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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苹果手机频出问题 苹果门店:闪屏不是故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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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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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一部苹果手机 璧山主城跑六趟

  苹果门店:苹果闪屏不是故障

▲罗先生从璧山到主城跑了6趟才解决苹果手机问题

  家住璧山区的罗钢,认为购买的苹果手机有故障,来回主城6趟。昨日,他请重庆晚报记者陪同前往商店,终于换到新机。

  不料,商家告诉他:“闪屏是苹果手机的现象,不是故障,换是给你换了,以后多半还要闪,以后再闪概不负责。”

  因为苹果手机6次跑主城

  昨日中午,重庆晚报记者在九龙坡区谢家湾万象城苹果直营店(下称万象城店),见到了家住璧山区大兴镇符家一村的罗钢。

  罗钢说,这部苹果5S手机购于今年9月10日。当时,万象城店正在做老苹果抵买新苹果的活动,罗钢用自己的苹果5抵了800元,用2888元买下这部5S。

  罗钢说,没想到新手机充满电打几个电话就只有20%电量。9月17日,罗钢来到万象城店要求换机。工作人员告诉他,抵扣买的手机不能换,因为系统目前“对不上”。

  罗钢不知道“系统对不上”是什么意思,对方给出这个答复后就不再理会他。

  两三天后,罗钢再次从璧山来到主城,看对方说的系统好了没,答案依旧是“系统不行”。

  9月15日,罗钢第3次从璧山来到主城,一开始对方依旧告诉他“系统不行”。罗钢有些生气地说,今天不换就不走了。随后一个自称主管的人帮罗钢换了一部5S。

  这部5S没有了耗电过快的毛病,但是9月20日,罗钢发现手机偶尔会出现按锁键时屏幕会闪一下再锁上的情况。12月开始,闪屏情况出现得越来越频繁。12月9日,罗钢第4次来到万象城店。工作人员检查后告诉他,屏幕有问题,可以修,但当天取不了机,叫他过几天来拿。

  12月11日,罗钢第5次来到主城取回手机。20日,手机再次开始闪屏。昨日上午,罗钢第6次来到主城,万象城店工作人员告诉他,“不好办”,“没办法。”

  无助的罗钢拨打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求助。

  “闪屏是手机现象不是故障”

  昨日中午,重庆晚报记者陪着罗钢来到万象城店。记者一开始未亮明身份,也未刻意隐瞒。

  一番交涉,工作人员同意换机。

  “你们终于同意给我换了。”罗钢这口气还没舒完,工作人员马上强调:“我们是因为你这么远,跑了6次才帮你换。我们要告诉你,手机闪屏只是苹果的一种现象,而不是故障,我们认为也不影响使用,这次换了以后极有可能再出现这种情况,可以给你说多半都要出现,到时候再出现,我们也没办法了哈,先说好。”

  罗钢的问题解决后,记者亮明身份,想了解苹果方面有没有一些人性化的规定,用于服务区县等住址较远的消费者。

  工作人员请记者稍等,随后走出一位戴眼镜的女工作人员。该女工作人员还未听完记者问题,就表示不接受采访,同时表示没有方便区县消费者的规定。

  此时,另外一个女工作人员提醒她记者正在录音,她于是要求记者停止录音,并删除录音。采访被迫中断。

  重庆晚报记者 严艺菲 刘润 摄影报道

  律师说法

  商家无权拒绝售后服务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建利介绍,苹果直营店无权拒绝售后服务。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据通常观点,闪屏、花屏应属于故障。

  其次,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3条,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闪屏列在其中),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该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不能对消费者说再如何便不再管之类的话。

  另外,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的通知》第二条,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即使记者采取未通知采访对象的私自录音方式对事件进行记录,也属于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被采访者无权要求记者停止录音、删除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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