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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滢潜泳太久被判犯规 中国女泳丢掉必拿之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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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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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中国女子泳军各项目如今在亚洲的强势地位,女子4×100米混合泳金牌几乎是囊中之物,但是昨天,这枚计划内的金牌却丢掉了!不是因为对手太强大,而是因为犯规成绩被取消。

  昨天上午的女子4×100米混合泳预赛中,卫冕冠军中国队并没有尽遣主力,而是派出了汪雪儿、贺赟、陆滢、唐奕组成的替补阵容。原本以4分05秒83的成绩轻松获得预赛第一,但意外发生了:中国队被判犯规,在电子屏幕上打出了DSQ(取消资格)的标识!

  经过记者一番核实,问题出在了第三棒的陆滢身上。有裁判认为她出发后潜泳腿超过了规定的15米!头部没有及时露出,开始蝶泳泳姿(注:手放在前面,人在水下面打腿,这个过程的专业术语叫潜泳腿。),这在接力赛上很少见。在单项赛上,这一幕跟北京奥运会100米仰泳预赛时赵菁犯规有点类似。

  随后中国游泳队提出了申诉,队员们神情低落地离开游泳馆。当询问起争议判罚时,不少教练直言不可思议。一方面陆滢是伦敦奥运会女子100米蝶泳银牌得主,出现如此低级的失误不太可能,“谁说犯规?录像在那放着呢。头离15米还那么多呢。怎么能说是犯规呢?”;一方面是泳池本身存在规范性问题,有中国教练指出,“这个池子15米的位置跟平常不一样,黑线短,它的15米距离不标准。”不过,也有国外运动员表示:“陆滢的最后一次蝶泳腿出水,半个肩膀已经过了15米。太明显了!所以裁判判了,没有判错。”

  值得一提的是,韩国名将朴泰桓在两年前的伦敦奥运会上也经历过犯规申诉风波。在男子400米自由泳预赛中,由于脚出现了晃动,朴泰桓被判起跳犯规。但最终韩国代表团申诉成功,“复活”参赛的他最终摘得了伦敦奥运会男子400米自由泳银牌。

  晚上决赛开始前三小时,令人遗憾的消息还是传来,组委会维持原先的判罚结果,中国队申诉无效。最终当晚的决赛中,日本队渔翁得利摘下金牌。 特派记者 吴小荣(晨报仁川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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