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酝酿改革 多地增加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酝酿改革 多地增加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新变化。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统计,从2020年1月1日起,包括天津、重庆、广东、安徽、山东、江苏、甘肃、内蒙古等省市区,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均不约而同增加了缴费档次、提高了个人缴费上限。
“此举是为了鼓励参保人多缴多得,增强制度激励性和约束性。”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进一步扩大到城镇居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已经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要在2020年实现人员的全覆盖计划,仍面临巨大挑战。
据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日前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缴费档次增加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保险计划,前者为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养老待遇,后者为没有工作的居民和农村居民提供养老保障。
2018年,人社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的调整情况,适时地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按此,多地修订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案。从地方调整内容上来看,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调整了个人缴费标准档次;二是完善了待遇确定机制;三是明确要求实现个人账户的保值增值。
以安徽为例,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原来12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4000元、5000元、6000元3个档次,调整为15个,并通过缴费补贴激励按较高档次标准缴费。重庆与之类似,其个人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2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最低缴费档次仍为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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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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