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烽烟四起:新增临时提案被拒收 多股东已对上市公司起诉
中国网财经4月18日讯(记者郭美岑 实习记者朱政雪)今日,新潮能源部分股东召开记者发布会,就近期新潮能源拒收部分股东提案进展情况进行说明。新潮能源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谢力、董事候选人傅斌、董事会监事陈启航及新潮能源股东委托代理人律师参与会议。
据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4月16日晚,新潮能源发布《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五家股东联合向新潮能源提交了临时提案,拟在即将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改组董、监事会,并提交了新任董、监事候选人的名单。
新潮能源股东委托代理人律师就股东提案的最新进展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4月16号,上述5家股东(合计股权占比9.96%,)向新潮能源提交了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新增临时提案,主要通过现场公证、邮寄、以及电子邮件的公证送达给上市公司,但该提案被新潮能源拒收。同时,在现场公证完成后,新潮能源有员工对公证员进行威胁,要求公证员不予进行出证。而且,新潮能源当晚发布了收到提案的相关公告,但对于股东的提案内容进行了篡改。
4月17日,提案股东之一金志昌盛对上述提案公告进行回复,并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新潮能源。前述委托代理人律师表示新潮能源肆意篡改提案的主体和内容,混淆视听,临时提案公告等形式不符合规定,并且,该律师强调,新潮能源对于股东的提案并没有实质的审查权,股东提案权作为股东最根本的权利之一,应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和保障。
4月17日,包括绵阳泰合等4家股东通过电子邮件以及邮政快递等方式向新潮能源寄送了关于刘珂、刘斌不适合担任董事一职的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其中邮政快递依然被新潮能源拒收。股东们督促新潮能源尽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提案进行公告。
与此同时,新潮能源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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