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在外资准入上“下功夫” 将继续缩减负面清单
2019年12月30日,商务部召开媒体吹风会,针对2020年利用外资、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多项举措,其中一项为“在外资准入上下功夫”,继续缩减负面清单,增补鼓励目录,通过一增一减,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
事实上,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贯穿于2019年全年。根据中国政府网对去年一整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统计,去年发布的41篇国务院常务会新闻通稿中,“对外开放”成为高频议题之一,至少出现了13次。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9年我国着力推进对外开放,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一些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纷纷成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的“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商务部对负面清单的调整真正落实了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为吸引外资来华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从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来看,2019年前11个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长6.0%,在全球经济下行的背景下,这个数字值得肯定。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叶威近日在利用外资专题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继续压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尤其是进一步加大自贸试验区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负面清单以外对外资的限制。”
肖本华表示,2020年《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扩大对外资的开放提供了法制保障,促进“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外资促进政策”新型管理体制的形成。
盘和林表示,在缩减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方面,未来要逐步把自贸试验区实行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到全国。“为实施好负面清单,各部门要确保外商投资能有一个公平、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全面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度性障碍,优化投资审批、市场准入等流程。此外,各部门和各地区还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加大对外资的招商引资力度。”盘和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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