现山西”文化系统工程建设。创新和丰富文化交流方式,综合运用歌舞、杂技、书画、非遗展示、文化讲座等方式,讲好山西故事,推动三晋文化“走出去”,提高三晋文化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做好文化对口援助工作。
2.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完善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政策措施,建立山西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项目名录库,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扶持。积极推进山西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发省外境外受众易于接受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大力开展版权贸易。积极参加深圳文博会、北京文博会等国内外文化产业博览交易活动。推动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鼓励和支持我省文化企业到省外境外兴办实体,鼓励和支持我省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商业运作方式进入境外市场。
3.打造三晋文化品牌。积极参与国家层面的中国文化年、欢乐春节、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文化活动,推动山西文化“走出去”纳入国家“一带一路”总体战略布局。积极开展山西品牌丝路行(文化行)、山西文化品牌中华行等重大对外商贸文化交流活动。办好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文化展会,把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打造成具有区域影响、地方特色、国家水平、全国一流的文化产业协作、集聚、会展品牌。积极承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展览、文艺演出和赛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积极开展文化强县创建工作,加大评比表彰力度。建立健全文化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评估工作效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探索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等方式,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
(二)加强投入保障。建立健全文化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文化建设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资金的规划、投入、管理机制。落实《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和《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省、市、县三级财政要统筹做好文化体制改革经费保障工作。用好各类文化事业产业资金、基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利用现代先进投融资理念机制,带动民间投资进入文化领域。
(三)加强人才保障。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实施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网络文化等新兴文化业态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大力培养创意研发、营销推广人才。推进山西艺术学院建设。改善艺术、戏曲院校办学条件。建立艺术人才、特色戏曲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推进部校共建卓越新闻人才培养基地,探索校团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办学新模式。完善引导扶持机制,畅通文化人才在国有和民营、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流动渠道。加大优秀人才培训、交流和挂职锻炼力度,推动人才合理流动。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文化部门任职。研究制定基层文化设施管理人员补贴办法,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的形式,提高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探索设立“人民艺术家”“人民作家”“文博大家”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在文化强省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人才,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加强与新的文艺组织和新的文艺人才联系,在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方面同等对待。
(四)加强法制保障。健全完善保障文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启动山西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山西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山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加大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建立健全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化的各项政策,出台我省各类配套政策及保障措施,做到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