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侨城遭松江卫健委警告 未按规定承担传染病防控
近日,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侨城”)遭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其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者查询发现,上海华侨城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A”,股票代码:000069)旗下全资子公司。
上海华侨城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规定如下: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上海华侨城作出上述警告处罚。该规定如下: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项情形: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4月22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松第2120205006号。
上海华侨城成立于2006年3月9日,为华侨城A全资子公司。
华侨城A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指出,上海华侨城业务性质为旅游业、房地产业;华侨城A直接持股68.45%,间接持股31.55%。
官网显示,上海华侨城是华侨城集团在长三角地区投资发展的大型综合项目,地处风景秀丽的上海松江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是集旅游休闲、会议度假、商业配套等功能于一体的项目。其一期项目上海欢乐谷为中国主题公园连锁品牌、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是华侨城集团投资40亿元打造的精品力作,于2009年9月12日建成开业,截至2019年底累计接待游客近30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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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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