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传多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存两违规遭责令暂停新增客户
中国网财经12月4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州经传多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的决定。
经查,广州经传多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个别投资建议的依据不足、未留存部分投教类产品用户身份证件等能够证明客户真实身份的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的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以下是原文:
关于对广州经传多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的决定
广州经传多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个别投资建议的依据不足、未留存部分投教类产品用户身份证件等能够证明客户真实身份的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监督管理措施,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暂停新增客户三个月。
你公司应当开展全面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暂停新增客户期满,你公司应当及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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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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