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好炫四股东被责令改正 对综艺科技业绩承诺到期仍未履行
中国网财经12月20日讯 江苏证监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黄义清、曹晓波、竺海燕、张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2014年5月,上述四人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150万元的价格将上海好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炫)55%股权转让给综艺科技。四人在协议中对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业绩进行了承诺,若业绩未能完成,黄义清、曹晓波将进行业绩补偿。上海好炫未能实现投资协议中约定的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未履行的业绩承诺先后两次延期。截至目前,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承诺仍未履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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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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