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3首歌曲遭侵权 音著协告贝瓦网被驳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认为贝瓦网发布的3个Flash动画所用歌曲侵犯了自家作品复制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将贝瓦网所属的芝兰玉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芝兰公司)诉至法院,每首歌赔偿1万元。记者昨天获悉,该诉求被海淀法院驳回。
音著协诉称,2014年9月,贝瓦网发布了《小螺号》《大海啊,故乡》和《猴哥》歌曲的Flash动画,用户可以在线试听并下载。音著协认为,芝兰公司未经许可涉嫌侵权。芝兰公司当庭提交了其从音著协的代理公司、北京源泉音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泉公司)取得的授权合同。源泉公司也承认其向芝兰公司的授权。
海淀法院审理发现,音著协对源泉公司对外许可情况不了解,最终,海淀法院驳回了音著协的诉请。宣判后,音著协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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