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IPO期间行贿孙小波逾30万元 1.1亿元借款展期被指短期资金压力大
中国网财经1月6日讯(记者 胡靖聆)近日,孙小波受贿案引起社会关注,其担任发审委委员期间,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和保荐机构人员送的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8.14元。值得注意的是,孙小波案涉及的企业多达45家,其中包括东方网力。
据了解,东方网力于2012年6月1日上会。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2012年6月,拟上市企业东方网力为了IPO申请能通过发审委会议审核,在公司上会前一天,该公司董事长刘某、董事会秘书潘某在北京市北四环望京桥附近的九朝会饭店请托孙小波在评审该公司时给予关照,潘某送给孙小波4万欧元(折合人民币313438元)。
对于上述事实,孙小波在庭审中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并有证人证言、拟上市公司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等系列证据佐证,足以认定。
对于东方网力在IPO审核期间的行贿事件,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东方网力,市场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经看到这件事情,公司在处理,有公告,所有与之相关的信息都以公告为主,可以查公司公告。”
不过,截至发稿,中国网财经记者在深交所查询东方网力披露的公告中,未查询到公司对于行贿孙小波事件的回应。
此外,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东方网力在1月2日披露的公告中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东百达丰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借款 11000万元展期的议案》 。东方网力表示,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于2018 年12 月14日,向广东百达丰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2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借款于近期到期,提请董事会审议对该笔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借款余额展期,展期期限为不超 12 个月,利率不超过市场同期同类型借款。
某投资机构投资总监黄剑飞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结合东方网力的财务数据来看,东方网力的资产质量不是特别高,短期的资金压力比较大。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季度末,东方网力的总负债为32.4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6.53%,其中短期借款为13.1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93亿元,同期账上货币资金为3.76亿元。此外,同期东方网力的应收账款为25.66亿元,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也持续下降,2017年为1.21次,而2019年3季度末该指标降到0.25次。
除了资金压力外,东方网力还存在增收不增利等问题。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季度末,公司营业收入为6.47亿元,同比下降52.55%,净利润为-2.67亿元,同比下滑239.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6.89亿元。黄剑飞表示,从2011年以来看,东方网力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一直跟不上净利润,收入质量也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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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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