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文化董事长王健吃监管函 遭强平构成敏感期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昨日公布的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1号显示,经查,当事人王健作为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文化”,300459.SZ)董事长,在2019年8月15日至10月21日期间,因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方式分两次减持金科文化股票1737.84万股、515.60万股,占金科文化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49%、0.15%,共计2253.43万股,涉及金额合计约5799万元。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金科文化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王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条、第3.8.17条的规定。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因此对当事人王健予以监管关注。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金科文化成立于2007年6月12日,注册资本35.44亿元,于2015年5月15日在深交所挂牌,当事人王健为法定代表人,截至2019年9月30日,王健为第一大股东,持股5.81亿股,持股比例16.39%。
王健自2019年6月14日至今任金科文化第3届董事长,任期至2020年7月6日,自2016年7月5日至今任金科文化2届董事,任期至2020年7月6日,自2016年8月10日至今任总经理,自2019年8月15日至今任代理财务总监。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规定:发行人、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3.1.11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本指引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健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1号
王健:
你作为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文化”)董事长,在2019年8月15日至8月27日、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期间,因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金科文化股票17,378,354股、5,155,951股,占金科文化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49%、0.15%,涉及金额合计约 5,799万元。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金科文化2019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条、第3.8.17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合规买卖股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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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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