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彰显制度力量
司法公开彰显制度力量(金台锐评)
司法公开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无论是提升司法公信力还是树立法治权威,都必须建立健全阳光透明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8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迎来第三十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与以往不同,参加这次开放日活动的公众都是通过网上预约申请后随机抽选产生的。完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老百姓报名参观,这在最高检开放日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只有让人民群众认识和了解检察机关,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有效地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最高检负责人表示。
司法公开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无论是提升司法公信力还是树立法治权威,都必须建立健全阳光透明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近年来,我国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对于司法公开着墨颇多:最高法同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建成全球体量最大、访问量最多、影响最大的裁判文书网;最高检升级建设检察服务中心,四级检察院同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让“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理念深入人心,公平正义不仅正在实现,而且是以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曾几何时,司法曾笼罩着神秘的色彩,而司法公开就是要掀开这层神秘面纱,让案件的每一个流程、庭审的每一个细节、文书的每一个标点都要迎接社会公众的检验。
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司法公开不仅是态度,是勇气,更要彰显制度的力量。一开始,很多人的确不能适应:公诉人在公开庭审中被问到哑口无言、司法文书中的小疏忽招来一片批评、法律适用问题引起广泛争论等等。但随着时间推移,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的作用开始显现,司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在公众挑剔的眼光中不断提高,并且越来越敢于在关键节点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与社会公众形成了良好互动。
前段时间,在赵志红死刑案中,最高法主动发声,详细回答了为什么赵志红坚持供认自己就是“呼格案”真凶而法院最终没有认定,给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疑罪从无”法治课。而在昆山反杀案中,最高检和江苏检察机关主动介入,详细说明案件定性意见,也让专业的正当防卫逐渐被公众所了解。
了解了才会尊重,理解了才会信任。对于法治建设而言,更是如此。随着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的提高,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也与日俱增。从这个角度说,尽管我们的司法公开推进力度很大,但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仍然有差距,还需要持之以恒地付出艰苦努力。
彭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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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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