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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协会阿拉木斯:三组数据看电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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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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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过去的双11创造了全球在线交易新纪录,为中国电商赢得了全球瞩目,展示了中国电商领域的无限活力与潜力。与此同时,双11前后也出现大量耸人听闻的言论,比如“电商发展导致假货泛滥”“电商造孽中国经济”“电商将导致实体商业的灭亡”“电商是拉动还是透支社会消费”等等。

  近日,在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等机构联合举办的“双11现象深度分析专家研讨会”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将上述言论定义为被误解或过度夸大了的“假议题”。其中,就所谓的“双11导致假货泛滥”,他分享了三组数据。

  中国电商将近一半是假货?三组数据揭穿谣言

  年初有一个报告,说中国电商将近一半是假货。阿拉木斯表示:“中国电商将近一半是假货”这一说法没有依据,很不客观。作为专门从事政策法律环境研究的专家,阿拉木斯认为自己有义务告诉公众一些真实的数据。

  真实情况是什么?他列举了三组数据。第一组数据: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受理的全部投诉是757万件,其中网购投诉7.8万件,从投诉量来看仅占1.03%。需要说明的是,网购投诉中与假货相关的仅是一小部分。

  第二组数据,201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全年的投诉量是619415件,其中远程购物(包括电子商务、电话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投诉量是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量占比为3.25%,即使网购占远程购物的九成以上,网购投诉也只是全部投诉的3%不到,何况假货只是投诉的一种情形。

  第三组数据,2014年,我国海关在跨境电商快递中查获侵权嫌疑货物28.5万件,同年我国跨境电商快递约为19亿件,侵权嫌疑快件占比仅0.0148%。

  阿拉木斯表示,这是都是官方权威披露的数据,而投诉和海关查验,也是讨论假货问题最具说服力的数据。通过上述三组数据,无论如何也得不出“网上一半是假货”的结论。

  此外,对于假货的认定——特别是非授权渠道销售的正品能否认定为假货,从业界到法律界也都存在争议。阿拉木斯认为,电商确实把生产商设计的层级严明、区域划分严格的销售渠道“搅乱”了,但这是电商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实践已经证明,电商的快速发展,正在推动生产商不断扩宽渠道,进行渠道创新。严格来讲,跨境电商领域的代购,甚至自贸区,都属于非授权渠道。如果把这些渠道销售的真货认定为假货,不仅不科学,也没有法律依据。“以往在新闻中看到的高得惊人的假货率,其实就是把非授权渠道算了进去,这种统计是对公众和消费者的误导。”

  阿拉木斯总结说,对真实数据的无视,加上错误的统计口径,是导致中国电商在假货问题上蒙受不白之冤的重要因素。中国电商要想健康长远发展,必须跳出“假议题”,厘清错误认知,让真实的数据说话。

  双11应当引发社会关注新商业基础设施

  双11这个特殊的节日为什么能够长远存在,并且生命力愈加旺盛?双11的“真命题”又是什么?阿拉木斯认为,面向未来,双11给全社会带来的“真议题”应该是引发全社会对新消费、新商业基础设施的关注。

  “双11是真正属于消费者的节日,满足了众多消费者强烈的愿望和需求,尤其是那些不具备良好商业基础设施的偏远地区,他们得到了跟一线城市几乎无差别的服务和商品,这是双11最伟大的意义所在。”阿拉木斯在研讨会上表示。

  他认为,双11所代表的“互联网时代的新消费”,是技术含量更高的智能化消费,是信息更透明的消费,是消费者的沟通和学习能力更强的消费,是法律环境和网规环境保障更好的消费,是成本更低的消费,是体验更好的消费……这些都是新消费的特点,值得做更多的挖掘和研究。

  在阿拉木斯看来,双11还应当引发人们对于新商业基础设施的关注。所谓新商业基础设施,底层是云(云计算)、网(宽带和无线互联网)、端(智能终端),其上则是在线零售平台、在线支付、智能物流等服务体系等服务体系。很大程度上,双11就是新商业基础设施面向未来商业的大预演。这一新商业基础设施在支持和孵化创新、创造就业、拉动消费、带动传统产业升级等多个领域已经展现出巨大的价值和潜力,成为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中新网IT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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